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基坑监测用什么仪器
问题一:基坑在线监测需要用到哪些设备? 基坑监测中 传感器部分 表面位移监测可以用GPS,或者静力水准仪;深部位移监测可以用固定式测斜仪,或者多点位移计;地下水位监测可以用渗压计;周边建筑物变形监测可以用GPS,或者固定式测斜盒,或者静力水准仪,或者裂缝计;应力应变监测可能用到的有应变计,土压力计,钢筋计,轴力计。采集设备有便携式读数仪,还有自动采集仪。我们用过华测智创的,可以咨询下。
问题二:基坑监测需要那些测量仪器 全站仪一套就解决了
问题三:关于基坑水平移位监测具体要怎么做,用什么仪器,详细点 30分 根据基坑支护方案中监测测要求,在基坑周围典型特征点埋设变形监测点,并选好观测基点。观测基点要求必须牢固可靠,与监测点通视条件要好无遮挡。编制好监测记录表,记录表中除有观测时间、监测点坐标、位移值、累计位移值等,在醒目位置标示报警值。最好采用全站仪,同时要求固定人员及仪器,中途不要换人换仪器,以此消除偶然误差。先期观测频率高,后期均衡观测。
问题四:基坑监测的设备技术 基坑监测仪器设备及技术措施5.1 仪器设备本项目投入仪器设备见表5-1:表5-1 使用仪器设备一览表 序号 仪器名称 数量 精度 1 苏州一光DS05水准仪 1台 ≤0.5mm 2 南方NTS-350全站仪 1台 5mm+3ppm、±2 3 测读计 1台 2 铟钢水准标尺 2把 ±0.02mm 3 测斜仪 1台 ±0.1mm 4 水位计 1台 ±1mm 5 卡尺 1把 ±1mm 6 办公电脑 1台 7 打印机 1台 5.2 监测精度在监测工作中,监测精度应满以下要求:1、高程采用水准测量,进行闭合路线或往返耐租培观测:按照要求水准每站观测高程中误差为+0.5mm,每月对水准每站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中误差均小于+0.2mm。水准附合路线,其附合差为±1.0√Nmm(N为测站数);2、基坑围护桩体测斜误差≤0.5mm;3、平面位移监测误差≤1mm;4、根据要求水准仪“i”角不大于6秒;所以我们每月对水准仪进行“i”角检测,控制“i”角在6秒内。5.3 质量保证措施1、认真执行我公司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文件。2、对参与本工程的人员进行详细技术和质量交底,明确各监测人员职责。3、经常和业主、监理、施工方联系,提供监测资料昌唯,及时将情况反馈到各方面。4、对投入使用的仪器定期检校,确保采集的数据真实、可靠。5、积极主动保护监测点。
问题五:基坑工程监测项目包括哪些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方案包括:
1、工程概况。
2、建设场地型雹岩土工程条件及基坑周边环境状况。
3、监测目的和依据。
4、监测内容及项目。
5、基准点、监测点的布设与保护。
6、监测方法及精度。
7、监测期和监测频率。
8、监测报警及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施。
9、监测数据处理与信息反馈。
10、监测人员的配备。
11、监测仪器设备及检定要求。
12、作业安全及其他管理制度。
问题六:基坑塔吊监控量测如何监测?有啥方法需要用什么仪器? 一般就是打混凝土之前检查钢筋和基础大小,以及打混凝土的时候,做试块送到质检站做混凝土强度检测
问题七:要测定基坑侧壁不同深度处的水平位移,用到哪个仪器 一般用测斜仪。
测斜仪是用来监测滑坡、堤坝、深基坑和隧道等工程建筑物地下变形状况的设备。
测斜管安装在一个垂直的钻孔中,该钻孔穿过可能产生移动的地层直达稳定的地层。
测斜仪实际上就是测量测斜管的位移。第一次测量时得到测斜管位置的初始值。当发生位移时,测量值将与初始值有一个差值,通过这个差值就能判断是否发生位移。
问题八:在进行基坑监测时,要测定基坑侧壁不同深度处的水平位移,用到哪个仪器 预埋测斜管,基坑开挖期间用测斜仪测量。
问题九:基坑的监测要求 监测项目4.1 一 般 规 定4.1.1 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4.1.2 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的对象包括:1 支护结构;2 相关的自然环境;3 施工工况;4 地下水状况;5 基坑底部及周围土体;6 周围建(构)筑物;7 周围地下管线及地下设施;8 周围重要的道路;9 其他应监测的对象。4.1.3 基坑工程的监测项目应抓住关键部位,做到重点观测、项目配套,形成有效的、完整的监测系统。监测项目尚应与基坑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工况相配套。4.2 仪 器 监 测4.2.1 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应根据表4.2.1进行选择。4.2.2 当基坑周围有地铁、隧道或其它对位移(沉降)有特殊要求的建(构)筑物及设施时,具体监测项目应与有关部门或单位协商确定。4.3 巡 视 检 查4.3.1 基坑工程整个施工期内,每天均应有专人进行巡视检查。4.3.2 基坑工程巡视检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支护结构(1)支护结构成型质量;(2) 冠梁、支撑、围檩有无裂缝出现;(3)支撑、立柱有无较大变形;(4)止水帷幕有无开裂、渗漏;(5)墙后土体有无沉陷、裂缝及滑移;(6)基坑有无涌土、流砂、管涌。2 施工工况(1)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勘察报告有无差异;(2)基坑开挖分段长度及分层厚度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有无超长、超深开挖;(3)场地地表水、地下水排放状况是否正常,基坑降水、回灌设施是否运转正常;(4)基坑周围地面堆载情况,有无超堆荷载。3 基坑周边环境(1)地下管道有无破损、泄露情况;(2)周边建(构)筑物有无裂缝出现;(3)周边道路(地面)有无裂缝、沉陷;(4)邻近基坑及建(构)筑物的施工情况。4 监测设施(1)基准点、测点完好状况;(2)有无影响观测工作的障碍物;(3)监测元件的完好及保护情况。5 根据设计要求或当地经验确定的其他巡视检查内容。4.3.4 巡视检查的检查方法以目测为主,可辅以锤、钎、量尺、放大镜等工器具以及摄像、摄影等设备进行。4.3.5 巡视检查应对自然条件、支护结构、施工工况、周边环境、监测设施等的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如发现异常,应及时通知委托方及相关单位。4.3.6 巡视检查记录应及时整理,并与仪器监测数据综合分析。监 测 点 布 置5.1 一 般 规 定5.1.1 基坑工程监测点的布置应最大程度地反映监测对象的实际状态及其变化趋势,并应满足监控要求。5.1.2 基坑工程监测点的布置应不妨碍监测对象的正常工作,并尽量减少对施工作业的不利影响。5.1.3 监测标志应稳固、明显、结构合理,监测点的位置应避开障碍物,便于观测。5.1.4 在监测对象内力和变形变化大的代表性部位及周边重点监护部位,监测点应适当加密。5.1.5 应加强对监测点的保护,必要时应设置监测点的保护装置或保护设施。