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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女犯乳刑动漫图片

发布时间: 2023-05-16 14:29:15

‘壹’ 太平天国运动产生的起因究竟是什么

19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太平天国运动,曾疾风暴雨般地席卷江南半壁河山,给腐朽的清王朝以沉重打击。但太平天国运动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却被人忽略。

起义不怪清政府

我们常常简单地认为,太平天国起义是因为清政府的横征暴敛、残酷压迫。其实不然,清王朝从康熙时代开始实行“滋生人丁、永不加赋”等轻徭薄赋政策,新增加的人口不用交税,新开垦的土地也不交地租,农民负担可以说是历代最轻的。太平天国起义的爆发其实是因为广西客家人与土着居民的矛盾。

金田起义发生于广西客家山区,参加拜上帝教的基本群众大都是客家人,是太平天国起义的领导核心,洪秀全以下六位起义诸王中有五人是客家人。太平天国可以说是客家人缔造的政权。

所谓客家人,如其字面意思,即从外地来的人。则纳他们原本是生活在中原的汉族居民。西晋末年、唐末五代和两宋时期,由于北方游牧民族入侵,中原大地战乱不断,许多人不得不踏上南迁之路,颠沛流离,抵达粤赣闽交界的山区,在那里开山造田,落地生根。相对当地原住民,他们被称为客家,最终演化形成了一个独特的族群。

与经过了多次民族大融合的中原居民相比,客家人可能是血统最为纯粹的汉族后裔,保留了不少唐宋时期汉人的传统风俗,客家话的发音也多与晚唐五代时期的古汉语接近,朗诵古诗词的时候往往更具韵味。

因为长期流离迁徙,客家人必须抱团才能有效地抵御豺狼虎豹、海盗山寇,以及怀有敌意的土着居民的侵犯,保全财产和性命,因而形成了强烈的宗族意识,团结共济,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历经饥饿、疾病、死亡等苦难,客家人磨炼了坚忍不拔的意志,也养咸了好勇斗狠、冒险犯难的性格。

明末清初,大量客家人由广东迁至广西,因为争夺土地与当地的土着居民彼此敌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也会引发严重械斗、杀伤人命,参与人数之多、波及之广,世所罕见,因而造成极大的破坏和动荡。在这种充满血腥味的土客械斗中,客家人往往处于下风,因为毕竟根基尚浅,在经济实力、政治地位上远逊于土着人。宫府通常也偏袒土着一方。

1843年,屡次科举落榜的洪秀全把偶然得来的几本基督教小册子和自己的病中幻梦结合起来,创立拜上帝教。在械斗中处境窘迫、渴望土地和安宁的客家人很容易就对拜上帝教鼓吹的“地上天国”、“小天堂”产生向往。拜上帝教借助客家人的宗族关系网络,迅速传播开来。随着实力的增强,拜上帝教渐渐由一个单纯的宗教团体转变为酝酿起孙兄没义的秘密政治组织。1851年,洪秀全等人在金田发动了起义,并且凭借客家人的骁勇善战和不屈不挠掀起了长达14年的太平天国运动。

妇女解放原本就是客家习俗

太平天国推行的许多政策被后世历史学家誉为巨大的进步,但这些政策其实不过是源于客家人的风俗和愿望。

在太平天国定都天京的同一年,洪秀全颁行了《天朝田亩制度》,其中规定“分田不论男妇”,不许买卖婚姻,不许妇女缠足,废除买卖婚姻和包办婚姻,寡妇可以再嫁。太平天国妇女还可以参军参政。太平天国女官人数众多,丞相、军师、监军不乏其人。太平天国女军往往直接参加一线对敌作战,攻城掠地,冲锋陷阵,与敌人面对面进行厮杀。这常被视为妇女解放的证据。

然而这也并不是因为太平天国的领袖们尊重妇女。客家民风原本如此。因为山区贫瘠,难以谋生,客家男子多外出营生,客家妇女在家举凡上山砍柴,下地耕种均一肩承担,是主要劳动力,分田时男女平等理所应当。客家妇女不缠足也很正常,否则怎么干活呢?而参军、参政也正体现尘行了客家妇女吃苦耐劳、精明能干的优良品质。长期独立生活所形成的独立人格,使客家妇女在婚姻问题上也具有一定的自由度,常常通过山歌对答来寻找伴侣。太平天国的妇女政策显然烙下客家民风的深深痕迹。

太平天国怪现象的背后

另外,太平天国还有表现出一些令支持它的学者们非常尴尬的怪现象。

太平天国的领袖们颁布的诏令文告、政策法令很多采用通俗歌谣的形式,读罢令人感觉非常荒唐,不像一个严肃的政府所为。比如洪秀全的圣谕中居然有这样的鄙俗词句:“打鼓求得雨,高山好开田……食烟食得饱,放屁好肥田。”这其实是源于客家人唱山歌的风俗。客家人素有对歌风气,无论劳作还是歇息,都习惯于随口大呼大口昌,以山歌互述悲欢哀喜。许多太平天国歌谣与客家山歌的口吻、句式、押韵方式如出一辙。

拜上帝教貌似基督教,其实却形同装神弄鬼。在拜上帝教创立初期,因为冯云山被捕,洪秀全出逃,会众群龙无首。杨秀清突然跌倒在地,不省人事。一会儿,他口鼻出水,嘴里喃喃自语,突然站立起来,厉声对众人说:“众小子们听着!我乃天父是也!今日第一次下凡,降托杨秀清来传圣旨。”他命会众们同心协力,共度难关,一阵乱抖,又重新跌倒在地,大叫一声:“我回天去了!”随后杨秀清从地上爬起,仿佛刚刚睡醒似地说:“我刚才好像做了个梦,魂灵好像被神牵走了,发生什么事了吗?”这次天父下凡让拜上帝教渡过了危机。后来杨秀清装神弄鬼成了习惯,动不动就来这么一手,弄得洪秀全也不得不跪在地上叩头,接受天父的杖责。

基督教根本没有上帝借凡人之口说话,发布指示的说法,更没有神仙下凡帮人造反的事。杨秀清的表演其实直接脱胎于客家地区流行由巫师为人请神、问鬼的“降僮”法术。在两广客家山乡至今仍然流传这种法术:凡治病、求财、求子、升官、结婚等等,都可以请人降僮。正因为如此,以客家人为主的太平天国群众们对杨秀清的装神弄鬼才深信不疑,连洪秀全也不得不承认天父的真实存在,天父下凡的闹剧给互相残杀的“天京事变”埋下了祸根。

封王无数也是太平天国的一大特色,洪秀全在前后14年中封了2700多个王。一旦被封王,就要修建王府、要有大量的奴仆差人,造成了太平天国晚期的攀比、腐败、挥霍之风。洪秀全为什么要做这种可笑的事情?这是客家人的宗族观念——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使然。这种封王有着明显的亲疏之别,洪秀全的亲侄、族兄、族侄实际十几人,包括几个乳臭未干的小孩都封为王。而沙场大将罗大纲则因为天地会出身最终不过升至丞相中最低的冬官丞相。因为这种宗族亲疏的观念,太平天国很难获得客家以外地区的民众持久和稳定的支持。

太平天国是一场轰轰烈烈的革命运动,但在其发展初期,却是一次客家人的反抗斗争,是客家人向北方的武装攻击。他们的美好梦想和独特风俗为太平天国运动增添了绚丽迷离的色彩,可是客观上却制造了一场悲剧。

‘贰’ 高中历史书上第一册55页上的一首诗:东庄有佃化为虎,司租人至撄其乳。西庄有佃狠如羊,掉头不顾角相当。

东庄佃户由于得到太平天国政权的支持,变得像老虎一芹或样凶,见到东家派去收租的人,就迎上去一把抓住收租人的胸襟。西庄佃户旦卖由于得到太平天国的政权的支持,变得嫌迟伍像斗羊一样狠,见到东家派去收租的人,掉转头用尖角抵。

‘叁’ 古代残酷刑具“铁莲花”:听之胆寒 坐之魂飞魄散

“铁莲花”——当女囚坐的上去时,狱卒拉动木马尾部的一个机关,“铁莲花”便会一开一合地在她的 *** 内不停旋转,让女囚顿时痛疼难忍,大有生不如死之感。那么,“铁莲花”究竟是什么样的一种残酷的刑具,为何会让古代女人望而生畏、听之胆寒、坐之魂飞魄散?

