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太平天國運動產生的起因究竟是什麼
19世紀五六十年代的太平天國運動,曾疾風暴雨般地席捲江南半壁河山,給腐朽的清王朝以沉重打擊。但太平天國運動產生的一個重要原因卻被人忽略。
起義不怪清政府
我們常常簡單地認為,太平天國起義是因為清政府的橫征暴斂、殘酷壓迫。其實不然,清王朝從康熙時代開始實行「滋生人丁、永不加賦」等輕徭薄賦政策,新增加的人口不用交稅,新開墾的土地也不交地租,農民負擔可以說是歷代最輕的。太平天國起義的爆發其實是因為廣西客家人與土著居民的矛盾。
金田起義發生於廣西客家山區,參加拜上帝教的基本群眾大都是客家人,是太平天國起義的領導核心,洪秀全以下六位起義諸王中有五人是客家人。太平天國可以說是客家人締造的政權。
所謂客家人,如其字面意思,即從外地來的人。則納他們原本是生活在中原的漢族居民。西晉末年、唐末五代和兩宋時期,由於北方游牧民族入侵,中原大地戰亂不斷,許多人不得不踏上南遷之路,顛沛流離,抵達粵贛閩交界的山區,在那裡開山造田,落地生根。相對當地原住民,他們被稱為客家,最終演化形成了一個獨特的族群。
與經過了多次民族大融合的中原居民相比,客家人可能是血統最為純粹的漢族後裔,保留了不少唐宋時期漢人的傳統風俗,客家話的發音也多與晚唐五代時期的古漢語接近,朗誦古詩詞的時候往往更具韻味。
因為長期流離遷徙,客家人必須抱團才能有效地抵禦豺狼虎豹、海盜山寇,以及懷有敵意的土著居民的侵犯,保全財產和性命,因而形成了強烈的宗族意識,團結共濟,一損俱損,一榮俱榮。歷經飢餓、疾病、死亡等苦難,客家人磨煉了堅忍不拔的意志,也養咸了好勇鬥狠、冒險犯難的性格。
明末清初,大量客家人由廣東遷至廣西,因為爭奪土地與當地的土著居民彼此敵視,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也會引發嚴重械鬥、殺傷人命,參與人數之多、波及之廣,世所罕見,因而造成極大的破壞和動盪。在這種充滿血腥味的土客械鬥中,客家人往往處於下風,因為畢竟根基尚淺,在經濟實力、政治地位上遠遜於土著人。宮府通常也偏袒土著一方。
1843年,屢次科舉落榜的洪秀全把偶然得來的幾本基督教小冊子和自己的病中幻夢結合起來,創立拜上帝教。在械鬥中處境窘迫、渴望土地和安寧的客家人很容易就對拜上帝教鼓吹的「地上天國」、「小天堂」產生嚮往。拜上帝教藉助客家人的宗族關系網路,迅速傳播開來。隨著實力的增強,拜上帝教漸漸由一個單純的宗教團體轉變為醞釀起孫兄沒義的秘密政治組織。1851年,洪秀全等人在金田發動了起義,並且憑借客家人的驍勇善戰和不屈不撓掀起了長達14年的太平天國運動。
婦女解放原本就是客家習俗
太平天國推行的許多政策被後世歷史學家譽為巨大的進步,但這些政策其實不過是源於客家人的風俗和願望。
在太平天國定都天京的同一年,洪秀全頒行了《天朝田畝制度》,其中規定「分田不論男婦」,不許買賣婚姻,不許婦女纏足,廢除買賣婚姻和包辦婚姻,寡婦可以再嫁。太平天國婦女還可以參軍參政。太平天國女官人數眾多,丞相、軍師、監軍不乏其人。太平天國女軍往往直接參加一線對敵作戰,攻城掠地,沖鋒陷陣,與敵人面對面進行廝殺。這常被視為婦女解放的證據。
然而這也並不是因為太平天國的領袖們尊重婦女。客家民風原本如此。因為山區貧瘠,難以謀生,客家男子多外出營生,客家婦女在家舉凡上山砍柴,下地耕種均一肩承擔,是主要勞動力,分田時男女平等理所應當。客家婦女不纏足也很正常,否則怎麼幹活呢?而參軍、參政也正體現塵行了客家婦女吃苦耐勞、精明能乾的優良品質。長期獨立生活所形成的獨立人格,使客家婦女在婚姻問題上也具有一定的自由度,常常通過山歌對答來尋找伴侶。太平天國的婦女政策顯然烙下客家民風的深深痕跡。
太平天國怪現象的背後
另外,太平天國還有表現出一些令支持它的學者們非常尷尬的怪現象。
太平天國的領袖們頒布的詔令文告、政策法令很多採用通俗歌謠的形式,讀罷令人感覺非常荒唐,不像一個嚴肅的政府所為。比如洪秀全的聖諭中居然有這樣的鄙俗詞句:「打鼓求得雨,高山好開田……食煙食得飽,放屁好肥田。」這其實是源於客家人唱山歌的風俗。客家人素有對歌風氣,無論勞作還是歇息,都習慣於隨口大呼大口昌,以山歌互述悲歡哀喜。許多太平天國歌謠與客家山歌的口吻、句式、押韻方式如出一轍。
拜上帝教貌似基督教,其實卻形同裝神弄鬼。在拜上帝教創立初期,因為馮雲山被捕,洪秀全出逃,會眾群龍無首。楊秀清突然跌倒在地,不省人事。一會兒,他口鼻出水,嘴裡喃喃自語,突然站立起來,厲聲對眾人說:「眾小子們聽著!我乃天父是也!今日第一次下凡,降托楊秀清來傳聖旨。」他命會眾們同心協力,共度難關,一陣亂抖,又重新跌倒在地,大叫一聲:「我回天去了!」隨後楊秀清從地上爬起,彷彿剛剛睡醒似地說:「我剛才好像做了個夢,魂靈好像被神牽走了,發生什麼事了嗎?」這次天父下凡讓拜上帝教渡過了危機。後來楊秀清裝神弄鬼成了習慣,動不動就來這么一手,弄得洪秀全也不得不跪在地上叩頭,接受天父的杖責。
基督教根本沒有上帝借凡人之口說話,發布指示的說法,更沒有神仙下凡幫人造反的事。楊秀清的表演其實直接脫胎於客家地區流行由巫師為人請神、問鬼的「降僮」法術。在兩廣客家山鄉至今仍然流傳這種法術:凡治病、求財、求子、陞官、結婚等等,都可以請人降僮。正因為如此,以客家人為主的太平天國群眾們對楊秀清的裝神弄鬼才深信不疑,連洪秀全也不得不承認天父的真實存在,天父下凡的鬧劇給互相殘殺的「天京事變」埋下了禍根。
封王無數也是太平天國的一大特色,洪秀全在前後14年中封了2700多個王。一旦被封王,就要修建王府、要有大量的奴僕差人,造成了太平天國晚期的攀比、腐敗、揮霍之風。洪秀全為什麼要做這種可笑的事情?這是客家人的宗族觀念——一損俱損,一榮俱榮使然。這種封王有著明顯的親疏之別,洪秀全的親侄、族兄、族侄實際十幾人,包括幾個乳臭未乾的小孩都封為王。而沙場大將羅大綱則因為天地會出身最終不過升至丞相中最低的冬官丞相。因為這種宗族親疏的觀念,太平天國很難獲得客家以外地區的民眾持久和穩定的支持。
太平天國是一場轟轟烈烈的革命運動,但在其發展初期,卻是一次客家人的反抗斗爭,是客家人向北方的武裝攻擊。他們的美好夢想和獨特風俗為太平天國運動增添了絢麗迷離的色彩,可是客觀上卻製造了一場悲劇。
『貳』 高中歷史書上第一冊55頁上的一首詩:東庄有佃化為虎,司租人至攖其乳。西庄有佃狠如羊,掉頭不顧角相當。
東庄佃戶由於得到太平天國政權的支持,變得像老虎一芹或樣凶,見到東家派去收租的人,就迎上去一把抓住收租人的胸襟。西庄佃戶旦賣由於得到太平天國的政權的支持,變得嫌遲伍像斗羊一樣狠,見到東家派去收租的人,掉轉頭用尖角抵。
『叄』 古代殘酷刑具「鐵蓮花」:聽之膽寒 坐之魂飛魄散