5.2 基 坑 及 支 护 结 构5.2.1 基坑边坡顶部的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基坑周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监测点间距不宜大于20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应少于3个。监测点宜设置在基坑边坡坡顶上。5.2.2 围护墙顶部的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围护墙的周边布置,围护墙周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监测点间距不宜大于20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应少于3个。监测点宜设置在冠梁上。5.2.3 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孔宜布置在基坑边坡、围护墙周边的中心处及代表性的部位,数量和间距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每边至少应设1......>>
问题十:基坑支护及桩基施工需要配备哪些试验和检测仪器 基坑支护用到的,预应力张拉试验,设备液压千斤顶,桩基需要进行单桩承载力及低应变检测,如果是CFG桩,要检测复合承载力,一般由建设单位聘请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检测
❷ 工程基坑监测和建筑物沉降观测分别是什么
1、基坑监测为基坑工程施工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指在基坑开挖及地下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基坑岩土性状、支护结构变位和周围环境条件的变化,进行各种观察及分析工作,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反馈,
预测进一步施工后将导致的变形及稳定状态的发展,根据预测判定施工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的程度,来指导设计与施工,实现所谓信息化施工。
2、沉降观测即根据建筑物设置的观测点与固定(永久性水准点)的测点进行观测,测其沉降程度用数据表达,凡一层以上建筑、构筑物设计要求设置观测点,人工、土地基(砂基础)等,均应设置沉陷观测,施工中应按期或按层进度进行观测和记录直至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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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监测基本要求
1、基坑监测应由委托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承担。
2、基坑围护设计单位及相关单位应提出监测技术要求。
3、监测单位监测前应在现场踏勘和收集相关资料基础上,依据委托方和相关单位提出的监测要求和规范、规程规定编制详细的基坑监测方案,监测方案须在本单位审批的基础上报委托方及相关单位认可后方可实施。
4、基坑工程在开挖和支撑施工过程中的力学效应是从各个侧面同时展现出来的,在诸如围护结构变形和内力、地层移动和地表沉降等物理量之间存在着内在的紧密联系,因此监测方案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各项监测内容间监测结果的互相印证、互相检验,从而对监测结果有全面正确的把握。
5、监测数据必须是可靠真实的,数据的可靠性由测试元件安装或埋设的可靠性、监测仪器的精度、可靠性以及监测人员的素质来保证。监测数据真实性要求所有数据必须以原始记录为依据,原始记录任何人不得更改、删除。
6、监测数据必须是及时的,监测数据需在现场及时计算处理,计算有问题可及时复测,尽量做到当天报表当天出。因为基坑开挖是一个动态的施工过程,只有保证及时监测,才能有利于及时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7、埋设于结构中的监测元件应尽量减少对结构的正常受力的影响,埋设水土压力监测元件、测斜宏尺管和分层沉降管时的回填土应注意与土介质的匹配。
8、对重要的监测项目,应按照工程具体情况预先设定预警值和报警制度,预警值应包括变形或内力量值及其变化速率。但目前对警戒值的确定还缺乏统一的定量化指标和判别准则,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和削弱了报警的有效性。
9、基坑监测应整理完整的监测记录表、数据报表、形象的图表和曲线,监测结束后整理出监测报告。薯轮
沉降观测要点
水准基点的设置:基点设置以保证其稳定可靠为原则,宜设置在基岩上,或设置在压缩性较低的土层上。水准基点的位置,宜靠近观测对象,但必须在建筑物所产生的压力影响蔽手高范围外。
观测点的设置:观测点的布置,应能全面反映建筑的变形并结合地质情况确定,数量不宜少于6个点。
测量宜采用精密水平仪及钢水准尺,对第一观测对象宜固定测量工具和固定测时人员,观测前应严格校验仪器。
测量精度宜采用Ⅱ级水准测量,视线长度宜为20~30m,视线高度不宜低于0.3m。
观测时应登记气象资料,观测次数和时间应根据具体建筑确定。在基坑较深时,可考虑开挖后的回弹观测。
❸ 基坑检验的内容
基坑检验的激圆氏内容:
①检查基底平面位置、尺寸大小、基底标高。
②检查基底地质情况和承载能力是否与设计资料相符。
③检查基底处理和排水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④检查施工日志及有关试验资料等。
基坑是在基础设计位置按基底标高和基础平面尺寸所开挖的土坑。开挖前应根据地质水文资料,结合现场附近建筑物情况,决定开挖明散方案,并作好防水排水工作。开挖不深者可用放边坡的办法,使土坡稳定,其坡度大小按有关施工规定确定。
开挖较深及邻近有建筑物者,可用基坑壁支护方法,喷射混凝土护壁方法,大型基坑甚至采用地下连续墙和柱列式钻孔灌注桩连锁等方法,防护外侧土层坍入;在附近建筑无影响者,可用井点法降低地下水位,采用放坡明挖;在寒冷地区可采用天然冷气冻结法开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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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分级:
一级: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分,开挖深腔段度大于10米,与临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要严加保护的基坑。
二级:介于一级基坑、三级以外的基坑。
三级:开挖深度小于7米且周围环境无特殊要求的基坑。