网络配图

据有关资料记载,“铁莲花”是中国古代一种酷刑,专门针对那些所谓“不守妇道”的女人而制作的。古时候有一种针对女性的酷刑叫做“骑木驴”,也叫做“骑木马”,而致命的铁梨花就隐藏在“木驴”的背部,对于那些所谓“不守妇道”的女人,通常让她们骑在“木驴”上,官吏审问时如果不老实交代罪行,官吏就会命衙役们转动木驴上的旋转铁梨花,对女性 *** 进行折磨,这时候他们往往痛疼难忍,叫声凄厉,发出哀求,甚至昏厥过去。原来,“铁莲花”是一种由锋利铁片组成的花朵状刑具,形似莲花,所以取名“铁莲花”。不难缺枝喊想象,当它展开并转动时,能把一层 *** 的血肉绞下来……因此,只要狱卒拉动木马尾部机关,“铁莲花”便会一开一合插入其 *** ,并不停地旋转,当即令女性痛不欲生,大声哭喊。堪称中国古代最残酷的经典刑具之一。

据有关史料记载,第一次女性罪犯被判“骑木驴”,应该在北宋时期。古典名着《水浒传》中就有关于北宋时期女人“骑木驴”的描写。那是在武松怒杀潘金莲和西门庆之后,惯拉皮条和教唆杀人的王婆被判处“剐刑”: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伏状,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其实,在北宋时期,所谓“木驴”通常是一面圆长型的木板,下面安装有四条支撑的驴腿或滚轮,如同一张普通的条凳。所不同之处,首先是其表面并不平坦,而呈现一定的弧度,类似驴背的形状;另外于长木板正中间,安装一根约二寸粗、一尺余长的圆木橛子向上直竖,象征驴球,因而一般称呼此类残酷刑具为“木驴”。

当被判死罪的女犯三审定谳之后,她的全身衣裤将被完全剥光,验明正身,然后衙役们将女人捆绑妥当,便可将她的双腿分开, *** 对准那根驴背上的粗木橛直 *** 去。接着,用铁钉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防止其因负痛而挣扎。然后由四名大汉抬着“木驴”上的女犯人游街示众。

有关资料表明,在女犯人“骑木驴”游街的过程中,河北、山东等地会使用带刺的荆条,也就是《水浒传》中所说的“混棍”,一边抽打女犯的后背,一边强迫其高喊:" *** 某氏,于某月某日犯淫,于此木驴游街示众,警示众人,莫如妾身之下场!",其余大部分地区则会在游街时以水火棍狠打女犯的 *** 和臀部,以增加其羞辱感和疼苦。

到了明末清初,“骑木驴”的刑罚更加残酷。据有关史料记载,当时的“骑木驴”的过程是这样的: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 *** 内,然后放开,让这名女子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

清朝时期,官场刑狱又发明了比较复杂的“木驴”刑具,与原先“木驴”不同的是,这类木驴上面的木橛子下面连接了偏心轮一类的活动机关,可在木驴移动时由车轮带动木橛子在女犯人的 *** 里一下一下地 *** 。更重一点的木驴在插 *** 木橛子的后面,还会加上一根套入女犯 *** 的木橛,以在游街时对年轻女人的身体造成更强烈搭丛的 *** ,痛苦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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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木驴游街的女犯在处决前会被剥光全身衣服,在游街当日于处决的刑场或其它公众场合强迫展示其 *** , *** 和 *** 。有些女犯进行游街前会遭到衙役的公开 *** 或残酷的妇刑 *** ,以达到恫吓民众和削弱女犯人体力避免反抗的效果。但依照惯例禁止在她们的裸体上留下可辨认的伤痕。而对于那些还是处女或年轻 *** 的人犯,在游街前要接受衙役的 *** “破身”是不成文的规定,这是为了避免她们相对娇嫩的 *** 在伏野木驴游街时大量出血,而撑不到刑场即受刑不过身亡,因此必须在游街前先把她们的处女膜弄破,并充分开发其 *** 。这类的破身一事,通常由资深的刑律人员于游街前一日进行,不过也有在当日上午于游街前公开破身的。

据有关史料记载,女犯人“骑木驴”游街示众时,上身通常除反剪双手外不做固定,给予其一定的回旋空间以避免过度挣扎造成的 *** 伤害。但由于强烈的耻辱感和痛苦,游街时会将女人的双脚脚踝以脚镣或麻绳固定在木驴车底板两侧的铁环上。女犯人的背后会 *** 上书明人犯姓名籍贯和罪行的朱批标牌,表示验明正身等待处决,然后“木驴”才可正式开动。

女犯人游街示众时,“木驴”上的两根木橛会一上一下交替插入女犯人的 *** 和 *** ,引发一种极为残酷、类似 *** 的痛苦感觉,让其感到一种身体将被捅穿的极度强烈的恐惧与 *** ,由于女犯的双腿被分开固定在驴背的两边,使她们完全无法借由夹紧大腿缓解每一次 *** 的威力,只是造成体力无谓的消耗,并让位于身体重心的前后两个孔穴受到比一般性行为强劲许多的 *** ,许多身形较为娇小的女犯人,甚至因为木驴捅刺的力道过于难以承受,而在游街的半途大便失禁。

同时,由于女犯人的双腿被分开固定,其被木橛子 *** 的 *** 和 *** ,在游街时将会往前方暴露出来,围观的百姓可以清楚地看见刑具在女人身体中进出的过程。而由于木橛在 *** 的抽动比进行一般性行为时猛烈, *** 比较大的女犯游街时,其双乳也会随着身体的上下摆动 *** 得一挺一挺地剧烈跳动,而押解的护卫人员也会在游街时玩弄女人的 *** 和 *** 给百姓观看,直接加深了游街示众时对女犯人人格的空前 *** 和色情气氛。

为了避免女犯人被木驴整死,有的地方官场刑狱对“木驴”在安全性上还做了更完善的改良。他们在“木驴”上的木橛子正中间开有一个孔,可以用活动唧筒将温热的香油注入女犯人的 *** 内起润滑的作用。但于此同时,每一次木橛的抽动和香油的喷射,都会对女犯的 *** 和 *** 造成更为强烈的 *** 。

在当时,女犯人“骑木驴”游街示众的时间长度通常不会超过三个时辰,一般自辰时初示众到午时为止。而由于女犯必须用力绷紧双腿以抵抗 *** 和 *** 处的压力,所以行刑前将她们从“木驴”上解下来时,没有一个能够自己站起来。此时,受刑的女犯人被坚硬的木橛子捣烂了子宫和内脏,大都是气息奄奄,昏死过去。这些女犯人在游街示众之后,一般还会在刑场上继续示众其 *** 的身体,直到正式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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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晚期,清朝统治者在镇压太平天国起义的时候,对于被俘虏的太平军得女兵也采取这种惨无人道、灭绝人性的“骑木驴”酷刑。1860年6月13日《华北先驱报》上就发表一封目睹清兵凌迟太平军俘虏的信件。这封信件的主要内容是:

在太仓被占领的次日,上午11时光景,有一大批太平军俘虏被押送到卫康新附近清军营地。这批太平军俘虏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从刚出世的婴孩,到八十岁蹒跚而行的老翁,从怀孕的妇人,到十至十八岁的姑娘,无所不有。清军把这些妇女和姑娘,交给一批流氓 *** ,然后拖回来让她们“骑木驴”。有些少女,刽子手将她们翻转来面朝天,撕去衣服,然后用刀直剖到胸口。这些刽子手做剖腹工作,能不伤五脏,并且伸手进胸膛,把一棵冒热气的心掏出来。还有很多吃奶的婴儿,也从母亲怀里夺去剖腹。这些太平军俘虏,最后有的被剖腹杀害,有的遭凌迟处死。