「鐵蓮花」——當女囚坐的上去時,獄卒拉動木馬尾部的一個機關,「鐵蓮花」便會一開一合地在她的 *** 內不停旋轉,讓女囚頓時痛疼難忍,大有生不如死之感。那麼,「鐵蓮花」究竟是什麼樣的一種殘酷的刑具,為何會讓古代女人望而生畏、聽之膽寒、坐之魂飛魄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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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有關資料記載,「鐵蓮花」是中國古代一種酷刑,專門針對那些所謂「不守婦道」的女人而製作的。古時候有一種針對女性的酷刑叫做「騎木驢」,也叫做「騎木馬」,而致命的鐵梨花就隱藏在「木驢」的背部,對於那些所謂「不守婦道」的女人,通常讓她們騎在「木驢」上,官吏審問時如果不老實交代罪行,官吏就會命衙役們轉動木驢上的旋轉鐵梨花,對女性 *** 進行折磨,這時候他們往往痛疼難忍,叫聲凄厲,發出哀求,甚至昏厥過去。原來,「鐵蓮花」是一種由鋒利鐵片組成的花朵狀刑具,形似蓮花,所以取名「鐵蓮花」。不難缺枝喊想像,當它展開並轉動時,能把一層 *** 的血肉絞下來……因此,只要獄卒拉動木馬尾部機關,「鐵蓮花」便會一開一合插入其 *** ,並不停地旋轉,當即令女性痛不欲生,大聲哭喊。堪稱中國古代最殘酷的經典刑具之一。
據有關史料記載,第一次女性罪犯被判「騎木驢」,應該在北宋時期。古典名著《水滸傳》中就有關於北宋時期女人「騎木驢」的描寫。那是在武松怒殺潘金蓮和西門慶之後,慣拉皮條和教唆殺人的王婆被判處「剮刑」:大牢里取出王婆,當廳聽命。讀了朝廷明降,寫了犯由牌,畫了伏狀,便把這婆子推上木驢,四道長釘,三條綁索,東平府尹判了一個"剮"字,擁出長街。兩聲破鼓響,一棒碎鑼鳴,犯由前引,混棍後催,兩把尖刀舉,一朵紙花搖,帶去東平府市心裡,吃了一剮。」
其實,在北宋時期,所謂「木驢」通常是一面圓長型的木板,下面安裝有四條支撐的驢腿或滾輪,如同一張普通的條凳。所不同之處,首先是其表面並不平坦,而呈現一定的弧度,類似驢背的形狀;另外於長木板正中間,安裝一根約二寸粗、一尺余長的圓木橛子向上直豎,象徵驢球,因而一般稱呼此類殘酷刑具為「木驢」。
當被判死罪的女犯三審定讞之後,她的全身衣褲將被完全剝光,驗明正身,然後衙役們將女人捆綁妥當,便可將她的雙腿分開, *** 對准那根驢背上的粗木橛直 *** 去。接著,用鐵釘把女犯的兩條大腿釘在木驢上,防止其因負痛而掙扎。然後由四名大漢抬著「木驢」上的女犯人遊街示眾。
有關資料表明,在女犯人「騎木驢」遊街的過程中,河北、山東等地會使用帶刺的荊條,也就是《水滸傳》中所說的「混棍」,一邊抽打女犯的後背,一邊強迫其高喊:" *** 某氏,於某月某日犯淫,於此木驢遊街示眾,警示眾人,莫如妾身之下場!",其餘大部分地區則會在遊街時以水火棍狠打女犯的 *** 和臀部,以增加其羞辱感和疼苦。
到了明末清初,「騎木驢」的刑罰更加殘酷。據有關史料記載,當時的「騎木驢」的過程是這樣的:先在一根木頭上豎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來,放在木柱頂端,使木柱戳入 *** 內,然後放開,讓這名女子身體下墜,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數日方氣絕」。
清朝時期,官場刑獄又發明了比較復雜的「木驢」刑具,與原先「木驢」不同的是,這類木驢上面的木橛子下面連接了偏心輪一類的活動機關,可在木驢移動時由車輪帶動木橛子在女犯人的 *** 里一下一下地 *** 。更重一點的木驢在插 *** 木橛子的後面,還會加上一根套入女犯 *** 的木橛,以在遊街時對年輕女人的身體造成更強烈搭叢的 *** ,痛苦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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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處木驢遊街的女犯在處決前會被剝光全身衣服,在遊街當日於處決的刑場或其它公眾場合強迫展示其 *** , *** 和 *** 。有些女犯進行遊街前會遭到衙役的公開 *** 或殘酷的婦刑 *** ,以達到恫嚇民眾和削弱女犯人體力避免反抗的效果。但依照慣例禁止在她們的裸體上留下可辨認的傷痕。而對於那些還是處女或年輕 *** 的人犯,在遊街前要接受衙役的 *** 「破身」是不成文的規定,這是為了避免她們相對嬌嫩的 *** 在伏野木驢遊街時大量出血,而撐不到刑場即受刑不過身亡,因此必須在遊街前先把她們的處女膜弄破,並充分開發其 *** 。這類的破身一事,通常由資深的刑律人員於遊街前一日進行,不過也有在當日上午於遊街前公開破身的。
據有關史料記載,女犯人「騎木驢」遊街示眾時,上身通常除反剪雙手外不做固定,給予其一定的迴旋空間以避免過度掙扎造成的 *** 傷害。但由於強烈的恥辱感和痛苦,遊街時會將女人的雙腳腳踝以腳鐐或麻繩固定在木驢車底板兩側的鐵環上。女犯人的背後會 *** 上書明人犯姓名籍貫和罪行的硃批標牌,表示驗明正身等待處決,然後「木驢」才可正式開動。
女犯人遊街示眾時,「木驢」上的兩根木橛會一上一下交替插入女犯人的 *** 和 *** ,引發一種極為殘酷、類似 *** 的痛苦感覺,讓其感到一種身體將被捅穿的極度強烈的恐懼與 *** ,由於女犯的雙腿被分開固定在驢背的兩邊,使她們完全無法藉由夾緊大腿緩解每一次 *** 的威力,只是造成體力無謂的消耗,並讓位於身體重心的前後兩個孔穴受到比一般性行為強勁許多的 *** ,許多身形較為嬌小的女犯人,甚至因為木驢捅刺的力道過於難以承受,而在遊街的半途大便失禁。
同時,由於女犯人的雙腿被分開固定,其被木橛子 *** 的 *** 和 *** ,在遊街時將會往前方暴露出來,圍觀的百姓可以清楚地看見刑具在女人身體中進出的過程。而由於木橛在 *** 的抽動比進行一般性行為時猛烈, *** 比較大的女犯遊街時,其雙乳也會隨著身體的上下擺動 *** 得一挺一挺地劇烈跳動,而押解的護衛人員也會在遊街時玩弄女人的 *** 和 *** 給百姓觀看,直接加深了遊街示眾時對女犯人人格的空前 *** 和色情氣氛。
為了避免女犯人被木驢整死,有的地方官場刑獄對「木驢」在安全性上還做了更完善的改良。他們在「木驢」上的木橛子正中間開有一個孔,可以用活動唧筒將溫熱的香油注入女犯人的 *** 內起潤滑的作用。但於此同時,每一次木橛的抽動和香油的噴射,都會對女犯的 *** 和 *** 造成更為強烈的 *** 。
在當時,女犯人「騎木驢」遊街示眾的時間長度通常不會超過三個時辰,一般自辰時初示眾到午時為止。而由於女犯必須用力綳緊雙腿以抵抗 *** 和 *** 處的壓力,所以行刑前將她們從「木驢」上解下來時,沒有一個能夠自己站起來。此時,受刑的女犯人被堅硬的木橛子搗爛了子宮和內臟,大都是氣息奄奄,昏死過去。這些女犯人在遊街示眾之後,一般還會在刑場上繼續示眾其 *** 的身體,直到正式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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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晚期,清朝統治者在鎮壓太平天國起義的時候,對於被俘虜的太平軍得女兵也採取這種慘無人道、滅絕人性的「騎木驢」酷刑。1860年6月13日《華北先驅報》上就發表一封目睹清兵凌遲太平軍俘虜的信件。這封信件的主要內容是:
在太倉被佔領的次日,上午11時光景,有一大批太平軍俘虜被押送到衛康新附近清軍營地。這批太平軍俘虜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從剛出世的嬰孩,到八十歲蹣跚而行的老翁,從懷孕的婦人,到十至十八歲的姑娘,無所不有。清軍把這些婦女和姑娘,交給一批流氓 *** ,然後拖回來讓她們「騎木驢」。有些少女,劊子手將她們翻轉來面朝天,撕去衣服,然後用刀直剖到胸口。這些劊子手做剖腹工作,能不傷五臟,並且伸手進胸膛,把一棵冒熱氣的心掏出來。還有很多吃奶的嬰兒,也從母親懷里奪去剖腹。這些太平軍俘虜,最後有的被剖腹殺害,有的遭凌遲處死。
由此不難看出,「騎木驢」也罷,「鐵蓮花」也好,無疑都是古代歷史上最慘無人道、滅絕人性的殘酷刑罰,是人性惡念最典型最集中的體現,在古代男權主義統治下的社會,女人的命運和結局大都是十分悲慘的,尤其是被男人們認為犯了什麼錯誤的女人,不僅要遭到封建統治者的肆意摧殘。而且成為男人們集體發泄的對象。
『肆』 太平天國的故事
金田起義
1851年1月11日,洪秀全在廣西桂平縣金田村率眾起義,建國號「太平天國」。3月,太平軍轉戰到武宣東鄉,洪秀全正式稱「天王」;9月,太平軍攻佔永安州。在永安滯留期間,進行了休整補充和制度建設,初步奠定了太平天國政治制度的雛形。1852年4月,太平軍從永安突圍,北上圍桂林,克全州,入湖南。在全州戰役中,馮雲山戰死。太平軍轉戰湖南途中,發布了《奉天討胡檄布四方諭》等重要文告,闡明太平天國「掃除妖孽,廓清中華」宗旨,號召廣大群眾紛紛響應。湘江上的纖夫、船工;碼頭上的挑夫、搬運工;城鎮中的鐵匠、商販、木匠;以及郴州、桂陽山區的煤礦工人,參加起義,太平軍迅速壯大。1853年1月,太平軍攻克武漢三鎮,隊伍增至50萬,聲威大振。2月,太平軍水陸兼程,沿江東下,連克九江、安慶、蕪湖等重鎮。
進入全盛
1853年3月19日,太平軍攻克南京,改名天京,定為都城。太平天國定都天京後,為了鞏固和發展勝利成果,進行了北伐和西征。1853年5月,林鳳祥、李開芳率軍進兵北京。北伐軍出江蘇,過安徽,進河南,渡黃河,入山西,直搗直隸,逼近天津,由於孤軍遠征,終於失敗。洪秀全為了控制長江中游,確保天京安全,又派兵西征。1853年5月,賴漢英、胡以晃、曾天養率軍溯長江西上,攻佔了安徽、江西、湖南、湖北的廣大地區。在湖南境內,多次打敗曾國藩組織的以地主團練為骨乾的湘軍。1856年上半年,太平軍又在天京外圍展開了激烈的破圍戰,先後擊破了江北大營和江南大營,在軍事上達到全盛。1853年冬,制定並頒布了《天朝田畝制度》,提出了「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的原則。試圖建立一個「有田襲鎮同耕,有飯同食,有衣同穿,有錢同使,無處不均勻,無人不飽暖」的理想社會。《天朝田畝制度》是在小農經濟基礎上維持絕對平均主義,不可能付諸實施。但是,它表達了廣大農民要求得到土地的強烈願望。太平天國還實行男女平等;改革考試制度;對外關繫上,堅持獨立自主。
革命轉折與失敗
正當太平軍在西征戰場取得勝利之時,1856年8月,天京城內發生楊秀清假借「天父下凡」,杖責洪秀全,逼迫洪秀全封他為「萬歲」的事件。洪秀全感到事態發展下去對自己不利,表面上答應了楊秀清的要求;暗地裡卻密召在前線的韋昌輝、石達開、秦日綱,回京救駕。韋昌輝想借機謀取權利,立即率3000精兵趕回天京。液舉9月2日凌晨,在秦日綱的配合下,包圍了東王府,殺了楊秀清和他的全家,及部下和士兵2萬多人。天京城內一片恐怖。石達開從湖北趕回,斥責韋昌輝濫殺無辜。韋昌輝又想殺死石達開,石達開只好半夜縋城逃出天京,石達開的全家老小都被韋昌輝殺了。韋昌輝的行為,引起太平軍全體官兵和百姓的憤慨。11月2日,洪秀全誅殺了韋昌輝及其心腹200餘人,平息了這場自相殘殺的內亂。韋昌輝被處死後,石達開應召回京「提理政務」。洪秀全經過「天京事變」,對石達開也不信任,於是封洪仁發和洪仁達為王,鉗制石達開。石達開既無實權,又心存疑慮,1857年6月,率領10萬精兵遠走西南。石達開的隊伍孤鬧禪碧軍奮戰,1863年6月,被清軍圍困在四川大渡河畔,全軍覆沒。天京事變成為太平天國由盛入衰的轉折點。
天京變亂和石達開出走,使太平軍被迫由戰略進攻轉向防禦。清軍乘機反撲,攻佔了長江中下游許多地方,重建江南、江北大營,圍困天京。洪秀全為重振國威,提拔陳玉成、李秀成等青年將領,委以重任。1858年8月,陳玉成、李秀成會集各路將領,在安徽樅陽召開軍事會議。各路大軍協同作戰,一舉攻破浦口殲敵萬余,再次擊潰江北大營。11月,在安徽三河鎮全殲湘軍精銳6000餘人,迫使清軍從安慶撤圍,穩定了天京上游的局勢。
1859年,洪仁玕提出《資政新篇》。主張「權歸於一」,反對「結黨聯盟」;廣開言路,「上下情通」。效法西方,興辦工礦交通和金融事業;准許私人投資,僱傭勞動;獎勵民間製造器皿技藝,准其專利自售,中外自由通商,平等往來,興辦學館,建立醫院,設立社會福利機構。《資政新篇》作為太平天國後期的政治綱領,具有明顯的資本主義傾向。1860年上半年,李秀成、陳玉成部搗毀江南大營,並開辟了蘇南根據地。1861年9月,安慶失陷。次年5月,陳玉成敗走壽州,被俘就義。太平天國西線陷入無法挽救的危境。
第二次鴉片戰爭後,外國侵略者同清政府互相勾結,共同鎮壓太平天國。太平天國堅決地同侵略者進行英勇斗爭,先後重創「常勝軍」、「常安軍」、「常捷軍」,並將華爾打死,給侵略者以沉重打擊。安慶失陷之後,太平軍在江蘇、浙江的根據地也相繼失守,只剩下天京及其周圍小塊地區,這時,天京內無糧草,外無援兵,形勢日益危急。李秀成提出「讓城別走」,另闢根據地的主張,被洪秀全拒絕。1864年6月1日,洪秀全病逝。7月19日,湘軍挖掘地道,用火葯轟塌城牆,經過激烈巷戰,天京陷落。大部分太平軍將士壯烈犧牲,少數人突圍。幼天王和洪仁玕在江西被俘,英勇就義。李秀成在天京突圍時被俘,被曾國藩殺死。太平軍余部轉戰大江南北,一直奮戰到1868年。
中國歷史上這場空前規模的太平天國農民戰爭,前後奮戰17年多,縱橫18省,威震全中國,最終在清政府和外國侵略勢力的聯合絞殺下失敗了。
『伍』 有誰知道網上凌遲圖片中受刑者者,做了什麼事
凌遲也稱陵遲,即民間所說的「千刀萬剮」。陵遲原來指山陵的坡度是慢慢降低的,用於死刑名稱,則是指處死人時將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使受刑人痛苦地慢慢死去。
凌遲刑最早出現在五代時期,正式定為刑名是在遼代,此後,金、元、明、清都規定為法定刑,是最殘忍的一種死刑。
這種刑法主要用於處罰那些十惡中的一些犯罪,如謀反、大逆等。到了清朝乾隆時期,如果打罵父母或公婆、兒子殺父親、妻子殺丈夫,也是觸犯倫理道德的重罪,要處凌遲刑。但後來為了鎮壓農民反抗,對於不按時交納賦稅的也要處以凌遲刑,這在明太祖時期尤為突出。