基坑属于临时性工程,其作用是提供一个空间,使基础的砌筑作业得以按照设计所指定的位置进行。基坑开挖工程量按基坑容积计算。一般来说,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大于等于5m的基坑。基坑开挖的计算公式如下:
1.不放坡不支挡土板:此时的基坑是一个长方体或者圆柱体。
(1)当为长方体时:挖基坑工程量 = (a+2c)(b+2c)h
(2)当为圆柱体时:挖基坑工程量 = π*r*r*h
2.放坡:此时的基坑是一个棱台或者圆台。
(1)当为棱台时:挖基坑工程量 = (a+2c+Kh)(b+2c+Kh)h+1/3 K*K*h*h*h
(2)当为圆台时:挖基坑工程量 = 1/3 πH(r*r+rR+R*R)
❹ 基坑的监测要求
监测项目
4.1 一 般 规 定
4.1.1 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4.1.2 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的对象包括:毁蠢1 支护结构;2 相关的自然环境;3 施工工况;4 地下水状况;5 基坑底部及周围土体;6 周围建(构)筑物;7 周围地下管线及地下设施;8 周围重要的道路;9 其他应监测的对象。
4.1.3 基坑工程的监测项目应抓住关键部位,做到重点观测、项目配套,形成销余御有效的、完整的监测系统。监测项目尚应与基坑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工况相配套。
4.2 仪 器 监 测
4.2.1 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应根据表4.2.1进行选择。
4.2.2 当基坑周围有地铁、隧道或其它对位移(沉降)有特殊要求的建(构)筑物及设施时,具体监测项目应与有关部门或单位协商确定。
4.3 巡 视 检 查
4.3.1 基坑工程整个施工期内,每天均应有专人进行巡视检查。
4.3.2 基坑工程巡视检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支护结构(1)支护结构成型质量;(2) 冠梁、支撑、围檩有无裂缝出现;(3)支撑、立柱有无较大变形;(4)止水帷幕有无开裂、渗漏;(5)墙后土体有无沉陷、裂缝及滑移;(6)基坑有无涌土、流砂、管涌。2 施工工况(1)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勘察报告有无差异;(2)基坑开挖分段长度及分层厚度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有无超长、超深开挖;(3)场地地表水、地下水排放状况是否正常,基坑降水、回灌设施是否运转正常;(4)基坑周围地面堆载情况,有无超堆荷载。3 基坑周边环境(1)地下管道有无破损、泄露情况;(2)周边建(构)筑物有无裂缝出现;(3)周边道路(地面)有无裂缝、沉陷;(4)邻近基坑及建(构)筑物的施工情况。4 监测设施(1)基准点、测点完好状况;(2)有无影响观测工作的障碍物;(3)监测元件的完好及保护情况。5 根据设计要求或当地经验确定的其他巡视检查内容。
4.3.4 巡视检查的检查方法以目测为主,可辅以锤、钎、量尺、放大镜等工器具以及摄像、摄影等设备进行。
4.3.5 巡视检查应对自然条件、支护结构、施工工况、周边环境、监测设施等的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如发现异常,应及时通知委托方及相关单位。
4.3.6 巡视检查记录应及时整理,并与仪器监测数据综合分析。
监 测 点 布 置
5.1 一 般 规 定
5.1.1 基坑工程监测点的布置应最大程度地反映监测对象的实际状态及其变亏岩化趋势,并应满足监控要求。
5.1.2 基坑工程监测点的布置应不妨碍监测对象的正常工作,并尽量减少对施工作业的不利影响。
5.1.3 监测标志应稳固、明显、结构合理,监测点的位置应避开障碍物,便于观测。
5.1.4 在监测对象内力和变形变化大的代表性部位及周边重点监护部位,监测点应适当加密。
5.1.5 应加强对监测点的保护,必要时应设置监测点的保护装置或保护设施。
5.2 基 坑 及 支 护 结 构
5.2.1 基坑边坡顶部的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基坑周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监测点间距不宜大于20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应少于3个。监测点宜设置在基坑边坡坡顶上。
5.2.2 围护墙顶部的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围护墙的周边布置,围护墙周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监测点间距不宜大于20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应少于3个。监测点宜设置在冠梁上。
5.2.3 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孔宜布置在基坑边坡、围护墙周边的中心处及代表性的部位,数量和间距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每边至少应设1个监测孔。 当用测斜仪观测深层水平位移时,设置在围护墙内的测斜管深度不宜小于围护墙的入土深度;设置在土体内的测斜管应保证有足够的入土深度,保证管端嵌入到稳定的土体中。
5.2.4 围护墙内力监测点应布置在受力、变形较大且有代表性的部位,监测点数量和横向间距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每边至少应设1处监测点。竖直方向监测点应布置在弯矩较大处,监测点间距宜为3~5m。
5.2.5 支撑内力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监测点宜设置在支撑内力较大或在整个支撑系统中起关键作用的杆件上;2 每道支撑的内力监测点不应少于3个,各道支撑的监测点位置宜在竖向保持一致;3 钢支撑的监测截面根据测试仪器宜布置在支撑长度的1/3部位或支撑的端头。钢筋混凝土支撑的监测截面宜布置在支撑长度的1/3部位;4 每个监测点截面内传感器的设置数量及布置应满足不同传感器测试要求。
5.2.6 立柱的竖向位移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中部、多根支撑交汇处、施工栈桥下、地质条件复杂处的立柱上,监测点不宜少于立柱总根数的10%,逆作法施工的基坑不宜少于20%,且不应少于5根。
5.2.7 锚杆的拉力监测点应选择在受力较大且有代表性的位置,基坑每边跨中部位和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宜布置监测点。每层锚杆的拉力监测点数量应为该层锚杆总数的1~3%,并不应少于3根。每层监测点在竖向上的位置宜保持一致。每根杆体上的测试点应设置在锚头附近位置。
5.2.8 土钉的拉力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基坑周边中部、阳角处宜布置监测点。监测点水平间距不宜大于30m,每层监测点数目不应少于3个。各层监测点在竖向上的位置宜保持一致。每根杆体上的测试点应设置在受力、变形有代表性的位置。