由此不难看出,“骑木驴”也罢,“铁莲花”也好,无疑都是古代历史上最惨无人道、灭绝人性的残酷刑罚,是人性恶念最典型最集中的体现,在古代男权主义统治下的社会,女人的命运和结局大都是十分悲惨的,尤其是被男人们认为犯了什么错误的女人,不仅要遭到封建统治者的肆意摧残。而且成为男人们集体发泄的对象。

‘肆’ 太平天国的故事

金田起义

1851年1月11日,洪秀全在广西桂平县金田村率众起义,建国号“太平天国”。3月,太平军转战到武宣东乡,洪秀全正式称“天王”;9月,太平军攻占永安州。在永安滞留期间,进行了休整补充和制度建设,初步奠定了太平天国政治制度的雏形。1852年4月,太平军从永安突围,北上围桂林,克全州,入湖南。在全州战役中,冯云山战死。太平军转战湖南途中,发布了《奉天讨胡檄布四方谕》等重要文告,阐明太平天国“扫除妖孽,廓清中华”宗旨,号召广大群众纷纷响应。湘江上的纤夫、船工;码头上的挑夫、搬运工;城镇中的铁匠、商贩、木匠;以及郴州、桂阳山区的煤矿工人,参加起义,太平军迅速壮大。1853年1月,太平军攻克武汉三镇,队伍增至50万,声威大振。2月,太平军水陆兼程,沿江东下,连克九江、安庆、芜湖等重镇。

进入全盛

1853年3月19日,太平军攻克南京,改名天京,定为都城。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后,为了巩固和发展胜利成果,进行了北伐和西征。1853年5月,林凤祥、李开芳率军进兵北京。北伐军出江苏,过安徽,进河南,渡黄河,入山西,直捣直隶,逼近天津,由于孤军远征,终于失败。洪秀全为了控制长江中游,确保天京安全,又派兵西征。1853年5月,赖汉英、胡以晃、曾天养率军溯长江西上,攻占了安徽、江西、湖南、湖北的广大地区。在湖南境内,多次打败曾国藩组织的以地主团练为骨干的湘军。1856年上半年,太平军又在天京外围展开了激烈的破围战,先后击破了江北大营和江南大营,在军事上达到全盛。1853年冬,制定并颁布了《天朝田亩制度》,提出了“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的原则。试图建立一个“有田袭镇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理想社会。《天朝田亩制度》是在小农经济基础上维持绝对平均主义,不可能付诸实施。但是,它表达了广大农民要求得到土地的强烈愿望。太平天国还实行男女平等;改革考试制度;对外关系上,坚持独立自主。

革命转折与失败

正当太平军在西征战场取得胜利之时,1856年8月,天京城内发生杨秀清假借“天父下凡”,杖责洪秀全,逼迫洪秀全封他为“万岁”的事件。洪秀全感到事态发展下去对自己不利,表面上答应了杨秀清的要求;暗地里却密召在前线的韦昌辉、石达开、秦日纲,回京救驾。韦昌辉想借机谋取权利,立即率3000精兵赶回天京。液举9月2日凌晨,在秦日纲的配合下,包围了东王府,杀了杨秀清和他的全家,及部下和士兵2万多人。天京城内一片恐怖。石达开从湖北赶回,斥责韦昌辉滥杀无辜。韦昌辉又想杀死石达开,石达开只好半夜缒城逃出天京,石达开的全家老小都被韦昌辉杀了。韦昌辉的行为,引起太平军全体官兵和百姓的愤慨。11月2日,洪秀全诛杀了韦昌辉及其心腹200余人,平息了这场自相残杀的内乱。韦昌辉被处死后,石达开应召回京“提理政务”。洪秀全经过“天京事变”,对石达开也不信任,于是封洪仁发和洪仁达为王,钳制石达开。石达开既无实权,又心存疑虑,1857年6月,率领10万精兵远走西南。石达开的队伍孤闹禅碧军奋战,1863年6月,被清军围困在四川大渡河畔,全军覆没。天京事变成为太平天国由盛入衰的转折点。

天京变乱和石达开出走,使太平军被迫由战略进攻转向防御。清军乘机反扑,攻占了长江中下游许多地方,重建江南、江北大营,围困天京。洪秀全为重振国威,提拔陈玉成、李秀成等青年将领,委以重任。1858年8月,陈玉成、李秀成会集各路将领,在安徽枞阳召开军事会议。各路大军协同作战,一举攻破浦口歼敌万余,再次击溃江北大营。11月,在安徽三河镇全歼湘军精锐6000余人,迫使清军从安庆撤围,稳定了天京上游的局势。

1859年,洪仁玕提出《资政新篇》。主张“权归于一”,反对“结党联盟”;广开言路,“上下情通”。效法西方,兴办工矿交通和金融事业;准许私人投资,雇佣劳动;奖励民间制造器皿技艺,准其专利自售,中外自由通商,平等往来,兴办学馆,建立医院,设立社会福利机构。《资政新篇》作为太平天国后期的政治纲领,具有明显的资本主义倾向。1860年上半年,李秀成、陈玉成部捣毁江南大营,并开辟了苏南根据地。1861年9月,安庆失陷。次年5月,陈玉成败走寿州,被俘就义。太平天国西线陷入无法挽救的危境。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外国侵略者同清政府互相勾结,共同镇压太平天国。太平天国坚决地同侵略者进行英勇斗争,先后重创“常胜军”、“常安军”、“常捷军”,并将华尔打死,给侵略者以沉重打击。安庆失陷之后,太平军在江苏、浙江的根据地也相继失守,只剩下天京及其周围小块地区,这时,天京内无粮草,外无援兵,形势日益危急。李秀成提出“让城别走”,另辟根据地的主张,被洪秀全拒绝。1864年6月1日,洪秀全病逝。7月19日,湘军挖掘地道,用火药轰塌城墙,经过激烈巷战,天京陷落。大部分太平军将士壮烈牺牲,少数人突围。幼天王和洪仁玕在江西被俘,英勇就义。李秀成在天京突围时被俘,被曾国藩杀死。太平军余部转战大江南北,一直奋战到1868年。

中国历史上这场空前规模的太平天国农民战争,前后奋战17年多,纵横18省,威震全中国,最终在清政府和外国侵略势力的联合绞杀下失败了。

‘伍’ 有谁知道网上凌迟图片中受刑者者,做了什么事

凌迟也称陵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陵迟原来指山陵的坡度是慢慢降低的,用于死刑名称,则是指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使受刑人痛苦地慢慢死去。

凌迟刑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正式定为刑名是在辽代,此后,金、元、明、清都规定为法定刑,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

这种刑法主要用于处罚那些十恶中的一些犯罪,如谋反、大逆等。到了清朝干隆时期,如果打骂父母或公婆、儿子杀父亲、妻子杀丈夫,也是触犯伦理道德的重罪,要处凌迟刑。但后来为了镇压农民反抗,对于不按时交纳赋税的也要处以凌迟刑,这在明太祖时期尤为突出。

凌迟刑的处刑方式很残忍,一般记述是说将人身上的肉一块块割下来。而历代行刑方法也有区别,一般是切八刀,先切头面,然后是手足,再是胸腹,最后枭首。但实际上比八刀要多,清朝就有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和一百二十刀的几类。二十四刀是:一、二刀切双眉,三、四刀切双肩,五、六刀切双乳,七、八刀切双手和两肘间,九、十刀切去两肘和两肩之间部分,十一、十二刀切去两腿的肉,十三十四刀切两腿肚,十五刀刺心脏,十六刀切头,十七、十八刀切双手,十九、二十刀切两腕,二十一、二十二刀切双脚,二十三、二十刀四切两腿。

实际执行时,还有更多的,最多的是明朝作恶多端的太监刘瑾被割了三天,共四千七百刀。到公元1905年的光绪年间,凌迟刑被废除。

凌迟

亚洲和中东的民族尤为偏好此刑。该刑的关键在于将人体零敲碎打,直至死去。

波斯帝国对于反叛者的凌迟是四等分四等分地切。罗马人处理女犯时先割去双乳,对男犯则 先去其生殖器。希腊人在割肉时还要加上剔骨的程序,弄得犯人每个都像木屑填充的布娃娃。但比起中国人,其他民族都显得粗糙。中国人将凌迟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使之堪称绝技。行刑