凌遲刑的處刑方式很殘忍,一般記述是說將人身上的肉一塊塊割下來。而歷代行刑方法也有區別,一般是切八刀,先切頭面,然後是手足,再是胸腹,最後梟首。但實際上比八刀要多,清朝就有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和一百二十刀的幾類。二十四刀是:一、二刀切雙眉,三、四刀切雙肩,五、六刀切雙乳,七、八刀切雙手和兩肘間,九、十刀切去兩肘和兩肩之間部分,十一、十二刀切去兩腿的肉,十三十四刀切兩腿肚,十五刀刺心臟,十六刀切頭,十七、十八刀切雙手,十九、二十刀切兩腕,二十一、二十二刀切雙腳,二十三、二十刀四切兩腿。
實際執行時,還有更多的,最多的是明朝作惡多端的太監劉瑾被割了三天,共四千七百刀。到公元1905年的光緒年間,凌遲刑被廢除。
凌遲
亞洲和中東的民族尤為偏好此刑。該刑的關鍵在於將人體零敲碎打,直至死去。
波斯帝國對於反叛者的凌遲是四等分四等分地切。羅馬人處理女犯時先割去雙乳,對男犯則 先去其生殖器。希臘人在割肉時還要加上剔骨的程序,弄得犯人每個都像木屑填充的布娃娃。但比起中國人,其他民族都顯得粗糙。中國人將凌遲發展到登峰造極的地步,使之堪稱絕技。行刑
開始時,劊子手會巧妙地一刀剜去犯人的喉結,以免他喊叫。然後迅速地出血包紮傷口,最先動手的部位是背,每刀割下的肉必須只有指甲蓋大小。殺一個成年人必須要施3357刀,刀刀須見血掉肉,要用大白瓷盤將其貼在上面供觀眾鑒賞,並要得到贊賞,如果犯人在規定刀數前死去,劊
子手將被觀眾嗤之以鼻,並有可能丟掉飯碗。
凌遲——中國「酷刑」簡史
1910年代「凌遲」開始在歐洲聲名大噪,因為1904、1905年法國士兵所拍攝的照片,當時藉由明信片形式編輯成冊,開始大肆風行,然而酷刑早已在 1905年4月宣_廢除。「凌遲」,在法國被視為「中國酷刑」的極致代表,_發無數的作家和藝術家的靈感,甚至一直延續到1960年喬治.巴岱耶(Georges Bataille)的照片集發行出版,這些照片後來曾被陳界仁重新繪制。這些圖像象_著中國及其_史、文明,類似的風格至今仍然持續影響著西方人。
自二十世紀初以來,「凌遲」儼然化為中國刑罰系統中最典型的懲罰。然而事實恰恰相反:凌遲與古代刑罰大相逕庭,它應該屬近代的刑罰。雖然「凌遲」一詞最早出現在第十世紀,直至十三或十四世紀才正式編入刑律。無論就刑罰的本身或其名稱來看,很有可能不是起源自中國。此外,1905年法學史家沈家本(1840 -1913)奏請刪除凌遲等極刑獲准,也是以此作為論據之一。畢竟「凌遲」不合乎中國的法學精神、刑罰特性以及應用方法,看起來比較類似「特殊法」的懲戒類型。當然,這項特殊法是隸屬於帝王的司法系統,元朝的《律》有記載執行。不過,經過仔細觀察之後,建立非刑之正的處罰,畢竟違反正常的法學精神,從建立到廢除為止,文人始終稱之為殘酷、不人道的處罰。
近代相關刑罰
凌遲,是一種支解的懲罰,即包含身體四肢的切割、分離。清朝末年拍攝的照片,顯示為真正的「八刀刑」處決。八刀刑,_子手利用一簍編上號碼的鋒利刀具:第一刀,_胸口(一律從左側開始,下列其他部位亦然);第二刀,_二頭肌;第三刀,大腿;第四刀和第五刀,切手臂至肘部;第六刀和第七刀,切小腿至膝蓋;第八刀,梟首。支解後的屍體殘骸放入簍子里,頭顱則公開示_,期限不定。這是清朝末年的做法,一般俗稱為「十六刀」、「三十二刀」、「三百六十刀」…,不過我們不清楚是否真有這些數目,或只是_構的數目。明朝時期的「刀」,有切傷和「多」之意,數目_加,行刑時間延長。1510年宦官劉瑾_及陰謀叛變,被判處「_刑」三日,不過第二天他便死去。這是一件特殊的案例,宦官為人憎恨而受極刑,被判處最重的大逆罪;明史未曾提過劉瑾遭受「凌遲」之刑,而是「磔於市」,屬於「棄市」的形式,明言必須公開行刑。
若要區分「凌遲」和其他類似刑罰的差異,並了解清朝以前「凌遲」的做法,著實不容易。當我們益加深入探尋這種刑罰的起源時,較為清晰的相關資料愈顯得不足。我們須先區分:一方面,這些刑罰做法包括支解;而「凌遲」一詞的出現,則指明支解刑法的合法性。
如果___代刑法志,我們可以找到_史上諸多將帥、官吏被處以_塊、斬斷的案例,最恐怖的細節可以聯想到廚房的菜單。透過_讀這些_史的插曲,令我對「凌遲」的起源感到迷惑。當然肉體的切割有兩種情況:所謂「臠」、「_」等極刑時,是將肉體割除殆盡,犯人變成食人者的肉,仇家可在自家廳堂飽食大餐;而「凌遲」之刑則相反,肉體被支解後,人形尚可辨識,事後懸掛街市展示。_外一項基本的差異為:「臠_」刑案例極為罕見、獨特,官方史學家細心將此保留,作為殘忍、可怕的暴君範例。這些案例固然恐怖,但都是軼事,甚至可能只是傳_。相反地,從十一世紀末開始,「凌遲」即是確有其名且經常施行的刑罰,並非僅是軼事或傳奇,而是真實的駭人史實。
我們同樣也找到諸多類似懲治叛亂謀反的「凌遲」刑罰,例如西元613年隋煬帝判處謀反者支解、穿箭與滅族,而同樣地隋朝也曾刪除《隋律》中的肉刑。這類刑罰除了運\用在司法審判,_戰時期也會採用,而且是真實存在的。幾乎_個朝代都可以見到類似刑罰,通常稱為「磔」或「支解」,所以經常會令人聯想:「凌遲」一詞並非應用於_一種支解的肉刑,而只用於法庭的法律裁決。所有的關鍵問題在於了解:如何於特殊案件使用極端的方法,而能在法典中_有一席之地,因此成為一種法律上的完美「刑名」,法官經常得以藉此宣判。
_起源與神秘之名
「凌遲」二字最早出現在《遼史刑法志》,指名為一種肉刑的名目。這個名詞非常神秘,無疑的是漢人文字和草原民族契丹語的結合。
我們可以在前幾個朝代找到幾乎相同的名詞,不過第一個字最常出現為阜字旁的「陵」;「陵」的意思為「阜」或土丘;「遲」字則不能解讀為現代中文的「遲到」,而是「逐_鋪平」或「刮平」的動詞。具體而言,「陵遲」可以指為逐_鋪平或刮平土丘,意即一座墳堆,宗族的集體冢。不過,有些朝代的史篇記載具有象 _意義:「陵」,斜坡或運河沿岸土堤,代表制度、律法,所有國體的劃定界限;「遲」,代表界限的下沈與崩_。所以「凌遲」意味著衰落的起始,此時必須採取有效措施,以防制度的崩_。因此,這個名詞和刑罰系統沒有直接關聯,一直到遼代才用來指稱一種肉刑。寫法上有些差異(人們發現有寫作「持」,而非「遲」),冰字旁的「凌」變得比阜字旁的「陵」常用。《宋史》中還同時採用兩種寫法,不過從元朝開始,只能找到第二種寫法,也就是冰字旁的「凌」,而且永遠只作為刑的解釋。古代的寫法只有在古籍出現,後來的人不再採用。從此「凌遲」只是肉刑的名字,少數博學多聞的人才會記起它從前的意義。
事情的經過究竟如何?非常肯定地,它原本是契丹語的一種名詞,發音非常接近漢字的「凌遲」,它是契丹遼代政權下所使用的一種肉刑,可能是利用小刀切割被縛_的犯人。幾經考量之後,這個名詞就固定用來指稱遼代統治中國所施行的此種肉刑。
對於研究刑罰系統改革的中國學者而言,這種刑罰具有蠻族的血_,它的名詞晦澀難_,雖然不屬於為「五刑」系統,但非常明確的具有漢人的字詞。然而,將人縛在木_上_殺、切割,不僅是蠻族地區或異國朝代的處決,凌遲手段愈來愈頻繁、系統化、蕭規曹隨,宋朝傳至元朝,明朝承續後,又傳至清朝。這幾個朝代的中國,如同草原民族建立的王朝一樣,繼續將之傳承下去。施行各類凌遲之翹首,首推對抗蒙古大汗、後來成為明太祖的朱元璋,他頒_《大誥》,已以「凌遲」之刑懲罰各式犯罪,特別是官吏的貪贓侵_,甚至無論財物數字如何微小。
_極刑的持續擴張