5.2.9 基坑底部隆起监测点应符合下列要求:1 监测点宜按纵向或横向剖面布置,剖面应选择在基坑的中央、距坑底边约1/4坑底宽度处以及其他能反映变形特征的位置。数量不应少于2个。纵向或横向有多个监测剖面时,其间距宜为20~50m,下部宜加密。2 同一剖面上监测点横向间距宜为10~20m,数量不宜少于3个。3 当按土层分布情况布设时,每层应至少布设1个测点,且布置在各层土的中部。
5.2.10 孔隙水压力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受力、变形较大或有代表性的部位。监测点竖向布置宜在水压力变化影响深度范围内按土层分布情况布设,监测点竖向间距一般为2~5m,并不宜少于3个。
5.2.11 基坑内地下水位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采用深井降水时,水位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中央和两相邻降水井的中间部位;当采用轻型井点、喷射井点降水时,水位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中央和周边拐角处,监测点数量视具体情况确定; 2 水位监测管的埋置深度(管底标高)应在最低设计水位之下3~5m。对于需要降低承压水水位的基坑工程,水位监测管埋置深度应满足降水设计要求。 3 水位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被保护对象(如建筑物、地下管线等)周边或在两者之间布置,监测点间距宜为20~50m。相邻建(构)筑物、重要的地下管线或管线密集处应布置水位监测点;如有止水帷幕,宜布置在止水帷幕的外侧约2m处。4 回灌井点观测井应设置在回灌井点与被保护对象之间。
5.3 周 边 环 境
5.3.1 从基坑边缘以外1~3倍开挖深度范围内需要保护的建(构)筑物、地下管 线等均应作为监控对象。必要时,尚应扩大监控范围。
5.3.2 位于重要保护对象(如地铁、上游引水、合流污水等)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监测点的布置,尚应满足相关部门的技术要求。
5.3.3 建(构)筑物的竖向位移监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建(构)筑物四角、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且每边不少于3个监测点;2 不同地基或基础的分界处;3 建(构)筑物不同结构的分界处;4 变形缝、抗震缝或严重开裂处的两侧;5 新、旧建筑物或高、低建筑物交接处的两侧;6 烟囱、水塔和大型储仓罐等高耸构筑物基础轴线的对称部位,每一构筑物不得少于4点。
5.3.4 建(构)筑物的水平位移监测点应布置在建筑物的墙角、柱基及裂缝的两端,每侧墙体的监测点不应少于3处。
5.3.5 建(构)筑物倾斜监测点应符合下列要求:1 监测点宜布置在建(构)筑物角点、变形缝或抗震缝两侧的承重柱或墙上;2 监测点应沿主体顶部、底部对应布设,上、下监测点应布置在同一竖直线上;3 当采用铅锤观测法、激光铅直仪观测法时,应保证上、下测点之间具有一定的通视条件。
5.3.6 建(构)筑物的裂缝监测点应选择有代表性的裂缝进行布置,在基坑施工期间当发现新裂缝或原有裂缝有增大趋势时,应及时增设监测点。每一条裂缝的测点至少设2组,裂缝的最宽处及裂缝末端宜设置测点。
5.3.7 地下管线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根据管线年份、类型、材料、尺寸及现状等情况,确定监测点设置;2 监测点宜布置在管线的节点、转角点和变形曲率较大的部位,监测点平面间距宜为15~25m,并宜延伸至基坑以外20m;3 上水、煤气、暖气等压力管线宜设置直接监测点。直接监测点应设置在管线上,也可以利用阀门开关、抽气孔以及检查井等管线设备作为监测点;4 在无法埋设直接监测点的部位,可利用埋设套管法设置监测点,也可采用模拟式测点将监测点设置在靠近管线埋深部位的土体中。
5.3.8 基坑周边地表竖向沉降监测点的布置范围宜为基坑深度的1~3倍,监测剖面宜设在坑边中部或其他有代表性的部位,并与坑边垂直,监测剖面数量视具体情况确定。每个监测剖面上的监测点数量不宜少于5个。
5.3.9 土体分层竖向位移监测孔应布置在有代表性的部位,数量视具体情况确定,并形成监测剖面。同一监测孔的测点宜沿竖向布置在各层土内,数量与深度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在厚度较大的土层中应适当加密。
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
6.1 一般规定
6.1.1 监测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基坑等级、精度要求、设计要求、场地条件、地区经验和方法适用性等因素综合确定,监测方法应合理易行。
6.1.2 变形测量点分为基准点、工作基点和变形监测点。其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1 每个基坑工程至少应有3个稳固可靠的点作为基准点;2 工作基点应选在稳定的位置。在通视条件良好或观测项目较少的情况下,可不设工作基点,在基准点上直接测定变形监测点;3 施工期间,应采用有效措施,确保基准点和工作基点的正常使用;4 监测期间,应定期检查工作基点的稳定性。
6.1.3 监测仪器、设备和监测元件应符合下列要求:1 满足观测精度和量程的要求;2 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3 经过校准或标定,且校核记录和标定资料齐全,并在规定的校准有效期内;
6.1.4 对同一监测项目,监测时宜符合下列要求:1 采用相同的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2 使用同一监测仪器和设备;3 固定观测人员;4 在基本相同的环境和条件下工作。
6.1.5 监测过程中应加强对监测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以及监测元件的检查;应加强对监测仪标的保护,防止损坏。
6.1.6 监测项目初始值应为事前至少连续观测3次的稳定值的平均值。
6.1.7 除使用本规范规定的各种基坑工程监测方法外,亦可采用能达到本规范规定精度要求的其他方法。
6.2 水平位移监测
6.2.1 测定特定方向上的水平位移时可采用视准线法、小角度法、投点法等;测定监测点任意方向的水平位移时可视监测点的分布情况,采用前方交会法、自由设站法、极坐标法等;当基准点距基坑较远时,可采用GPS测量法或三角、三边、边角测量与基准线法相结合的综合测量方法。
6.2.2 水平位移监测基准点应埋设在基坑开挖深度3倍范围以外不受施工影响的稳定区域,或利用已有稳定的施工控制点,不应埋设在低洼积水、湿陷、冻胀、胀缩等影响范围内;基准点的埋设应按有关测量规范、规程执行。宜设置有强制对中的观测墩;采用精密的光学对中装置,对中误差不宜大于0.5mm。
6.2.3 基坑围护墙(坡)顶水平位移监测精度应根据围护墙(坡)顶水平位移报警值按表6.2.3确定。
6.2.4 地下管线的水平位移监测精度宜不低于1.5mm。