开始时,刽子手会巧妙地一刀剜去犯人的喉结,以免他喊叫。然后迅速地出血包扎伤口,最先动手的部位是背,每刀割下的肉必须只有指甲盖大小。杀一个成年人必须要施3357刀,刀刀须见血掉肉,要用大白瓷盘将其贴在上面供观众鉴赏,并要得到赞赏,如果犯人在规定刀数前死去,刽

子手将被观众嗤之以鼻,并有可能丢掉饭碗。

凌迟——中国“酷刑”简史

1910年代“凌迟”开始在欧洲声名大噪,因为1904、1905年法国士兵所拍摄的照片,当时借由明信片形式编辑成册,开始大肆风行,然而酷刑早已在 1905年4月宣_废除。“凌迟”,在法国被视为“中国酷刑”的极致代表,_发无数的作家和艺术家的灵感,甚至一直延续到1960年乔治.巴岱耶(Georges Bataille)的照片集发行出版,这些照片后来曾被陈界仁重新绘制。这些图像象_着中国及其_史、文明,类似的风格至今仍然持续影响着西方人。
自二十世纪初以来,“凌迟”俨然化为中国刑罚系统中最典型的惩罚。然而事实恰恰相反:凌迟与古代刑罚大相迳庭,它应该属近代的刑罚。虽然“凌迟”一词最早出现在第十世纪,直至十三或十四世纪才正式编入刑律。无论就刑罚的本身或其名称来看,很有可能不是起源自中国。此外,1905年法学史家沈家本(1840 -1913)奏请删除凌迟等极刑获准,也是以此作为论据之一。毕竟“凌迟”不合乎中国的法学精神、刑罚特性以及应用方法,看起来比较类似“特殊法”的惩戒类型。当然,这项特殊法是隶属于帝王的司法系统,元朝的《律》有记载执行。不过,经过仔细观察之后,建立非刑之正的处罚,毕竟违反正常的法学精神,从建立到废除为止,文人始终称之为残酷、不人道的处罚。

近代相关刑罚
凌迟,是一种支解的惩罚,即包含身体四肢的切割、分离。清朝末年拍摄的照片,显示为真正的“八刀刑”处决。八刀刑,_子手利用一篓编上号码的锋利刀具:第一刀,_胸口(一律从左侧开始,下列其他部位亦然);第二刀,_二头肌;第三刀,大腿;第四刀和第五刀,切手臂至肘部;第六刀和第七刀,切小腿至膝盖;第八刀,枭首。支解后的尸体残骸放入篓子里,头颅则公开示_,期限不定。这是清朝末年的做法,一般俗称为“十六刀”、“三十二刀”、“三百六十刀”…,不过我们不清楚是否真有这些数目,或只是_构的数目。明朝时期的“刀”,有切伤和“多”之意,数目_加,行刑时间延长。1510年宦官刘瑾_及阴谋叛变,被判处“_刑”三日,不过第二天他便死去。这是一件特殊的案例,宦官为人憎恨而受极刑,被判处最重的大逆罪;明史未曾提过刘瑾遭受“凌迟”之刑,而是“磔于市”,属于“弃市”的形式,明言必须公开行刑。
若要区分“凌迟”和其他类似刑罚的差异,并了解清朝以前“凌迟”的做法,着实不容易。当我们益加深入探寻这种刑罚的起源时,较为清晰的相关资料愈显得不足。我们须先区分:一方面,这些刑罚做法包括支解;而“凌迟”一词的出现,则指明支解刑法的合法性。
如果___代刑法志,我们可以找到_史上诸多将帅、官吏被处以_块、斩断的案例,最恐怖的细节可以联想到厨房的菜单。透过_读这些_史的插曲,令我对“凌迟”的起源感到迷惑。当然肉体的切割有两种情况:所谓“脔”、“_”等极刑时,是将肉体割除殆尽,犯人变成食人者的肉,仇家可在自家厅堂饱食大餐;而“凌迟”之刑则相反,肉体被支解后,人形尚可辨识,事后悬挂街市展示。_外一项基本的差异为:“脔_”刑案例极为罕见、独特,官方史学家细心将此保留,作为残忍、可怕的暴君范例。这些案例固然恐怖,但都是轶事,甚至可能只是传_。相反地,从十一世纪末开始,“凌迟”即是确有其名且经常施行的刑罚,并非仅是轶事或传奇,而是真实的骇人史实。
我们同样也找到诸多类似惩治叛乱谋反的“凌迟”刑罚,例如西元613年隋炀帝判处谋反者支解、穿箭与灭族,而同样地隋朝也曾删除《隋律》中的肉刑。这类刑罚除了运\用在司法审判,_战时期也会采用,而且是真实存在的。几乎_个朝代都可以见到类似刑罚,通常称为“磔”或“支解”,所以经常会令人联想:“凌迟”一词并非应用于_一种支解的肉刑,而只用于法庭的法律裁决。所有的关键问题在于了解:如何于特殊案件使用极端的方法,而能在法典中_有一席之地,因此成为一种法律上的完美“刑名”,法官经常得以借此宣判。

_起源与神秘之名
“凌迟”二字最早出现在《辽史刑法志》,指名为一种肉刑的名目。这个名词非常神秘,无疑的是汉人文字和草原民族契丹语的结合。
我们可以在前几个朝代找到几乎相同的名词,不过第一个字最常出现为阜字旁的“陵”;“陵”的意思为“阜”或土丘;“迟”字则不能解读为现代中文的“迟到”,而是“逐_铺平”或“刮平”的动词。具体而言,“陵迟”可以指为逐_铺平或刮平土丘,意即一座坟堆,宗族的集体冢。不过,有些朝代的史篇记载具有象 _意义:“陵”,斜坡或运河沿岸土堤,代表制度、律法,所有国体的划定界限;“迟”,代表界限的下沈与崩_。所以“凌迟”意味着衰落的起始,此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以防制度的崩_。因此,这个名词和刑罚系统没有直接关联,一直到辽代才用来指称一种肉刑。写法上有些差异(人们发现有写作“持”,而非“迟”),冰字旁的“凌”变得比阜字旁的“陵”常用。《宋史》中还同时采用两种写法,不过从元朝开始,只能找到第二种写法,也就是冰字旁的“凌”,而且永远只作为刑的解释。古代的写法只有在古籍出现,后来的人不再采用。从此“凌迟”只是肉刑的名字,少数博学多闻的人才会记起它从前的意义。
事情的经过究竟如何?非常肯定地,它原本是契丹语的一种名词,发音非常接近汉字的“凌迟”,它是契丹辽代政权下所使用的一种肉刑,可能是利用小刀切割被缚_的犯人。几经考量之后,这个名词就固定用来指称辽代统治中国所施行的此种肉刑。
对于研究刑罚系统改革的中国学者而言,这种刑罚具有蛮族的血_,它的名词晦涩难_,虽然不属于为“五刑”系统,但非常明确的具有汉人的字词。然而,将人缚在木_上_杀、切割,不仅是蛮族地区或异国朝代的处决,凌迟手段愈来愈频繁、系统化、萧规曹随,宋朝传至元朝,明朝承续后,又传至清朝。这几个朝代的中国,如同草原民族建立的王朝一样,继续将之传承下去。施行各类凌迟之翘首,首推对抗蒙古大汗、后来成为明太祖的朱元璋,他颁_《大诰》,已以“凌迟”之刑惩罚各式犯罪,特别是官吏的贪赃侵_,甚至无论财物数字如何微小。