漢朝以後,中國_代謹慎定義律法的刑罰規范。一個好的王朝必須盡力抑制死刑的數量,必須廢除最殘酷的肉刑。因此,隋朝為他們的權力制定了「五刑」:笞、杖、徒、流、死。唐朝也採行這項系統,後來的幾代亦相繼跟隨,唐朝的刑罰有明顯減輕。如果_司法為了逼供而施以折磨,那麼絞刑或斬首的死刑,便不能理解為,使被告遭受痛楚——西元745年的唐朝甚至考慮廢除死刑!自安祿山之亂起,_亂頻仍,因此經常施行極刑,當時進入一段難以解密的時期:理論上,隋朝與唐朝仍舊施行五刑的系統;實際上,從法典來看,則規定了許多更凌_的做法。
宋朝「凌遲」刑的持續擴張,但同樣地王權拒_更改刑律,因此《宋刑統》仍然不見「凌遲」的名目。首先,它是遵循人類宗教的犧牲教義,用以對抗流血叛亂的緊急措施。宋真宗(998-1022)詔令禁止大臣楊守珍支解叛亂者。仁宗統治時,王安石變法爆發黨派之爭,除了「凌遲」,「腰斬」也成為當時經常使用的刑罰。馬端臨在《文獻通考》指出,大臣用這些刑罰嚇阻想要謀取皇位的官吏。南宋時期,凌遲的刑罰愈來愈多,但也有官吏反對,例如陸游的陳情奏表,我在後文仍有描述。「凌遲」從來不曾編入宋朝的法典,因此想要了解實際的施行情況相當困難。我認為:用於懲治叛國罪中的叛變、共謀\,仍屬有限,這是可能的情況。
元朝正式將「凌遲」明定為刑法的一種死刑。其次的重點是,他們將它視為蠻族對漢人宣揚威權的工具,然而我們也可以看到,元朝法律和南宋末年一樣,將凌遲予以合法化。元朝初年,凌遲不再成為暴動鎮壓、危險宗派的一種極端手段,而成為特殊犯罪的常見刑罰。凌遲,從元朝編入法典一直到1905年清朝廢除為止,主要用來懲罰三大類的犯罪:
- 謀逆君主之罪:重大暴動、叛國、謀\取皇位。
- 倫常之罪:子女謀害父母、弟幼謀\害兄長,妻子謀害丈夫、奴僕謀\害主人。
- 兇殘與不人道之罪:活生生_斷他人四肢(施以巫術);殺害同一家族三人以上;組織_派以製造恐怖。
第一類和第三類僅是將古代的支解之刑予以合法化,附帶一提,相當接近歐洲的犯罪懲罰:在法國,謀害君主之罪,處以四馬分屍的極刑,_派首領須遭受輪刑,以鐵器_斷四肢;在英國,他們採用裂體(quartering)之刑,和中國一樣,在大庭廣_之下公開行刑、支解,一直實行到十八世紀為止。
中國人有加重刑罰的特質。
首先,第一個特質是君權與父權的同義化。尊親屬如同他們王國中的皇帝一般,是受到保護的,妻妾、子女、僕人是臣民,有共謀權位的傾向。在西方,_親罪會受到嚴_的懲罰,但是還不到懲罰謀害君主之罪的程度。唯有中國人,將獨創的方法發揚光大,以_平親屬之間的叛亂。
第二項特質是「凌遲」的宣判株連「三族」,亦即所有父系與母系的尊親屬!甚且,有更荒謬之處,_亂大都個人所為,但宣判時卻視為家族之罪。盡管只有朱元璋有意_行這項法則,大力清除公職官員;但是不要忘了,他的兒子永樂曾經屠殺忠於前任建文皇帝的方孝孺,以及株連他的家族超過八百人。後來,「三族」法不再是株連尊親屬的死罪,而改為放逐。清朝的時候,只有成年的兒子會被放逐,時間長短不定。清朝延續明朝的法律,不過刑罰有減輕,包括第一大類的謀逆君主之罪。因此,「文字獄」案件經常判處凌遲刑罰,不過任何罪犯都不至於如戴名世(-1710)等人,真正地遭受支解之刑,他們所犯之罪可以改為斬首或賜死。相反地,其他倫常之罪、兇殘與不人道之罪等兩大類犯罪,尤其是犟盜罪,則會處以凌遲之刑,一直施行到清朝末年刑法改革廢除為止。
_凌遲起始至廢除的文人反抗
凌遲,出現在西元920年的遼代,十三世紀末成為一種法定的刑罰,1905年廢除,大約比歐洲_了一個世紀之久(1789年法國廢除輪刑,1810年英國廢除裂體之刑)。廢除凌遲,是朝向施行西方法典的第一_措施,監禁、罰款取代原來的肉刑,並節制絞刑。
有些人發覺到「凌遲」的不人道酷刑,即認定中國人殷殷期_歐洲的法律與觀念,這是一項嚴重的錯誤。從宋朝之後,就不斷出現限制或廢止凌遲之刑的聲音。當時可證明廢除凌遲的最好例證,就是偉大詩人_官吏陸游的陳情書,這篇文字在當時是出人意外之舉:他認為只需斬決取代凌遲,慷慨激昂地辯護廢除凌遲的好處。其實,陸游的論點可歸納如下:(一)殘酷死法、暴露器官,使國族不受尊重,妨礙實踐教化的使命;(二)打_最惡劣的_派,不應以牙還牙:支解罪犯並不合法理,即使他曾經支解過別人;(三)漢朝和唐朝兩代同時提供革新與有效的刑罰系統,放棄酷_之刑。因此,他認為應該限制並廢除「凌遲」與其他殘酷的刑罰。
這篇文字經常被反對凌遲的文人引用,他們提出各種不同的論點。在此本人僅引述最重要的幾則:清朝初年的法學家王明_,1680年印行的《讀律佩_》著作中提到,凌遲為五刑之外,因此為「正法之外」的刑罰,或者「非刑」。的確,盡管各朝皇帝採用,其實並不是合乎法理,有違中國刑罰的精神。擅長考證的大文人錢大_(1728-1804)堅稱,凌遲一詞晦澀難_,刑名必須清楚明白,要能「明刑弼教」。所有的爭論在_代文人間流傳、搜集,清朝博學的法學家薛允升(1820-1901),他的兩本著述《唐明律合編》、《讀例存疑》,對於清朝末年刑法的變革也有深遠的影響。他大量引述陸游、王明_、錢大_的觀點,力陳恢復漢唐,不將凌遲納入刑法之中。他的門生沈家本,也採用相同的論述,1905年4月24日的陳情奏表,終於得以正式廢除「凌遲」。
當然,在帝王的統治之下,文人建請廢除凌遲、或減少死刑的聲音,實在太微弱,他們必須承受沈重的外在壓力。我們甚至可以推測,太平天國之亂以後,類似死刑在清朝末年非常頻繁,因此凌遲廢除數月前,法國使館士兵在北京菜市口刑場,拍攝到三個不同死刑犯的凌遲照片。這些照片不利於中國的過去,化為恐怖的證物。但是如果有一張照片,或者一位攝影者能_拍攝到類似「凌遲」的英國或法國酷刑的畫面,會有什麼情況發生?「中國酷刑」,不僅是法律史上的客觀事實,我在此強調,它同時也影響歐洲人,在須臾之間留下對中國的某種觀感。這是_史中常見的例子,但是它是新穎的,西方文明第一次擁有科技的方法,將視覺定格於紙上。在此,_史家們應該留給這位藝術家一些空間,他深知盡情展現蔑視權力暗藏,支配者操控的不凡觀點。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謹,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
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凌遲
中國古代各種殘酷的刑罰中,最慘無人道的莫過於凌遲。凌遲,原來寫作「陵遲」,本意指山丘的緩延的斜坡。荀子說:「三尺之岸,而虛車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負車登焉。何則?陵遲故也。」意思是指,三尺高的陡坎,車子便拉不上去,但百仞高的大山因為有平緩的斜坡,車子可以一直拉到山頂。後世將陵遲用作刑罰的名稱,僅取它的緩慢之義,即是說以很慢的速度把人處死。而要體現這種「慢」的意圖,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盡,才剖腹斷首,使犯人畢命。所以,凌遲也叫臠割、剮、寸磔等,所謂「千刀萬剮」指的就是凌遲。