6.2.5 其他基坑周边环境(如地下设施、道路等)的水平位移监测精度应符合相关规范、规程等的规定。
6.3 竖向位移监测
6.3.1 竖向位移监测可采用几何水准或液体静力水准等方法。
6.3.2 坑底隆起(回弹)宜通过设置回弹监测标,采用几何水准并配合传递高程的辅助设备进行监测,传递高程的金属杆或钢尺等应进行温度、尺长和拉力等项修正。
6.3.3 基坑围护墙(坡)顶、墙后地表与立柱的竖向位移监测精度应根据竖向位移报警值按表6.3.3确定。
6.3.4 地下管线的竖向位移监测精度宜不低于0.5mm。
6.3.5 其他基坑周边环境(如地下设施、道路等)的竖向位移监测精度应符合相关规范、规程的规定。
6.3.6 坑底隆起(回弹)监测精度不宜低于1mm。
6.3.7 各等级几何水准法观测时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6.3.7的要求。
6.3.8 水准基准点宜均匀埋设,数量不应少于3点,埋设位置和方法要求与6.2.2相同。
6.3.9 各监测点与水准基准点或工作基点应组成闭合环路或附合水准路线。
6.4深层水平位移监测
6.4.1 围护墙体或坑周土体的深层水平位移的监测宜采用在墙体或土体中预埋测斜管、通过测斜仪观测各深度处水平位移的方法。
6.4.2 测斜仪的系统精度不宜低于0.25mm/m,分辨率不宜低于0.02mm/500mm
6.4.3 测斜管应在基坑开挖1周前埋设,埋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埋设前应检查测斜管质量,测斜管连接时应保证上、下管段的导槽相互对准顺畅,接头处应密封处理,并注意保证管口的封盖;2 测斜管长度应与围护墙深度一致或不小于所监测土层的深度;当以下部管端作为位移基准点时,应保证测斜管进入稳定土层2~3m;测斜管与钻孔之间孔隙应填充密实;3 埋设时测斜管应保持竖直无扭转,其中一组导槽方向应与所需测量的方向一致。
6.4.4 测斜仪应下入测斜管底5~10min,待探头接近管内温度后再量测,每个监测方向均应进行正、反两次量测。
6.4.5 当以上部管口作为深层水平位移的起算点时,每次监测均应测定管口坐标的变化并修正。
6.5 倾斜监测
6.5.1 建筑物倾斜监测应测定监测对象顶部相对于底部的水平位移与高差,分别记录并计算监测对象的倾斜度、倾斜方向和倾斜速率。
6.5.2 应根据不同的现场观测条件和要求,选用投点法、水平角法、前方交会法、正垂线法、差异沉降法等。
6.5.3 建筑物倾斜监测精度应符合《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及《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的有关规定。
6.6 裂缝监测
6.6.1 裂缝监测应包括裂缝的位置、走向、长度、宽度及变化程度,需要时还包括深度。裂缝监测数量根据需要确定,主要或变化较大的裂缝应进行监测。
6.6.2 裂缝监测可采用以下方法:1 对裂缝宽度监测,可在裂缝两侧贴石膏饼、划平行线或贴埋金属标志等,采用千分尺或游标卡尺等直接量测的方法;也可采用裂缝计、粘贴安装千分表法、摄影量测等方法。2 对裂缝深度量测,当裂缝深度较小时宜采用凿出法和单面接触超声波法监测;深度较大裂缝宜采用超声波法监测。
6.6.3 应在基坑开挖前记录监测对象已有裂缝的分布位置和数量,测定其走向、长度、宽度和深度等情况,标志应具有可供量测的明晰端面或中心。
6.6.4 裂缝宽度监测精度不宜低于0.1mm,长度和深度监测精度不宜低于1mm。
6.7 支护结构内力监测
6.7.1 基坑开挖过程中支护结构内力变化可通过在结构内部或表面安装应变计或应力计进行量测。
6.7.2 对于钢筋混凝土支撑,宜采用钢筋应力计(钢筋计)或混凝土应变计进行量测;对于钢结构支撑,宜采用轴力计进行量测。
6.7.3 围护墙、桩及围檩等内力宜在围护墙、桩钢筋制作时,在主筋上焊接钢筋应力计的预埋方法进行量测。
6.7.4 支护结构内力监测值应考虑温度变化的影响,对钢筋混凝土支撑尚应考虑混凝土收缩、徐变以及裂缝开展的影响。
6.7.5 应力计或应变计的量程宜为最大设计值的1.2倍,分辨率不宜低于0.2%F·S,精度不宜低于0.5%F·S。
6.7.6 围护墙、桩及围檩等的内力监测元件宜在相应工序施工时埋设并在开挖前取得稳定初始值。
6.8 土压力监测
6.8.1 土压力宜采用土压力计量测。
6.8.2 土压力计的量程应满足被测压力的要求,其上限可取最大设计压力的1.2倍,精度不宜低于0.5%F·S,分辨率不宜低于0.2%F·S。
6.8.3 土压力计埋设可采用埋入式或边界式(接触式)。埋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受力面与所需监测的压力方向垂直并紧贴被监测对象;2 埋设过程中应有土压力膜保护措施;3 采用钻孔法埋设时,回填应均匀密实,且回填材料宜与周围岩土体一致。4 做好完整的埋设记录。
6.8.4 土压力计埋设以后应立即进行检查测试,基坑开挖前至少经过1周时间的监测并取得稳定初始值。
6.9 孔隙水压力监测
6.9.1 孔隙水压力宜通过埋设钢弦式、应变式等孔隙水压力计,采用频率计或应变计量测。
6.9.2 孔隙水压力计应满足以下要求:量程应满足被测压力范围的要求,可取静水压力与超孔隙水压力之和的1.2倍;精度不宜低于0.5%F·S,分辨率不宜低于0.2%F·S。
6.9.3 孔隙水压力计埋设可采用压入法、钻孔法等。
6.9.4 孔隙水压力计应在事前2~3周埋设,埋设前应符合下列要求:1 孔隙水压力计应浸泡饱和,排除透水石中的气泡;2 检查率定资料,记录探头编号,测读初始读数。
6.9.5 采用钻孔法埋设孔隙水压力计时,钻孔直径宜为110~130mm,不宜使用泥浆护壁成孔,钻孔应圆直、干净;封口材料宜采用直径10~20mm的干燥膨润土球
6.9.6 孔隙水压力计埋设后应测量初始值,且宜逐日量测1周以上并取得稳定初始值。
6.9.7 应在孔隙水压力监测的同时测量孔隙水压力计埋设位置附近的地下水位。
6.10 地下水位监测
6.10.1 地下水位监测宜采通过孔内设置水位管,采用水位计等方法进行测量。
6.10.2 地下水位监测精度不宜低于10mm。
6.10.3 检验降水效果的水位观测井宜布置在降水区内,采用轻型井点管降水时可布置在总管的两侧,采用深井降水时应布置在两孔深井之间,水位孔深度宜在最低设计水位下2~3m。
6.10.4 潜水水位管应在基坑施工前埋设,滤管长度应满足测量要求;承压水位监测时被测含水层与其他含水层之间应采取有效的隔水措施。
6.10.5 水位管埋设后,应逐日连续观测水位并取得稳定初始值。
6.11 锚杆拉力监测
6.11.1 锚杆拉力量测宜采用专用的锚杆测力计,钢筋锚杆可采用钢筋应力计或应变计,当使用钢筋束时应分别监测每根钢筋的受力。
6.11.2 锚杆轴力计、钢筋应力计和应变计的量程宜为设计最大拉力值的1.2倍,量测精度不宜低于0.5%F·S,分辨率不宜低于0.2%F·S。
6.11.3 应力计或应变计应在锚杆锁定前获得稳定初始值。
6.12 坑外土体分层竖向位移监测
6.12.1 坑外土体分层竖向位移可通过埋设分层沉降磁环或深层沉降标,采用分层沉降仪结合水准测量方法进行量测。
6.12.2 分层竖向位移标应在事前埋设。沉降磁环可通过钻孔和分层沉降管进行定位埋设。
6.12.3 土体分层竖向位移的初始值应在分层竖向位移标埋设稳定后进行,稳定时间不应少于1周并获得稳定的初始值;监测精度不宜低于1mm。
6.12.4 每次测量应重复进行2次,2次误差值不大于1mm。