_极刑的持续扩张
汉朝以后,中国_代谨慎定义律法的刑罚规范。一个好的王朝必须尽力抑制死刑的数量,必须废除最残酷的肉刑。因此,隋朝为他们的权力制定了“五刑”:笞、杖、徒、流、死。唐朝也采行这项系统,后来的几代亦相继跟随,唐朝的刑罚有明显减轻。如果_司法为了逼供而施以折磨,那么绞刑或斩首的死刑,便不能理解为,使被告遭受痛楚——西元745年的唐朝甚至考虑废除死刑!自安禄山之乱起,_乱频仍,因此经常施行极刑,当时进入一段难以解密的时期:理论上,隋朝与唐朝仍旧施行五刑的系统;实际上,从法典来看,则规定了许多更凌_的做法。
宋朝“凌迟”刑的持续扩张,但同样地王权拒_更改刑律,因此《宋刑统》仍然不见“凌迟”的名目。首先,它是遵循人类宗教的牺牲教义,用以对抗流血叛乱的紧急措施。宋真宗(998-1022)诏令禁止大臣杨守珍支解叛乱者。仁宗统治时,王安石变法爆发党派之争,除了“凌迟”,“腰斩”也成为当时经常使用的刑罚。马端临在《文献通考》指出,大臣用这些刑罚吓阻想要谋取皇位的官吏。南宋时期,凌迟的刑罚愈来愈多,但也有官吏反对,例如陆游的陈情奏表,我在后文仍有描述。“凌迟”从来不曾编入宋朝的法典,因此想要了解实际的施行情况相当困难。我认为:用于惩治叛国罪中的叛变、共谋\,仍属有限,这是可能的情况。
元朝正式将“凌迟”明定为刑法的一种死刑。其次的重点是,他们将它视为蛮族对汉人宣扬威权的工具,然而我们也可以看到,元朝法律和南宋末年一样,将凌迟予以合法化。元朝初年,凌迟不再成为暴动镇压、危险宗派的一种极端手段,而成为特殊犯罪的常见刑罚。凌迟,从元朝编入法典一直到1905年清朝废除为止,主要用来惩罚三大类的犯罪:
- 谋逆君主之罪:重大暴动、叛国、谋\取皇位。
- 伦常之罪:子女谋害父母、弟幼谋\害兄长,妻子谋害丈夫、奴仆谋\害主人。
- 凶残与不人道之罪:活生生_断他人四肢(施以巫术);杀害同一家族三人以上;组织_派以制造恐怖。
第一类和第三类仅是将古代的支解之刑予以合法化,附带一提,相当接近欧洲的犯罪惩罚:在法国,谋害君主之罪,处以四马分尸的极刑,_派首领须遭受轮刑,以铁器_断四肢;在英国,他们采用裂体(quartering)之刑,和中国一样,在大庭广_之下公开行刑、支解,一直实行到十八世纪为止。
中国人有加重刑罚的特质。
首先,第一个特质是君权与父权的同义化。尊亲属如同他们王国中的皇帝一般,是受到保护的,妻妾、子女、仆人是臣民,有共谋权位的倾向。在西方,_亲罪会受到严_的惩罚,但是还不到惩罚谋害君主之罪的程度。唯有中国人,将独创的方法发扬光大,以_平亲属之间的叛乱。
第二项特质是“凌迟”的宣判株连“三族”,亦即所有父系与母系的尊亲属!甚且,有更荒谬之处,_乱大都个人所为,但宣判时却视为家族之罪。尽管只有朱元璋有意_行这项法则,大力清除公职官员;但是不要忘了,他的儿子永乐曾经屠杀忠于前任建文皇帝的方孝孺,以及株连他的家族超过八百人。后来,“三族”法不再是株连尊亲属的死罪,而改为放逐。清朝的时候,只有成年的儿子会被放逐,时间长短不定。清朝延续明朝的法律,不过刑罚有减轻,包括第一大类的谋逆君主之罪。因此,“文字狱”案件经常判处凌迟刑罚,不过任何罪犯都不至于如戴名世(-1710)等人,真正地遭受支解之刑,他们所犯之罪可以改为斩首或赐死。相反地,其他伦常之罪、凶残与不人道之罪等两大类犯罪,尤其是犟盗罪,则会处以凌迟之刑,一直施行到清朝末年刑法改革废除为止。

_凌迟起始至废除的文人反抗
凌迟,出现在西元920年的辽代,十三世纪末成为一种法定的刑罚,1905年废除,大约比欧洲_了一个世纪之久(1789年法国废除轮刑,1810年英国废除裂体之刑)。废除凌迟,是朝向施行西方法典的第一_措施,监禁、罚款取代原来的肉刑,并节制绞刑。
有些人发觉到“凌迟”的不人道酷刑,即认定中国人殷殷期_欧洲的法律与观念,这是一项严重的错误。从宋朝之后,就不断出现限制或废止凌迟之刑的声音。当时可证明废除凌迟的最好例证,就是伟大诗人_官吏陆游的陈情书,这篇文字在当时是出人意外之举:他认为只需斩决取代凌迟,慷慨激昂地辩护废除凌迟的好处。其实,陆游的论点可归纳如下:(一)残酷死法、暴露器官,使国族不受尊重,妨碍实践教化的使命;(二)打_最恶劣的_派,不应以牙还牙:支解罪犯并不合法理,即使他曾经支解过别人;(三)汉朝和唐朝两代同时提供革新与有效的刑罚系统,放弃酷_之刑。因此,他认为应该限制并废除“凌迟”与其他残酷的刑罚。
这篇文字经常被反对凌迟的文人引用,他们提出各种不同的论点。在此本人仅引述最重要的几则:清朝初年的法学家王明_,1680年印行的《读律佩_》着作中提到,凌迟为五刑之外,因此为“正法之外”的刑罚,或者“非刑”。的确,尽管各朝皇帝采用,其实并不是合乎法理,有违中国刑罚的精神。擅长考证的大文人钱大_(1728-1804)坚称,凌迟一词晦涩难_,刑名必须清楚明白,要能“明刑弼教”。所有的争论在_代文人间流传、搜集,清朝博学的法学家薛允升(1820-1901),他的两本着述《唐明律合编》、《读例存疑》,对于清朝末年刑法的变革也有深远的影响。他大量引述陆游、王明_、钱大_的观点,力陈恢复汉唐,不将凌迟纳入刑法之中。他的门生沈家本,也采用相同的论述,1905年4月24日的陈情奏表,终于得以正式废除“凌迟”。
当然,在帝王的统治之下,文人建请废除凌迟、或减少死刑的声音,实在太微弱,他们必须承受沈重的外在压力。我们甚至可以推测,太平天国之乱以后,类似死刑在清朝末年非常频繁,因此凌迟废除数月前,法国使馆士兵在北京菜市口刑场,拍摄到三个不同死刑犯的凌迟照片。这些照片不利于中国的过去,化为恐怖的证物。但是如果有一张照片,或者一位摄影者能_拍摄到类似“凌迟”的英国或法国酷刑的画面,会有什么情况发生?“中国酷刑”,不仅是法律史上的客观事实,我在此强调,它同时也影响欧洲人,在须臾之间留下对中国的某种观感。这是_史中常见的例子,但是它是新颖的,西方文明第一次拥有科技的方法,将视觉定格于纸上。在此,_史家们应该留给这位艺术家一些空间,他深知尽情展现蔑视权力暗藏,支配者操控的不凡观点。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谨,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

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凌迟

中国古代各种残酷的刑罚中,最惨无人道的莫过于凌迟。凌迟,原来写作“陵迟”,本意指山丘的缓延的斜坡。荀子说:“三尺之岸,而虚车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也。”意思是指,三尺高的陡坎,车子便拉不上去,但百仞高的大山因为有平缓的斜坡,车子可以一直拉到山顶。后世将陵迟用作刑罚的名称,仅取它的缓慢之义,即是说以很慢的速度把人处死。而要体现这种“慢”的意图,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尽,才剖腹断首,使犯人毕命。所以,凌迟也叫脔割、剐、寸磔等,所谓“千刀万剐”指的就是凌迟。

这种把活人零刀割死的作法早就有了。南朝宋后废帝皇帝刘昱曾亲手将人脔割。北齐文宣帝高洋也常常用脔割的手段来杀人。唐中期安史之乱时,颜杲卿抗击安禄山兵败被俘,与袁履谦等人同时被零割。但将凌迟作为正式的刑罚,人们大多认为始于五代。陆游说:“五季多故,以常法为不足,于是始于法外特置凌迟一条。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但在五代时,已有人意识到凌迟之刑过于残酷,主张废弃不用,如后晋开运三年(946),窦俨奏称死刑宜只保留斩、绞二种,而“以短刀脔割人肌肤者”,应当禁止。后晋出帝石重贵准奏,不再使用凌迟之刑。