這種把活人零刀割死的作法早就有了。南朝宋後廢帝皇帝劉昱曾親手將人臠割。北齊文宣帝高洋也常常用臠割的手段來殺人。唐中期安史之亂時,顏杲卿抗擊安祿山兵敗被俘,與袁履謙等人同時被零割。但將凌遲作為正式的刑罰,人們大多認為始於五代。陸游說:「五季多故,以常法為不足,於是始於法外特置凌遲一條。肌肉已盡,而氣息未絕,肝心聯絡,而視聽猶存。」但在五代時,已有人意識到凌遲之刑過於殘酷,主張廢棄不用,如後晉開運三年(946),竇儼奏稱死刑宜只保留斬、絞二種,而「以短刀臠割人肌膚者」,應當禁止。後晉出帝石重貴准奏,不再使用凌遲之刑。
北宋開國之初,力糾五代弊政,仍然禁止凌遲之刑。宋太祖時頒行的《刑統》,規定重罪應使用斬或絞,沒有凌遲。宋真宗趙恆時,內宦楊守珍巡察陝西,督捕盜賊,捕獲賊首數人,他請示朝廷,擬將他們陵遲處死,用以懲戒凶惡的人。真宗下詔,命令將俘虜轉送有司衙門依法論處,不準使用凌遲。到了神宗熙寧、元豐年間,才正式將凌遲列為死刑之一。《通考·刑制考》說:「凌遲之法,昭陵(宋仁宗陵號)以前,雖凶強殺人之盜,亦未嘗輕用,熙豐間詔獄繁興,口語狂悖者,皆遭此刑。」如熙寧八年(1075),沂州百姓朱唐告越州餘姚縣主簿謀反,李逢在被捕後受審時,供詞中又牽連了秀州團練使世居和醫官劉育等,朝廷詔令有司審理此案,結果,李逢、劉育和河中府觀察推官徐革都被凌遲處死。到了南宋,《慶元條法事例》更明確地把凌遲和斬、絞同列為死刑名目,這樣的規定一直延續到明清。
凌遲在宋代通稱為剮。景德年間,御史台曾審問殺人賊犯,定案之後,知雜王隨請「臠剮之」。「剮」字原作「咼」即「骨」字去了「月」(肉),其形狀也像人的頭顱骨。《說文解字》解釋說,其以為「剔人肉,置其骨」,這正是零刀割人的意思。「剮」又作「卨」,明朱國幀《通幢小品》卷十八「字義字起」一節雲:「貞元中,宣武兵變,執城將卨之」。並註解說,卨,即「剮」字也。可見,「剮」的含義早已明了,只是到了宋代它成了凌遲的代名詞而更加為人所熟知而已。這種情形,也常見於小說中的描寫。《水滸傳》第二十七回寫教唆潘金蓮害死武大郎的王婆被東平府尹陳文昭判為「擬合凌遲處死」,之後寫道:
大牢里取出王婆,當廳聽命。讀了朝廷明降,寫了犯由牌,畫了供狀,便把這婆子推上木驢,四道長釘,三條綁索,東平府尹判了一個「剮!」字,擁出長街,兩聲破鼓響,一棒碎鑼鳴,犯由前引,混棍後催,兩把尖刀舉,一朵紙花搖,帶去東平府市心裡,吃了一剮。
由於宋代使用凌遲之刑較為常見,所以民間在對仇人進行報復雪恨時,也仿照作為官刑的凌遲把人臠割至死。《水游傳》中也有這樣的情節,請看第四十一回中李逵割黃文炳的一段描寫:
(李逵)說:「今日你要快死,老爺卻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從腿上割起,揀好的就當面炭火上炙來下酒。割一塊,炙一塊。無片時,割了黃文炳,李逵方把刀割開胸膛,取出心肝,把來與眾頭領做醒酒湯。
以上所引用《水滸傳》中的兩段文字,可以看出宋代凌遲在執行時的大致情形,這和《宋史·刑法志》中所說的「凌遲者,先斷其肢體,乃抉其吭」的做法是基本一致的。
元代法律規定的死刑有斬首而無絞刑,對那些惡逆大罪又規定可以凌遲處死。元代凌遲執行時的情形與宋代相似,如元雜劇《感天動地竇娥冤》中,竇娥的父親竇天章復審冤案,宣判說:張驢兒「毒殺親爺,奸占寡婦,合擬凌遲,押赴市曹中,釘上木驢,剮一百二十刀處死。」這和《水滸傳》中王婆被凌遲的做法一樣,都必須釘上木驢。這木驢大概是一個木架子,可以把犯人固定在上面,以便在零割的時候該犯人不能亂動,它和古代那種「勾結姦夫害本夫」的女犯受的「騎木驢」的刑罰不是一回事(參見本書《雜刑》)。雜劇《竇娥冤》比《水滸傳》更明確地指出了應割的刀數。試想,把人割一百二十刀才致命,其殘忍的程度不能不叫人不寒而慄。
明代法律也明確規定凌遲為死刑之一。《大明律·刑律》載:「謀反大逆:凡謀反,謂謀危社稷;大逆,謂謀毀宗廟、山陵及宮闕。但共謀者,不分首從,皆凌遲處死。」凌遲之刑的設立,反映了封建專制政治的殘酷,統治者為了鎮壓人民的反抗和各種犯上作亂的行為,不惜採用一切毒辣手段。明代各朝中,凡是捕獲農民起義的首領及其他叛逆者,都用凌遲之刑將他們處死。如萬曆三十四(1606),劉天敘等謀反,兵敗被擒,為首的七人被磔死。這里的「磔」即是凌遲。嘉靖二十一年(1542),宮婢楊金英等人謀害世宗朱厚煾未遂,事發被捕,楊金英、楊蓮香等十六名宮女不分首謀和協從,一律凌遲處死,並且銼屍梟首。萬曆七年(1579)五月,禮部侍郎董傳策被府中的奴僕殺死,有司將兇手捕獲,下獄審理,第二年把他們全都「剮於市」。
實際上,明代的凌遲之刑並不僅僅施用於謀反大逆,有時對罪行情節較輕的犯人也加以凌遲。明初朱元璋親自編定的《大誥》就記有不少這樣的案例。如金吾後衛知事靳謙讓妻子擊鼓鳴冤,經審訊所訴不實,便判決靳謙犯了誹謗朝廷的罪,將他凌遲處死。崇德縣民李付一任本縣里甲時,因擾民而被人告發,縣官傳訊,他不予理采,公差王某前去拘捕他,他設計請王某飲酒,當王某喝醉時,李付一將王某綁縛起來,聲稱王某騙吃騙喝。李付一的行為雖然實屬無賴,但還不至於構成死罪,結果他以誣誑罪被凌遲處死。又有北平道御史柯哲與都御史詹微有隙,於是何哲聯合另外兩名御史任輝、齊肅及四川道御史魏卓等共十八人一同捏造事實,陷害詹微。當時明太祖朱元璋正信任詹微,因而授意有司將何哲等人治罪,結果何、任、齊、魏四人被判為凌遲示眾。像上面三例這樣不該凌遲而被凌遲的案子還有一些,朱元道用刑峻酷,從這些事實就可以看出來。
元代執行凌遲,把犯人零割一百二十刀,已是夠駭人聽聞的了,明代執行凌遲時零割的刀數更遠遠超過前代。明世有兩次著名的凌遲處死案例,刀數有明確的記載,一是正德年間的宦官劉瑾,一是崇禎時進士鄭鄤。鄧之誠《骨董續記》卷二「寸磔」條雲:「世俗言明代寸磔之刑,劉瑾四千二百刀,鄭鄤三千六百刀。李慈銘日記亦言之。」這里記劉瑾被剮的刀數可能是誤傳,實際上劉瑾被剮三千三百五十七刀。這樣大的數目,實在驚人。民間婦女罵人時常說「你這個挨千刀的」,看來古代凌遲時將人割千刀以上並非虛詞。
『陸』 太平天國時期被洪秀全點天燈的幾個女性是誰
其一,趙碧娘。趙碧娘,良家好女子,年僅十五六歲,神姿秀美。太平軍攻略江南時擄入軍中。她被擄時,三日不食,有同被擄之婦女相勸:「我輩忍死,或可日後與家人相見。不要自苦如此,待賊人疏忽可伺機逃脫。」並磨趙碧娘始進食。不久,她被選入女匠綉館,為太平軍首領作精製冠帽兩個,暗中襯以污穢之布(可能是月經布),希望以厭勝之法咒死對方。不久,同館女工向東王楊秀清告發。楊秀清裂冠見到污穢的布條,大怒,立刻派兵士逮捕趙碧娘,並准備轉天「點天燈」示眾,以儆效尤。趙碧娘半夜蘇醒,趁人不備,自縊於樹,以免慘遭焚刑。東王大怒,遂殺其同館女工數十人以泄憤。
其二,傅善祥。傅善祥,金陵人,自幼習學文史。太平軍陷江寧,擄入軍中,見其習書善寫,用為女書記,一直在東王宮中掌文書。傅善祥貌美得東王寵,恃寵而驕,批閱文牘,屢罵諸首領豬狗不如。東王楊秀清偵知傅善祥語侵及己,大怒。即以傅善祥吸食黃煙為罪,逮之枷於女館示眾。情急之下,傅善祥親筆作書於東王,備極哀憐。東王憐之,遂釋其罪。傅善祥得間逃去。東王派人大索,不得。