6.12.5 采用分层沉降仪法监测时,每次监测应测定管口高程,根据管口高程换算出测管内各监测点的高程。 7.0.1 基坑工程监测频率应以能系统反映监测对象所测项目的重要变化过程,而又不遗漏其变化时刻为原则。
7.0.2 基坑工程监测工作应贯穿于基坑工程和地下工程施工全过程。监测工作一般应从基坑工程施工前开始,直至地下工程完成为止。对有特殊要求的周边环境的监测应根据需要延续至变形趋于稳定后才能结束。
7.0.3 监测项目的监测频率应考虑基坑工程等级、基坑及地下工程的不同施工阶段以及周边环境、自然条件的变化。当监测值相对稳定时,可适当降低监测频率。对于应测项目,在无数据异常和事故征兆的情况下,开挖后仪器监测频率的确定可参照表7.0.3。
7.0.4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加强监测,提高监测频率,并及时向委托方及相关单位报告监测结果:1.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2.监测数据变化量较大或者速率加快;3.存在勘察中未发现的不良地质条件;4.超深、超长开挖或未及时加撑等未按设计施工;5.基坑及周边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市政管道出现泄漏;6.基坑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大或超过设计限值;7.支护结构出现开裂;8.周边地面出现突然较大沉降或严重开裂;9.邻近的建(构)筑物出现突然较大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开裂;10.基坑底部、坡体或支护结构出现管涌、渗漏或流砂等现象;11.基坑工程发生事故后重新组织施工;12.出现其他影响基坑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异常情况。
7.0.5 当有危险事故征兆时,应实时跟踪监测。 8.0.1 基坑工程监测报警值应符合基坑工程设计的限值、地下主体结构设计要求以及监测对象的控制要求。基坑工程监测报警值由基坑工程设计方确定。
8.0.2 基坑工程监测报警值应以监测项目的累计变化量和变化速率值两个值控制。
8.0.3 因围护墙施工、基坑开挖以及降水引起的基坑内外地层位移应按下列条件控制:1 不得导致基坑的失稳;2 不得影响地下结构的尺寸、形状和地下工程的正常施工;3 对周边已有建(构)筑物引起的变形不得超过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4 不得影响周边道路、地下管线等正常使用;5 满足特殊环境的技术要求。
8.0.4 基坑及支护结构监测报警值应根据监测项目、支护结构的特点和基坑等级确定,可参考表8.0.4。
注:1.h — 基坑设计开挖深度;f — 设计极限值。 2.累计值取绝对值和相对基坑深度(h)控制值两者的小值。 3.当监测项目的变化速率连续3天超过报警值的50%,应报警。
8.0.5 周边环境监测报警值的限值应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如无具体规定,可参考表8.0.5确定。
8.0.6 周边建(构)筑物报警值应结合建(构)筑物裂缝观测确定,并应考虑建(构)筑物原有变形与基坑开挖造成的附加变形的叠加。
8.0.7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报警;若情况比较严重,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的保护对象采取应急措施。1 当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2 基坑支护结构或周边土体的位移出现异常情况或基坑出现渗漏、流砂、管涌、隆起或陷落等;3 基坑支护结构的支撑或锚杆体系出现过大变形、压屈、断裂、松弛或拔出的迹象;4 周边建(构)筑物的结构部分、周边地面出现可能发展的变形裂缝或较严重的突发裂缝;5 根据当地工程经验判断,出现其他必须报警的情况。 9.0.1 监测分析人员应具有岩土工程与结构工程的综合知识,具有设计、施工、测量等工程实践经验,具有较高的综合分析能力,做到正确判断、准确表达,及时提供高质量的综合分析报告。
9.0.2 现场测试人员应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监测分析人员应对监测报告的可靠性负责,监测单位应对整个项目监测质量负责。监测记录和监测技术成果均应有负责人签字,监测技术成果应加盖成果章。
9.0.3 现场的监测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1 使用正式的监测记录表格;2 监测记录应有相应的工况描述;3 监测数据应及时整理;4 对监测数据的变化及发展情况应及时分析和评述。
9.0.4 外业观测值和记事项目,必须在现场直接记录于观测记录表中。任何原始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和转抄,并有测试、记录人员签字。
9.0.5 观测数据出现异常,应及时分析原因,必要时进行重测
9.0.6 监测项目数据分析时,应结合其他相关项目的监测数据和自然环境、施工工况等情况以及以往数据进行,考量其发展趋势,并做出预报。
9.0.7 技术成果应包括当日报表、阶段性报告、总结报告。技术成果提供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并应用文件阐述与绘画宜用变化曲线或图形相结合的形式表达。技术成果应按时报送。
9.0.8 监测数据的处理与信息反馈宜采用专业软件,专业软件的功能好参数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并宜具备数据采集、处理、分析、查询好管理一体化以及监测成果可视化的功能。
9.0.9 基坑工程监测的观测记录、计算资料好技术成果应进行组卷、归档。
9.0.10 当日报表应包括下列内容:1 当日的天气情况和施工现场的工况;2 仪器监测项目各监测点的本次测试值、单次变化值、变化速率以及累计值等,必要时绘制有关曲线图;3 巡视检查的记录;4 对监测项目应有正常或异常的判断性结论;5 对达到或超过监测报警值的监测点应有报警标示,并有原因分析及建议;6 对巡视检查发现的异常情况应有详细描述,危险情况应有报警标示,并有原因分析及建议;7 其他相关说明。当日报表宜采用本规范附录A ~附录G的样式。
9.0.11 阶段性监测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 该监测期相应的工程、气象及周边环境概况;2 该监测期的监测项目及测点的布置图;3 各项监测数据的整理、统计及监测成果的过程曲线;4 各监测项目监测值的变化分析、评价及发展预测;5 相关的设计和施工建议。
9.0.12 基坑工程监测总结报告的内容应包括:1 工程概况;2 监测依据;3 监测项目;4 测点布置;5 监测设备和监测方法;6 监测频率;7 监测报警值;8 各监测项目全过程的发展变化分析及整体评述;9 监测工作结论与建议。
9.0.13 总结报告应标明工程名称、监测单位、整个监测工作的起止日期,并应有监测单位章及项目负责人、单位技术负责人、企业行政负责人签字。
❺ 城市建筑深基坑变形监测