北宋开国之初,力纠五代弊政,仍然禁止凌迟之刑。宋太祖时颁行的《刑统》,规定重罪应使用斩或绞,没有凌迟。宋真宗赵恒时,内宦杨守珍巡察陕西,督捕盗贼,捕获贼首数人,他请示朝廷,拟将他们陵迟处死,用以惩戒凶恶的人。真宗下诏,命令将俘虏转送有司衙门依法论处,不准使用凌迟。到了神宗熙宁、元丰年间,才正式将凌迟列为死刑之一。《通考·刑制考》说:“凌迟之法,昭陵(宋仁宗陵号)以前,虽凶强杀人之盗,亦未尝轻用,熙丰间诏狱繁兴,口语狂悖者,皆遭此刑。”如熙宁八年(1075),沂州百姓朱唐告越州余姚县主簿谋反,李逢在被捕后受审时,供词中又牵连了秀州团练使世居和医官刘育等,朝廷诏令有司审理此案,结果,李逢、刘育和河中府观察推官徐革都被凌迟处死。到了南宋,《庆元条法事例》更明确地把凌迟和斩、绞同列为死刑名目,这样的规定一直延续到明清。

凌迟在宋代通称为剐。景德年间,御史台曾审问杀人贼犯,定案之后,知杂王随请“脔剐之”。“剐”字原作“呙”即“骨”字去了“月”(肉),其形状也像人的头颅骨。《说文解字》解释说,其以为“剔人肉,置其骨”,这正是零刀割人的意思。“剐”又作“卨”,明朱国帧《通幢小品》卷十八“字义字起”一节云:“贞元中,宣武兵变,执城将卨之”。并注解说,卨,即“剐”字也。可见,“剐”的含义早已明了,只是到了宋代它成了凌迟的代名词而更加为人所熟知而已。这种情形,也常见于小说中的描写。《水浒传》第二十七回写教唆潘金莲害死武大郎的王婆被东平府尹陈文昭判为“拟合凌迟处死”,之后写道:

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供状,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由于宋代使用凌迟之刑较为常见,所以民间在对仇人进行报复雪恨时,也仿照作为官刑的凌迟把人脔割至死。《水游传》中也有这样的情节,请看第四十一回中李逵割黄文炳的一段描写:

(李逵)说:“今日你要快死,老爷却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

以上所引用《水浒传》中的两段文字,可以看出宋代凌迟在执行时的大致情形,这和《宋史·刑法志》中所说的“凌迟者,先断其肢体,乃抉其吭”的做法是基本一致的。

元代法律规定的死刑有斩首而无绞刑,对那些恶逆大罪又规定可以凌迟处死。元代凌迟执行时的情形与宋代相似,如元杂剧《感天动地窦娥冤》中,窦娥的父亲窦天章复审冤案,宣判说:张驴儿“毒杀亲爷,奸占寡妇,合拟凌迟,押赴市曹中,钉上木驴,剐一百二十刀处死。”这和《水浒传》中王婆被凌迟的做法一样,都必须钉上木驴。这木驴大概是一个木架子,可以把犯人固定在上面,以便在零割的时候该犯人不能乱动,它和古代那种“勾结奸夫害本夫”的女犯受的“骑木驴”的刑罚不是一回事(参见本书《杂刑》)。杂剧《窦娥冤》比《水浒传》更明确地指出了应割的刀数。试想,把人割一百二十刀才致命,其残忍的程度不能不叫人不寒而栗。

明代法律也明确规定凌迟为死刑之一。《大明律·刑律》载:“谋反大逆:凡谋反,谓谋危社稷;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凌迟之刑的设立,反映了封建专制政治的残酷,统治者为了镇压人民的反抗和各种犯上作乱的行为,不惜采用一切毒辣手段。明代各朝中,凡是捕获农民起义的首领及其他叛逆者,都用凌迟之刑将他们处死。如万历三十四(1606),刘天叙等谋反,兵败被擒,为首的七人被磔死。这里的“磔”即是凌迟。嘉靖二十一年(1542),宫婢杨金英等人谋害世宗朱厚煾未遂,事发被捕,杨金英、杨莲香等十六名宫女不分首谋和协从,一律凌迟处死,并且锉尸枭首。万历七年(1579)五月,礼部侍郎董传策被府中的奴仆杀死,有司将兇手捕获,下狱审理,第二年把他们全都“剐于市”。

实际上,明代的凌迟之刑并不仅仅施用于谋反大逆,有时对罪行情节较轻的犯人也加以凌迟。明初朱元璋亲自编定的《大诰》就记有不少这样的案例。如金吾后卫知事靳谦让妻子击鼓鸣冤,经审讯所诉不实,便判决靳谦犯了诽谤朝廷的罪,将他凌迟处死。崇德县民李付一任本县里甲时,因扰民而被人告发,县官传讯,他不予理采,公差王某前去拘捕他,他设计请王某饮酒,当王某喝醉时,李付一将王某绑缚起来,声称王某骗吃骗喝。李付一的行为虽然实属无赖,但还不至于构成死罪,结果他以诬诳罪被凌迟处死。又有北平道御史柯哲与都御史詹微有隙,于是何哲联合另外两名御史任辉、齐肃及四川道御史魏卓等共十八人一同捏造事实,陷害詹微。当时明太祖朱元璋正信任詹微,因而授意有司将何哲等人治罪,结果何、任、齐、魏四人被判为凌迟示众。像上面三例这样不该凌迟而被凌迟的案子还有一些,朱元道用刑峻酷,从这些事实就可以看出来。

元代执行凌迟,把犯人零割一百二十刀,已是够骇人听闻的了,明代执行凌迟时零割的刀数更远远超过前代。明世有两次着名的凌迟处死案例,刀数有明确的记载,一是正德年间的宦官刘瑾,一是崇祯时进士郑鄤。邓之诚《骨董续记》卷二“寸磔”条云:“世俗言明代寸磔之刑,刘瑾四千二百刀,郑鄤三千六百刀。李慈铭日记亦言之。”这里记刘瑾被剐的刀数可能是误传,实际上刘瑾被剐三千三百五十七刀。这样大的数目,实在惊人。民间妇女骂人时常说“你这个挨千刀的”,看来古代凌迟时将人割千刀以上并非虚词。

‘陆’ 太平天国时期被洪秀全点天灯的几个女性是谁

其一,赵碧娘。赵碧娘,良家好女子,年仅十五六岁,神姿秀美。太平军攻略江南时掳入军中。她被掳时,三日不食,有同被掳之妇女相劝:“我辈忍死,或可日后与家人相见。不要自苦如此,待贼人疏忽可伺机逃脱。”并磨赵碧娘始进食。不久,她被选入女匠绣馆,为太平军首领作精制冠帽两个,暗中衬以污秽之布(可能是月经布),希望以厌胜之法咒死对方。不久,同馆女工向东王杨秀清告发。杨秀清裂冠见到污秽的布条,大怒,立刻派兵士逮捕赵碧娘,并准备转天“点天灯”示众,以儆效尤。赵碧娘半夜苏醒,趁人不备,自缢于树,以免惨遭焚刑。东王大怒,遂杀其同馆女工数十人以泄愤。

其二,傅善祥。傅善祥,金陵人,自幼习学文史。太平军陷江宁,掳入军中,见其习书善写,用为女书记,一直在东王宫中掌文书。傅善祥貌美得东王宠,恃宠而骄,批阅文牍,屡骂诸首领猪狗不如。东王杨秀清侦知傅善祥语侵及己,大怒。即以傅善祥吸食黄烟为罪,逮之枷于女馆示众。情急之下,傅善祥亲笔作书于东王,备极哀怜。东王怜之,遂释其罪。傅善祥得间逃去。东王派人大索,不得。