其三,朱九妹。自傅善祥逃去,東王府中無人合意主掌文書。有湖北女朱九妹,年十九,慧艷能文,為太平軍一女百長所庇。東王多次公告選人入宮,百長困純憐朱九妹柔弱,不以之應選。東王常佯作天父下凡言某事,以神其說。知有朱九妹此人後,東王遂作天父下凡狀,指出九妹藏身之所。於是,兵卒搜得,逮朱九妹及女百長齊入東王府問訊。東王問九妹:「汝識字否?」對曰:「不識。」又問:「百長藏汝否?」九妹曰:「女館中人眾多,何得藏我!」東王怒,命兵士杖之。大杖數折,朱九妹渾身鮮血,昏絕於地。於是,東王下令,汪蔽咐將女百長挖目割乳,剖心梟首,稱是天父降罰,以儆余眾。朱九妹被拘於東王府月余,創傷稍平,暗中結納一王娘,將以砒霜毒殺東王。謀泄,朱九妹慘遭「天燈」之刑,同時被殺九人。
『柒』 太平天國運動領袖洪秀全提出的關於土地改革的思想
《天朝田畝制度》
"農業社會主義的空想"
中國近代,由鋒孫掘於人民對幸福生活的渴望,曾出現過三次空想社會主義思潮,第一次思潮的出現,就是太平天國的農業社會主義空想——《天朝田畝制度》。
太平天國革命前夕,地主豪強兼並土地十分嚴重。全國土地大部分都集中在少數人手裡,而80%的農民沒有土地。
在江淮流域、華北地區,就出現了有百頃、千頃的地主;形成"田主不知耕,耕者多無田"的局面。廣大農民處於啼飢號寒之中,所以,他們都渴望著有自己的土地耕種。洪秀全為了在人間建立一個人人平等、天下一家、共享太平的"天國",於1853年冬,頒布了《天朝田畝制度》。《天朝田畝制度》的中心內容是,要廢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
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所以洪秀全要廢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均天下田給天下農民耕種,以實現"有田同耕,有飯同食,有衣同穿,有錢同使,無處不均勻,無人不飽暖"的人人平等的理想社會。這個天國理想的宏圖,是它立國的綱領性文件。在中國農民戰爭史上,它是第一次提出了解決土地問題的方案。太平天國《天朝田畝制度》的出現,不僅標志著農民戰爭發展的歷史高峰,而且是近代中國農民階級摸索救國救民道路的一次偉大嘗試。
《天朝田畝制度》以解決農民土地問題為中心,它涉及到經濟、政治、軍事、文教和社會改革等多方面的政策和措施。
它把土地分為九等,好壞平均搭配。然後以戶為單位,不分男女按人口平均分配。16歲以上分全份,15歲以下分半份。
它還繪制了一幅新型社會的藍圖,這就是以25家為基層單位,稱為"兩"。兩個"兩",設"兩司馬"主持。每5家設"伍長"一人。每家出1人當兵為伍卒,"有警則首領統之為兵,殺敵捕賊,無事則首領督之為農。"每個基層單位,建立一個"國庫","凡當收成時,兩司馬督伍長除足其25家每人所食可接新谷外,余則歸國庫,凡麥、豆、薴麻、布帛、雞、犬各物及銀錢亦然"。各家遇有婚喪嫁娶和生育等事,按規定費用到"國庫"領取;鰥寡孤獨殘廢等喪失勞動能力的人,也由"國庫"開支撫養。農民除耕種外,還要利用農閑時間飼養豬、雞、蠶,從事紡織、縫衣、製作陶器、木活、打石等家庭副業和手工業生產。
《天朝田畝制度》中的反封建精神,鼓舞著千百萬農民群眾,為推翻封建的土地制度而斗爭。太平軍所到之處,出現了沒收地主、官僚的財產,焚毀田契、債券,限制地主收租的斗爭場面。不少地主哀聲嘆氣說:豐收"於我無份";有些地區的地主全年地租"籽粒無收"。有的地區甚至把地主的土地分掉,太平天國政權發給"田憑"。除此之外,太平天國把一些廟宇祠堂佔有的土地、公田和逃亡地主的土凱森地沒收,分給沒有土地的農民耕種。以上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農民群眾的經濟政治要求。這樣一來,減輕了農民的負擔,發揮了他們的生產積極性。有的地區出現了"穀物豐收"、"農安物阜"的繁榮景象。
但是,要在個體勞動、分散經營、農業和手工業相結合的小農經濟的基礎上廢除私有制,並絕對平均分配所有財物,這是一種空想,加上連年征戰,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是不能實現的。所以,太平天國在江西、安徽等地實行比較切合實際的"照舊交糧納稅"的辦法。
在政治制度方面,實行鄉官制度。在太平軍的區域內摧毀了各級地方封建政權,建立起農民的革命政權。凡縣一級以上的負責人,一般都由革命軍將領擔任。地方鄉官由貧苦農民擔任。《天朝田畝制度》規定,地方官吏由人民選舉,"凡天下每歲一舉,以補諸官之缺"。鄉官如有貧污不法的,人民可以檢舉揭發,隨時革退。太平天國地方政權的建立,有力地推進了革命的發展。
對於婦女政策,《天朝田畝制度》也有一些進步的規定。
婦女和男子同樣分配土地和生活資料;婦女可參與軍政事務;
設置女官,開科取士;在宗教上,婦女和男子都參加拜上帝活動。還提出禁止纏足和買賣婚姻。這樣,婦女地位有了顯著提高。婦女的積極性大大提高了。
太平天國在婚姻上,規定"天下婚姻不論財",廢除了把婦女當作商品的買賣婚姻。太平天國發給男女自由結合的結婚證書——"合揮",上面登記著結婚人的姓名、年歲、籍貫等項目,還蓋有龍鳳圖章;這是史無前例的創舉。
《天朝田畝制度》是太平天國的革命綱領,突出反映了農民階級要求廢除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強烈願望,是幾千年來農民反封建斗爭的思想結晶。但是,這種絕對平均分配產品的方案,違背了社會發展規律,無法調動農民生產的積極性,只是一種空想,根本無法實施。
太平天國定都銀核天京以後,一直處於清朝軍隊的包圍這中,軍事斗爭非常緊張,無暇顧及復雜的社會經濟改革。因此,《天朝田畝制度》並沒有真正實行。但根據《天朝田庫制度》反封建的精神,太平天國在一些佔領區內,採取過沒收地主土地,禁止地主收租,承認耕者有其田,保護農民勞動果實的措施。在江蘇吳縣,太平天國「監軍提各鄉卒長給田憑,每畝錢360文,領憑後租田概作自產,農民竊喜,陸續完納。」依仗太平天國政權的支持,廣大農民紛紛起來反對封建地主剝削,進
行抗租斗爭。安徽桐城一個封建地主文人作詩哀嘆:「東庄有佃化為虎,司租人至攖其乳。西庄有佃狠如羊,掉關不顧角相當」。
『捌』 什麼是凌遲凌遲的方式(2)
凌遲的特質
首先,第一個特質是君權與父權的同義化。尊親屬如同他們王國中的皇帝一般,鎮春是受到保護的,妻妾、子女、僕人是臣民,有共謀權位的傾向。在西方,弒親罪會受到嚴厲的懲罰,但是還不到懲罰謀害君主之罪的程度。唯有中國人,將獨創的方法發揚光大,以平親屬之間的叛亂。
第二項特質是“凌遲”的宣判株連三族,亦即所有父系與母系的尊親屬!甚且,有更荒謬之處,叛亂大都個人所為,但宣判時卻視為家族之罪。盡管只有朱元璋有意推行這項法則,大力清除公職官員;但是不要忘了,他的兒子永樂曾屠殺忠於前任建文帝的方孝孺,以及株連他的家族超過八百人。後來,“三族”法不再是株連尊親屬的死罪,而改為放逐。清朝的時候,只有成年的兒子會被放逐,時間長短不定。清朝延續明朝的法律,不過刑罰有減輕,包括第一大類的謀逆君主之罪。因此,文字獄案件經常判處凌遲刑罰,不過任何罪犯都不至於如戴名世等人,真正地遭受支解之刑,他們所犯之罪可以改為斬首或賜死。相反地,其他倫常之罪、兇殘與不人道之罪等兩大類犯罪,尤其是強盜罪,則會處以凌遲之刑,一直施行到清朝末年刑法改革廢除為止。