城市建筑深基坑变形监测是非常重要的,监测的数据只有符合标准才能做到最好,每个细节的处理都很关键。中达咨询就城市建筑深基坑变形监测和大家说明一下。
1城市建筑区深基坑变形
基坑作为城市建筑群的基础工程,建筑要维持长久的稳定,基坑的稳定是基础。基坑的建设需要满足强度和变形两个要求。首先得具备一定的强度来支撑上层建筑,其次由于向下施工的条件,深基坑的变形也是施工方需要考量的重点问题,如何把这种变形控制在一定的合理范围内,就成了城市建筑区深基坑研究的一个重点问题[1]。首先具体阐述城市建筑区深基坑的变形影响因素。
1.1因向下挖掘引起的坑底隆起
土地原本处于一种塑性平衡中,对上层土地的挖掘,会使下层土地因为卸荷作用而产生塑性回弹变形,且深基坑底部受天气湿度等影响会因为基底土体吸水发生一定量的膨胀,形成变形,同时围护墙的底部也会产生不可逆的变形,引起深基坑坑底配镇穗隆起现象。
1.2围护墙的挤压位移
围护墙的挤压位移是指由于在深基坑挖掘过程中因为对基坑土地原始应力的改变而引起的一系列应力挤压所导致的围护墙受到挤压所形成不可逆性位移的现象。这种现象施工方要做到严格监控,把围护墙的挤压位移控制在一定的合理的范围内,以免对工程造成影响。土地有一个应力的平衡点,所以能保持静止。在施工方开始挖掘深基坑的时候,水平方向挖掘下去之后,破坏了四周垂直方向的土地应力平衡,形成了深基坑墙外侧土地的主动土压力,同时,在挖掘过程中,在旅运深基坑内侧底部对墙面形成了被动土压力。这些压力导致深基坑围护墙在挖掘前期就形成了不可逆的位移变形。这种变形导致了,设计的围护墙墙体和实际挖掘的墙体在前期就产生了一系列的数据差。墙外侧的土地主动压力导致了墙体会在坑基内部水平方向发生一定的位移,同时在深基坑底部,由于土地隆起形成的被动压力,导致了围护墙墙体向上发生一定量的位移。这些位移就是围护墙受到挤压产生的定向位移。
2深基坑变形的检测
深基坑的变形分为两个方向,水平方向发生的位移和竖直方向发生的沉降变形,不同的变形要用不同的方式进行合理的检测,达到把所有的变形控制在科学合理可接受的范围内。
2.1水平方向的检测
把深基坑同一水平方位标记为一个个的点,用经纬仪去检测这条直线上面的每个点的变形量,使所有的点保持在一条直线范围内,中间出现的偏差量就是由深基坑水平方向变形所引起的。因为深基坑的变形是自然存在且不可避免的变形,所以这些水平方向的检测量会有一个合理且不影响上层建筑建设的偏差量,控制深基坑水平变形在这一范围内,达到合格的建设要求。
2.2竖直方向的沉降变形检测
因为深基坑竖直方向沉降变形对精度的要求不一致,可以根据具体工程具体检测方法的办法,做到合理的检测。当检测的精度要求高时,一般采取闭合水准测量的检测方式;当精度要求较低时,采取在一个站点对多个监测点进行检测的方式。
3检测误差
深基坑的检测,一直存在着较大的误差,这些误差是由于检测模式和实际情况的差别所形成的。国内深基坑检测的方式,采取的是静态检测的方式。静态检测,培卜就是对深基坑进行短时间、短次数静态数据的检测,这种检测往往检测的只是一瞬间的实时数据,只跟这一刻的深基坑现状具有良好的匹配。但是深基坑时时刻刻都受着各种挤压力,这些力是实时存在的且存在变化的,这些变化产生了检测误差,用静态的检测方法去检测动态的深基坑变化,这些误差只能固定在一个固定的范围之内,无法做到精确检测。同时,这种不准确的检测方式随着中国基建工程和经济如火如荼的发展,必然会被更准确的检测方式所淘汰。
4检测注意点
深基坑检测在现有的检测条件下存在一定的固定误差,这些误差是不可避免的,是由动态的深基坑变化和静态的检测方式之间的差异所造成的。但是,在现有的条件下,应该做好每一个细节,把检测的误差争取降到最低。首先,在监测点的布控时候,检测人员一定要对基坑的地质等一系列做到详细了解,再结合理论知识,用理论结合实际的方式争取把失误降到最低。其次,要能保证合理的检测频率,面对着动态的深基坑变化,一定要对检测频率做到合理布控,以达到把检测中出现的失误降到最低。最后,要对监测数据做到合理的测量和处理。对检测数据进行仔细的收集处理,最后和理论数据进行对比,借助相关数据做到科学的检测。
5检测方式的改良
深基坑检测方式的改良,首先要做的就是将检测和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的匹配,让检测做到实时。目前,国内外兴起的信息化检测下的动态设计及施工的新技术,可以完美的解决这一检测动静不匹配的问题。在全面信息化的时代,由互联网带动的产业发展已经成了一种必然趋势。相对的,互联网大数据的建设,让我们可以动态的模拟出一切的深基坑检测画面和结果。运用互联网检测技术,对深基坑变形分阶段进行实时的监控,监控出每一个阶段的变形结果,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对检测结果进行全方位推测,预测出未来几个阶段水平位移、沉降变形、水土压力、结构内力等的具体数据,对深基坑进行实时监控,用未来实际检测数据和互联网大数据分析数据进行对比,达到精准监控深基坑变形检测的目的。将动态的方法运用到动态的检测中,实施信息化全方面的监控与管理,已经成为了深基坑监测的一种必然趋势。随着中国大力发展经济建设和基础建设,这种动态的检测方式一定会成为一种中国深基坑检测研究的必然侧重点。
6结束语
在中国基础建设如火如荼的今天,深基坑建设作为基建的基础显得尤为重要,深基坑变形问题也同时成为基建问题中的一个重点及难点问题,如何搞好深基坑的建设及做好深基坑后期的检测问题,应该是施工方重点关注研究的问题。随着互联网快速的发展,何如把这中动态的工程利用互联网做到动态监测,实现精确检测,是施工方应该去思考并全力去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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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基坑监测报警系统解决什么样的问题
一、监控报警值的确定原则
1) 满足设计计算的要求,不能大于设计值;
2) 满足监测对象的安全要求,达到保护的目的;
3) 对于相同条件的保护对象,应该结合周围环境的要求和具体的施工情况综合确定;
4) 满足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
5)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工程质量和经济等因素,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投入。
总结
监控报警值不仅是设计计算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确定合理施工流程、保护周围环境安全的主要依据。监测项目的监控报警值应根据基坑自身的特点、监测目的、周围环境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工程经验并经过有关部门协商综合确定。
基坑监测项目的监控报警值的确定,是基坑监测工作中相当重要的一个环节。准确有效的监控报警值,有助于及时地发现基坑中出现的问题,便于施工单位采取处理措施,将基坑事故消防在萌芽阶段,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❼ 谈建筑工程中基坑工程的监测方法
谈建筑工程中基坑工程的监测方法
周围环境监测主要包括:邻近构筑物、地下管网、道路等设施变形的监测,浅析建筑工程中基坑工程的监测方法?