其三,朱九妹。自傅善祥逃去,东王府中无人合意主掌文书。有湖北女朱九妹,年十九,慧艳能文,为太平军一女百长所庇。东王多次公告选人入宫,百长困纯怜朱九妹柔弱,不以之应选。东王常佯作天父下凡言某事,以神其说。知有朱九妹此人后,东王遂作天父下凡状,指出九妹藏身之所。于是,兵卒搜得,逮朱九妹及女百长齐入东王府问讯。东王问九妹:“汝识字否?”对曰:“不识。”又问:“百长藏汝否?”九妹曰:“女馆中人众多,何得藏我!”东王怒,命兵士杖之。大杖数折,朱九妹浑身鲜血,昏绝于地。于是,东王下令,汪蔽咐将女百长挖目割乳,剖心枭首,称是天父降罚,以儆余众。朱九妹被拘于东王府月余,创伤稍平,暗中结纳一王娘,将以砒霜毒杀东王。谋泄,朱九妹惨遭“天灯”之刑,同时被杀九人。

‘柒’ 太平天国运动领袖洪秀全提出的关于土地改革的思想

《天朝田亩制度》
"农业社会主义的空想"

中国近代,由锋孙掘于人民对幸福生活的渴望,曾出现过三次空想社会主义思潮,第一次思潮的出现,就是太平天国的农业社会主义空想——《天朝田亩制度》。

太平天国革命前夕,地主豪强兼并土地十分严重。全国土地大部分都集中在少数人手里,而80%的农民没有土地。

在江淮流域、华北地区,就出现了有百顷、千顷的地主;形成"田主不知耕,耕者多无田"的局面。广大农民处于啼饥号寒之中,所以,他们都渴望着有自己的土地耕种。洪秀全为了在人间建立一个人人平等、天下一家、共享太平的"天国",于1853年冬,颁布了《天朝田亩制度》。《天朝田亩制度》的中心内容是,要废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所以洪秀全要废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均天下田给天下农民耕种,以实现"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人人平等的理想社会。这个天国理想的宏图,是它立国的纲领性文件。在中国农民战争史上,它是第一次提出了解决土地问题的方案。太平天国《天朝田亩制度》的出现,不仅标志着农民战争发展的历史高峰,而且是近代中国农民阶级摸索救国救民道路的一次伟大尝试。

《天朝田亩制度》以解决农民土地问题为中心,它涉及到经济、政治、军事、文教和社会改革等多方面的政策和措施。

它把土地分为九等,好坏平均搭配。然后以户为单位,不分男女按人口平均分配。16岁以上分全份,15岁以下分半份。

它还绘制了一幅新型社会的蓝图,这就是以25家为基层单位,称为"两"。两个"两",设"两司马"主持。每5家设"伍长"一人。每家出1人当兵为伍卒,"有警则首领统之为兵,杀敌捕贼,无事则首领督之为农。"每个基层单位,建立一个"国库","凡当收成时,两司马督伍长除足其25家每人所食可接新谷外,余则归国库,凡麦、豆、苎麻、布帛、鸡、犬各物及银钱亦然"。各家遇有婚丧嫁娶和生育等事,按规定费用到"国库"领取;鳏寡孤独残废等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也由"国库"开支抚养。农民除耕种外,还要利用农闲时间饲养猪、鸡、蚕,从事纺织、缝衣、制作陶器、木活、打石等家庭副业和手工业生产。

《天朝田亩制度》中的反封建精神,鼓舞着千百万农民群众,为推翻封建的土地制度而斗争。太平军所到之处,出现了没收地主、官僚的财产,焚毁田契、债券,限制地主收租的斗争场面。不少地主哀声叹气说:丰收"于我无份";有些地区的地主全年地租"籽粒无收"。有的地区甚至把地主的土地分掉,太平天国政权发给"田凭"。除此之外,太平天国把一些庙宇祠堂占有的土地、公田和逃亡地主的土凯森地没收,分给没有土地的农民耕种。以上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民群众的经济政治要求。这样一来,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发挥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有的地区出现了"谷物丰收"、"农安物阜"的繁荣景象。

但是,要在个体劳动、分散经营、农业和手工业相结合的小农经济的基础上废除私有制,并绝对平均分配所有财物,这是一种空想,加上连年征战,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不能实现的。所以,太平天国在江西、安徽等地实行比较切合实际的"照旧交粮纳税"的办法。

在政治制度方面,实行乡官制度。在太平军的区域内摧毁了各级地方封建政权,建立起农民的革命政权。凡县一级以上的负责人,一般都由革命军将领担任。地方乡官由贫苦农民担任。《天朝田亩制度》规定,地方官吏由人民选举,"凡天下每岁一举,以补诸官之缺"。乡官如有贫污不法的,人民可以检举揭发,随时革退。太平天国地方政权的建立,有力地推进了革命的发展。

对于妇女政策,《天朝田亩制度》也有一些进步的规定。

妇女和男子同样分配土地和生活资料;妇女可参与军政事务;

设置女官,开科取士;在宗教上,妇女和男子都参加拜上帝活动。还提出禁止缠足和买卖婚姻。这样,妇女地位有了显着提高。妇女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了。

太平天国在婚姻上,规定"天下婚姻不论财",废除了把妇女当作商品的买卖婚姻。太平天国发给男女自由结合的结婚证书——"合挥",上面登记着结婚人的姓名、年岁、籍贯等项目,还盖有龙凤图章;这是史无前例的创举。

《天朝田亩制度》是太平天国的革命纲领,突出反映了农民阶级要求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强烈愿望,是几千年来农民反封建斗争的思想结晶。但是,这种绝对平均分配产品的方案,违背了社会发展规律,无法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只是一种空想,根本无法实施。

太平天国定都银核天京以后,一直处于清朝军队的包围这中,军事斗争非常紧张,无暇顾及复杂的社会经济改革。因此,《天朝田亩制度》并没有真正实行。但根据《天朝田库制度》反封建的精神,太平天国在一些占领区内,采取过没收地主土地,禁止地主收租,承认耕者有其田,保护农民劳动果实的措施。在江苏吴县,太平天国“监军提各乡卒长给田凭,每亩钱360文,领凭后租田概作自产,农民窃喜,陆续完纳。”依仗太平天国政权的支持,广大农民纷纷起来反对封建地主剥削,进
行抗租斗争。安徽桐城一个封建地主文人作诗哀叹:“东庄有佃化为虎,司租人至撄其乳。西庄有佃狠如羊,掉关不顾角相当”。

‘捌’ 什么是凌迟凌迟的方式(2)

凌迟的特质

首先,第一个特质是君权与父权的同义化。尊亲属如同他们王国中的皇帝一般,镇春是受到保护的,妻妾、子女、仆人是臣民,有共谋权位的倾向。在西方,弑亲罪会受到严厉的惩罚,但是还不到惩罚谋害君主之罪的程度。唯有中国人,将独创的方法发扬光大,以平亲属之间的叛乱。

第二项特质是“凌迟”的宣判株连三族,亦即所有父系与母系的尊亲属!甚且,有更荒谬之处,叛乱大都个人所为,但宣判时却视为家族之罪。尽管只有朱元璋有意推行这项法则,大力清除公职官员;但是不要忘了,他的儿子永乐曾屠杀忠于前任建文帝的方孝孺,以及株连他的家族超过八百人。后来,“三族”法不再是株连尊亲属的死罪,而改为放逐。清朝的时候,只有成年的儿子会被放逐,时间长短不定。清朝延续明朝的法律,不过刑罚有减轻,包括第一大类的谋逆君主之罪。因此,文字狱案件经常判处凌迟刑罚,不过任何罪犯都不至于如戴名世等人,真正地遭受支解之刑,他们所犯之罪可以改为斩首或赐死。相反地,其他伦常之罪、凶残与不人道之罪等两大类犯罪,尤其是强盗罪,则会处以凌迟之刑,一直施行到清朝末年刑法改革废除为止。

女犯人凌迟,依据历史记载,在明清期间,判处凌迟处死的女犯在行刑当日会被剥光全身衣裤,将其乳房,生殖器和肛门予以公开展示后,她们的阴户和肛门会被插在木驴囚车的活动木橛上游街示众,称之”骑木驴”。游街结束之后,才将女犯人押到刑场凌迟处死(这段关于骑木驴的属于现代人的附会,骑木驴不存在性虐待功能)。