女犯人凌遲,依據歷史記載,在明清期間,判處凌遲處死的女犯在行刑當日會被剝光全身衣褲,將其乳房,生殖器和肛門予以公開展示後,她們的陰戶和肛門會被插在木驢囚車的活動木橛上遊街示眾,稱之”騎木驢”。遊街結束之後,才將女犯人押到刑場凌遲處死(這段關於騎木驢的屬於現代人的附會,騎木驢不存在性虐待功能)。
凌遲女犯的方式雖隨年代和地域不同而略有差異,但一般由所謂“十八刀法”衍生而來。“十八刀法”即—第一刀剜舌,第二、三刀用牛耳尖刀剜去兩顆乳頭,第四、五刀將犯人的兩只乳房齊根切下,第六、七刀割去兩片大陰唇,第八至十刀挖去兩半小陰唇和陰核(蒂),第十一刀將女犯的子宮取出,其中第六至十一刀這一系列切除女犯生殖器的部份另稱為“幽閉”,正是王明德所言“凌遲者,其法乃寸而磔之,必至體無余臠,然後為之割其勢,女則幽其閉,出其臟腑,以畢其命,支分節解,菹其骨而後已。裡面”幽其閉”所指。接著第十二刀和十三刀以尖刺刺入女人的屁股肉,造成其臀動脈大量失血,第十四刀到第十七刀用大斧銼斷女犯的四肢,最後一刀刺心,確定女犯斷氣後,凌遲的程序才告結束。
在凌遲完畢後,女犯的頭顱,雙乳,大小陰唇和子宮依例會被展放在刑場的木台上示眾,在隔一段期間後才允許家屬或相枯局關人收殮,沒有家屬或親友前來認殮的,則會由官府予以焚屍揚灰。
根據清代中葉的地方縣志記載,十八世紀華北地區對一名出軌並謀殺親夫的二十四歲少婦曹氏的完整處決程序如下,可以藉此大至一窺女犯人受凌遲刑的情況:
一、 辰時正,曹氏被剝光全身衣褲,獄卒為她驗明身分後由穩婆為之稍事梳洗,並將她的長發梳成受刑女犯人標准款式的大圓髻盤在頭上,最後反剪雙手於腰際背後,兩腳腳踝銬上腳鐐,防止抵抗或逃脫。
二、 辰時二刻,赤身裸體的曹氏捆縛妥當,長跪於一架平板囚車上被押出牢門,先行於城西的法場示眾一個時辰。
三、 巳時二刻,祭祀受害親夫的香壇設立,犯婦曹氏被帶至壇上,在家屬及圍觀眾人面前由衙役以毛竹板抽打臀部,作為儆效和懲戒。
四、 巳時半,曹氏被拖上木驢,游遍城內主要街巷作為處刑前的遊街。
午時三刻,犯婦曹氏正式被處以十八刀凌遲極刑。
正史上年輕女犯人被判處凌遲者通常為犯下諸如謀殺親夫公婆多人,謀逆,謀刺主上等,而女犯被處刑的方式與地點也取決於身分的貴賤。貴族婦女或高等妃嬪即使被判處凌遲,通常也不會在大庭廣眾下遊街示眾後將其裸身處死,而是在宮闈之中隔絕執行。
中國歷史上最大規模的一次以凌遲集體處決女犯人,發生在明世宗嘉靖二十一年的壬寅宮變之後,共有十八名女犯被凌遲處死,皆為企圖謀刺明世宗的年輕妃嬪和宮人。
其中被認為是首謀的王寧嬪與宮女楊金英、楊蓮香、蘇川葯、姚淑翠、邢翠蓮、劉妙蓮、關梅香、黃秀蓮、黃玉蓮、尹翠香、王槐香、張金蓮、徐秋花、張春景、鄧金香、陳菊花共十七人,於公開遊街凌辱後磔於西市,受牽連的曹端妃則因品秩較高,在嚴加拷掠鞠訊後亦被凌遲處死於宮內。
文人反對凌遲出御敗耐現在920年的遼代,十三世紀末成為一種法定的刑罰,1905年廢除,大約比歐洲晚了一個世紀之久(1789年法國廢除輪刑,1810年英國廢除裂體之刑)。廢除凌遲,是朝向施行西方法典的第一個措施,監禁、罰款取代原來的肉刑,並節制絞刑。有些人發覺到“凌遲”的不人道酷刑,即認定中國人崇拜歐洲的法律與觀念,這是一項嚴重的錯誤。從宋朝之後,就不斷出現限制或廢止凌遲之刑的聲音。當時可證明廢除凌遲的最好例證,就是偉大詩人和官吏陸游的《陳情書》,這篇文字在當時是出人意外之舉:他認為只需斬決取代凌遲,慷慨激昂地辯護廢除凌遲的好處。其實,陸游的論點可歸納如下:
(一)殘酷死法、暴露器官,使國族不受尊重,妨礙實踐教化的使命;
(二)打壓最惡劣的反對派,不應以牙還牙:支解罪犯並不合法理,即使他曾經支解過別人;
(三)漢朝和唐朝兩代同時提供革新與有效的刑罰系統,放棄酷刑。因此,他認為應該限制並廢除凌遲與其他酷刑。
這篇文字經常被反對凌遲的文人引用,他們提出各種不同的論點。在此本人僅引述最重要的幾則:清朝初年的法學家王明德,1680年印行的《讀律佩》著作中提到,凌遲為五刑之外,因此為“正法之外”的刑罰,或者“非刑”。的確,盡管各朝皇帝採用,其實並不是合乎法理,有違中國刑罰的精神。擅長考證的大文人。所有的爭論在文人間流傳、搜集,清朝博學的法學家薛允升,他的兩本著述《唐明律合編》《讀例存疑》,對於清朝末年刑法的變革也有深遠的影響。他大量引述陸游、王明德的觀點,力陳恢復漢唐,不將凌遲納入刑法之中。他的門生沈家本,也採用相同的論述,1905年4月24日的《陳情奏表》,終於得以正式廢除凌遲。
當然,在帝王的統治之下,文人建請廢除凌遲、或減少死刑的聲音,實在太微弱,他們必須承受沉重的外在壓力。我們甚至可以推測,太平天國以後,類似死刑在清朝末年非常頻繁,因此凌遲廢除數月前,法國使館士兵在北京菜市口刑場,拍攝到三個不同死刑犯的凌遲照片。這些照片不利於中國的過去,化為恐怖的證物。但是如果有一張照片,或者一位攝影者能拍攝到類似凌遲的英國或法國酷刑的畫面,會有什麼情況發生?“中國酷刑”,不僅是法律史上的客觀事實,我在此強調,它同時也影響歐洲人,在須臾之間留下對中國的某種觀感。這是歷史中常見的例子,但是它是新穎的,西方文明第一次擁有科技的方法,將視覺定格於紙上。在此,歷史學家們應該留給這位藝術家一些空間,他深知盡情展現蔑視權力暗藏,支配者操控的不凡觀點。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謹,兩天後他便氣絕身亡。
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玖』 太平天國女將誰被凌遲,比凌遲更兇殘的古代酷刑
小刀會女將周秀英。
1852年,周秀英與父親帶領青浦農民武裝抗糧,同年9月,擊退青浦知縣和蘇州知府所部的進攻;次年春,太平軍攻下南京,周秀英父女與小刀會劉麗川舉行嘉定起義,佔領嘉定,先後攻下上海、南匯等縣城,清軍血腥鎮壓,周立春戰死,
周秀英與部分義軍投奔上海的劉麗川,小刀會堅守16個月後,在清軍和洋軍夾擊下彈盡糧絕,周秀英在突圍中被清軍殺死(碼掘一說周秀英被清軍生擒活捉後在遲宏核上海被凌遲處死,死時年僅19歲,民間至今流傳她被活剮及掏心活祭過程的故事)。
(9)太平天國女犯乳刑動漫圖片擴展閱讀
小刀會的女將並不止周秀英一人,她只是其中名氣較大的一個,所以在突圍的過程中有數名女將戰死也是很正常的事。
周秀英首級的懸賞價格非常高,絕拆據稱有500兩白銀,因此清軍每殺死一名女將都希望她是周秀英,這一點從劉麗川的犧牲過程可以得到旁證:當時劉麗川被殺的消息不斷傳來,不斷有人將「劉麗川」的首級送至清軍大營領功。
『拾』 在太平天國時,有一項針對女人刑罰點天燈,非常殘酷,它究竟是一怎樣的種刑罰
太平天國時有一個叫做點天燈的刑罰,專門用來針對女人的,就是把犯人扒光衣服,用麻布包裹,然後再全身浸泡在油裡面,到了晚上就把這個人當做蠟燭一樣給點燃。
董卓是最早被點天燈的人
不得不說,在太平天國時期,女性的地位是非常低下的。稍微有點姿色的女性都會被各個封王強行納入自己的府中,成為自己的妻妾。而且這些封王根本不拿女性當人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