虽然人们在基坑开挖和基坑支护结构设计过程中,为了保证基坑的安全,通常都会仿慎采用了一系列的技术措施,但依然有很多基坑事故发生,事故发生主要表现为基坑大面积滑坡、支护体系崩溃、水平位移过大、支护结构过分倾斜、基坑周边土体变形过大、支护结构和被支护土体达到破坏状态、基坑底回弹或隆起过大、邻近建筑物倾斜或开裂甚至倒塌等等。当基坑工程事故发生,就会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的损失,而且还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
1 监测目的
在深基坑开挖施工过程中,对建筑物、土体、道路、构筑物、地下管线等周围环境和支护结构的位移、应力、沉降、倾斜、开裂和对备肢敬地下水位的动态变化、土层孔隙水压力变化等,借助仪器设备或其他一些手段进行综合监测,就是深基坑开挖监测。
在开挖前期,对土体变位动态等各种行为表现进行监测,通过大量岩土信息的提取,及时比较勘察出监测结果和预期设计的性状差别,分析评价原设计成果,对现行施工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判断,有效预测下阶段施工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此时可以借助修正岩土力学参数和反分析方法计算来完成预测。为了能为后期开挖方案和步骤提出有用的建议,就需要合理和优化组织施工提供可靠信息,从而能够及时预报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险情;当有异常情况发生时,应及时采取一定的工程措施,防止问题事故的发生,以确保工程安全。
2 监测内容
2.1 周围环境监测
周围环境监测主要包括:邻近构筑物、地下管网、道路等设施变形的监测,邻近建筑物的倾斜、裂缝和沉降发生时间、过程的监测,表层和深层土体水平位移、沉降的监测,坑底隆起监测,桩侧土压力测试,土层孔隙水压力测试,地下水位监测。具体监测项目的选定需要综合考虑工程地质和水饥樱文地质条件、周围建筑物及地下管线、施工连受和基坑工程安全等级情况。
2.2 支护体系监测
支护体系监测主要包括:支护结构沉降监测,支护结构倾斜监测,支护体系应力监测,支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监测,支护体系受力监测,支护体系完整性及强度监测。
3 监测仪器
通常情况下,基坑的监测是需要借助一些设备的,一般使用的仪器主要包含以下几种:
3.1 测斜仪:该仪器主要用在支护结构、土体水平位移的观测中。
3.2 水准仪和经纬仪:该设备主要用在测量地下管线、支护结构、周围环境等方面的沉降和变位。
3.3 深层沉降标:用于量测支护结构后土体位移的变化,以判断支护结构的稳定状态。
3.4 土压力计:用于量测支护结构后土体的压力状态是主动、被动还是静止的,或测量支护结构后土体的压力的大小、变化情况等,来检验设计中的判断支护结构的位移情况和计算精确度。
3.5 孔隙水压力计:为了能够较为准确的判断坑外土体的`移动,可用该仪器来观测支护结构后孔隙水压力的变化情况。
3.6 水位计:为了检验降水效果就可以采用该仪器来量测支护结构后地下水位的变化情况。
3.7 钢筋应力计:为了判断支撑结构是否稳定,使用该设备来量测支撑结构的弯矩、轴力等。
3.8 温度计:温度对基坑有较大影响,为了能计算由温度变化引起的应力,则需要将温度计和钢筋应力计一起埋设在钢筋混凝土支撑中。
3.9 混凝土应变计:要计算相应支撑断面内的轴力,则需要采用混凝土应变计以测定支撑混凝土结构的应变。
3.10 低应变动测仪和超声波无损检测仪:用来检测支护结构的完整性和强度。
无论是哪种类型的监测仪器,在埋设前,都应从外观检验、防水性检验、压力率定和温度率定等几方面进行检验和率定。应变计、应力计、孔隙水压力计、土压力盒等各类传感器在埋设安装之前都应进行重复标定;水准仪、经纬仪、测斜仪等除须满足设计要求外,应每年由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进行检验、校正,并出具合格证。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
由于监测仪器设备的工作环境大多在室外甚至地下,而且埋设好的元件不能置换,因此,选用时还应考虑其可靠性、坚固性、经济性以及测量原理和方法、精度和量程等方面的因素。
4 监测方法
施工前,应对周围建筑物和有关设施的现状、裂缝开展情况等进行调查,并作详细记录;也可拍照、摄像作为施工前的档案资料。对于同一工程,监测工作应固定观测人员和仪器,采用相同的观测方法和观测线路,在基本相同的情况下施测。
基准点应在施工前埋设,经观测确定其已稳定时方可投入使用;基准点一般不少于2个,并设在施工影响范围外,监测期间应定期联测以检验其稳定性。为了能有效确保其在整个施工期间都能够正常使用,在整个施工期内都应该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
在施工之前,应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初始观测。而在开挖期间则每天一般观测一次,在观测值相对稳定后则可适当降低观测频率。而当出现报警指标、观测值变化速率加快或者出现危险事故征兆时,则应增加观测次数。在布置观测点时,要充分考虑深埋测点,其不能影响结构的正常受力的同时也不能削弱结构的变形刚度和强度,通常情况下为了便于监测工作开始测量元件已进入稳定的工作状态时,深埋测点的埋设的提前量一般不少于30d。
5 支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监测
观测点沿基坑周边布置,一般埋设于支护结构圈梁顶部,支撑顶部宜适当选择布点,观测点精度为2mm。在监测过程中,测点的布置和观测间隔需要遵循一些原则,通常原则如下:
5.1 一般当间隔达到10~15m时则可布设一个监测点;而在距周围建筑物较近处、基坑转折处等重要位置都应该适当加密布点。
5.2 在基坑开挖之初,只需每隔2~3d监测一次,然而随着开挖过程的不断加深,应适当增加观测次数,最好为1d一次观测,在发生较大位移时,则需要每天1~2次的观测。考虑到基坑开挖时,施工现场狭窄,测点常被阻挡等实际情况,在有条件的场地,可以采用视准线法比较方便。
6 支护结构倾斜监测
在监测支护结构倾斜时,通常采用测斜仪进行监测。由于支护结构受力特点、周围环境等因素的影响,需要在关键地方钻孔布设测斜管,并采用高精度测斜仪进行监测。根据支护结构在各开挖施工阶段倾斜变化情况,应该及时提供支护结构沿深度方向水平位移随时间变化的曲线,测量精度为1mm。
设置在支护结构的测斜点间距一般为20~30m,每边不宜少于2个。测斜管埋置深度一般是基坑的开挖深度的2倍,当埋设在支护墙内时,则应该同支护墙深度相同,当埋设在土内时,宜大于支护墙埋深5~10m。埋入的测斜管应保持竖直,并使一对定向槽垂直于基坑边。在测斜管放置于支护结构后,一般用中细砂回填支护结构与孔壁之问的孔隙,最好用膨胀土、水泥、水按1:1:6.25的比例混合回填。目前。工程中使用最多的是滑移式测斜仪,其一般测点间距是探头本身的长度相同,因而通常认为沿整个测斜孔量测结果是连续的,或者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及时在支护结构侧面布设测点并采用光学经纬仪观测支护结构倾斜。
;❽ 深基坑变形监测主要用到哪些设备
渗压计和应变计是峟思工程仪器仪表中的两个重要测量工具,它们在工程领域中具有广泛的应用,并且在用户中带来了很多正面影响。
首先,渗压计和应变计在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地质勘探等领域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渗压计可以测量土壤和岩石中的水压、水位、渗透性等参数,为地下水流动、地下结构的稳定性分析和工程设计提供了准确的数据。应变计可以测量材料和结构的应变变化,用于评估结构的变形、应力状态和稳定性,对于土木工程中的结构安全性评估、结构监测和质量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渗压计和应变计的高精度测量能力为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提供了有效的手段。通过使用高精度的渗压计和应变计,可以及时发现工程中的异常变化和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的要求。例如,在地下隧道施工中,渗压计和应变计可以实时监测地下水压力和毁改围岩应变,为隧道结构的稳定性评估和施工方案的调整提供了可靠的数据支持,从而保障了隧道工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此外,渗压计和应变计的数据可以通过现代化的数据传输和处理技术实现实时监测和云端存储,方便用户随时获取测量数据,并进行数据分析和报告生成。这有助于用户及时了解工程状态,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
综上所述,峟思工程仪器仪表中的渗压计和应变计具有高精度的测量能力,为工程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提供了有效的工具,对于工程项目的正纤则判常进行和工程质量的提升具有积极盯段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