凌迟女犯的方式虽随年代和地域不同而略有差异,但一般由所谓“十八刀法”衍生而来。“十八刀法”即—第一刀剜舌,第二、三刀用牛耳尖刀剜去两颗乳头,第四、五刀将犯人的两只乳房齐根切下,第六、七刀割去两片大阴唇,第八至十刀挖去两半小阴唇和阴核(蒂),第十一刀将女犯的子宫取出,其中第六至十一刀这一系列切除女犯生殖器的部份另称为“幽闭”,正是王明德所言“凌迟者,其法乃寸而磔之,必至体无余脔,然后为之割其势,女则幽其闭,出其脏腑,以毕其命,支分节解,菹其骨而后已。里面”幽其闭”所指。接着第十二刀和十三刀以尖刺刺入女人的屁股肉,造成其臀动脉大量失血,第十四刀到第十七刀用大斧锉断女犯的四肢,最后一刀刺心,确定女犯断气后,凌迟的程序才告结束。

在凌迟完毕后,女犯的头颅,双乳,大小阴唇和子宫依例会被展放在刑场的木台上示众,在隔一段期间后才允许家属或相枯局关人收殓,没有家属或亲友前来认殓的,则会由官府予以焚尸扬灰。

根据清代中叶的地方县志记载,十八世纪华北地区对一名出轨并谋杀亲夫的二十四岁少妇曹氏的完整处决程序如下,可以借此大至一窥女犯人受凌迟刑的情况:

一、 辰时正,曹氏被剥光全身衣裤,狱卒为她验明身分后由稳婆为之稍事梳洗,并将她的长发梳成受刑女犯人标准款式的大圆髻盘在头上,最后反剪双手于腰际背后,两脚脚踝铐上脚镣,防止抵抗或逃脱。

二、 辰时二刻,赤身裸体的曹氏捆缚妥当,长跪于一架平板囚车上被押出牢门,先行于城西的法场示众一个时辰。

三、 巳时二刻,祭祀受害亲夫的香坛设立,犯妇曹氏被带至坛上,在家属及围观众人面前由衙役以毛竹板抽打臀部,作为儆效和惩戒。

四、 巳时半,曹氏被拖上木驴,游遍城内主要街巷作为处刑前的游街。

午时三刻,犯妇曹氏正式被处以十八刀凌迟极刑。

正史上年轻女犯人被判处凌迟者通常为犯下诸如谋杀亲夫公婆多人,谋逆,谋刺主上等,而女犯被处刑的方式与地点也取决于身分的贵贱。贵族妇女或高等妃嫔即使被判处凌迟,通常也不会在大庭广众下游街示众后将其裸身处死,而是在宫闱之中隔绝执行。

中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一次以凌迟集体处决女犯人,发生在明世宗嘉靖二十一年的壬寅宫变之后,共有十八名女犯被凌迟处死,皆为企图谋刺明世宗的年轻妃嫔和宫人。

其中被认为是首谋的王宁嫔与宫女杨金英、杨莲香、苏川药、姚淑翠、邢翠莲、刘妙莲、关梅香、黄秀莲、黄玉莲、尹翠香、王槐香、张金莲、徐秋花、张春景、邓金香、陈菊花共十七人,于公开游街凌辱后磔于西市,受牵连的曹端妃则因品秩较高,在严加拷掠鞠讯后亦被凌迟处死于宫内。

文人反对凌迟出御败耐现在920年的辽代,十三世纪末成为一种法定的刑罚,1905年废除,大约比欧洲晚了一个世纪之久(1789年法国废除轮刑,1810年英国废除裂体之刑)。废除凌迟,是朝向施行西方法典的第一个措施,监禁、罚款取代原来的肉刑,并节制绞刑。有些人发觉到“凌迟”的不人道酷刑,即认定中国人崇拜欧洲的法律与观念,这是一项严重的错误。从宋朝之后,就不断出现限制或废止凌迟之刑的声音。当时可证明废除凌迟的最好例证,就是伟大诗人和官吏陆游的《陈情书》,这篇文字在当时是出人意外之举:他认为只需斩决取代凌迟,慷慨激昂地辩护废除凌迟的好处。其实,陆游的论点可归纳如下:

(一)残酷死法、暴露器官,使国族不受尊重,妨碍实践教化的使命;

(二)打压最恶劣的反对派,不应以牙还牙:支解罪犯并不合法理,即使他曾经支解过别人;

(三)汉朝和唐朝两代同时提供革新与有效的刑罚系统,放弃酷刑。因此,他认为应该限制并废除凌迟与其他酷刑。

这篇文字经常被反对凌迟的文人引用,他们提出各种不同的论点。在此本人仅引述最重要的几则:清朝初年的法学家王明德,1680年印行的《读律佩》着作中提到,凌迟为五刑之外,因此为“正法之外”的刑罚,或者“非刑”。的确,尽管各朝皇帝采用,其实并不是合乎法理,有违中国刑罚的精神。擅长考证的大文人。所有的争论在文人间流传、搜集,清朝博学的法学家薛允升,他的两本着述《唐明律合编》《读例存疑》,对于清朝末年刑法的变革也有深远的影响。他大量引述陆游、王明德的观点,力陈恢复汉唐,不将凌迟纳入刑法之中。他的门生沈家本,也采用相同的论述,1905年4月24日的《陈情奏表》,终于得以正式废除凌迟。

当然,在帝王的统治之下,文人建请废除凌迟、或减少死刑的声音,实在太微弱,他们必须承受沉重的外在压力。我们甚至可以推测,太平天国以后,类似死刑在清朝末年非常频繁,因此凌迟废除数月前,法国使馆士兵在北京菜市口刑场,拍摄到三个不同死刑犯的凌迟照片。这些照片不利于中国的过去,化为恐怖的证物。但是如果有一张照片,或者一位摄影者能拍摄到类似凌迟的英国或法国酷刑的画面,会有什么情况发生?“中国酷刑”,不仅是法律史上的客观事实,我在此强调,它同时也影响欧洲人,在须臾之间留下对中国的某种观感。这是历史中常见的例子,但是它是新颖的,西方文明第一次拥有科技的方法,将视觉定格于纸上。在此,历史学家们应该留给这位艺术家一些空间,他深知尽情展现蔑视权力暗藏,支配者操控的不凡观点。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谨,两天后他便气绝身亡。

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玖’ 太平天国女将谁被凌迟,比凌迟更凶残的古代酷刑

小刀会女将周秀英。

1852年,周秀英与父亲带领青浦农民武装抗粮,同年9月,击退青浦知县和苏州知府所部的进攻;次年春,太平军攻下南京,周秀英父女与小刀会刘丽川举行嘉定起义,占领嘉定,先后攻下上海、南汇等县城,清军血腥镇压,周立春战死,

周秀英与部分义军投奔上海的刘丽川,小刀会坚守16个月后,在清军和洋军夹击下弹尽粮绝,周秀英在突围中被清军杀死(码掘一说周秀英被清军生擒活捉后在迟宏核上海被凌迟处死,死时年仅19岁,民间至今流传她被活剐及掏心活祭过程的故事)。

(9)太平天国女犯乳刑动漫图片扩展阅读

小刀会的女将并不止周秀英一人,她只是其中名气较大的一个,所以在突围的过程中有数名女将战死也是很正常的事。

周秀英首级的悬赏价格非常高,绝拆据称有500两白银,因此清军每杀死一名女将都希望她是周秀英,这一点从刘丽川的牺牲过程可以得到旁证:当时刘丽川被杀的消息不断传来,不断有人将“刘丽川”的首级送至清军大营领功。

‘拾’ 在太平天国时,有一项针对女人刑罚点天灯,非常残酷,它究竟是一怎样的种刑罚

太平天国时有一个叫做点天灯的刑罚,专门用来针对女人的,就是把犯人扒光衣服,用麻布包裹,然后再全身浸泡在油里面,到了晚上就把这个人当做蜡烛一样给点燃。

董卓是最早被点天灯的人

不得不说,在太平天国时期,女性的地位是非常低下的。稍微有点姿色的女性都会被各个封王强行纳入自己的府中,成为自己的妻妾。而且这些封王根本不拿女性当人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