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古代縣尊權利有多大能任免官吏嗎
古代縣尊在地方擁有一定的人事任免權,司法權,財政管理權。但縣尊也不能隨意的任免官員,特別是如典吏、縣丞、主薄這樣的官員。
財政權力,即縣政府全年的財政支出,提前一年上報,逐級考核後分配給縣政府。一年內不允許增加財政支出。對於市政工程,除了水利等重大工程外,歷代王朝都不會批准,道路和公廁的修建一般都是由民間獨立准備的。遇到重大災害,朝廷會撥出悉世專款,專款會用來派專員管理,縣令要扣留,難度相當大。
所以說古代縣尊在縣的權利還是相當大的。
2. 古代政府最小的官就是縣長,為何沒有鎮長呢
說到我們中國古代時期,我們就會感到無比的自豪驕傲,在古代我們中華是有很多領先西方的技術,比如說軍事、經濟、科技、政治等。就拿我們現在的行省制來說,我們就可以自豪的說這是我們中國人發明的,雖然在我們平常看不出來,但是這里卻是有很大的淵源。
就拿我們現在的美國舉例,奧巴馬執政時期,他發布了一系列政策,比如說撫養兒童、補助貧困人民,這些政策從白宮發布出去後,執行的情況卻是不經如人意。大多數州長更本不聽奧巴馬的話,依舊是我行我素,在一些地方州上,地方憲法居然已經大過了國家憲法。此外,現如今,美國內亂也和這脫不了關系。
在中國古代,尤其是元朝以後祥宏,我們中國的地方制度都是大同小異,最上面的要麼是郡縣,要麼是府縣,要麼就是路縣等等。而這里我們就有疑問了,難道縣長以後就沒有了嗎?難道縣長就是最小的官了嗎?
其實這對也不對,對是因為從發放官銀俸祿上來說,政府只承認最小的官員是縣長,所以才說最小的官員是縣長。但是有不對,因為在很多地方是另設一些符合當地情況的小官職,比如說明朝時期在西南苗疆地區就是另設了土司等小官職和像最普遍的就是村長,這一類小官職是由當地的望族裡的德高望重的長輩擔任。而在鎮上埋宴岩大都是三老來決策,所以沒有鎮長,大都時候是由這三人決定的。
3. 盤點:古今官職的區別,古代縣長和今天的縣
其實,在最初的秦漢時期,縣長所指的是,一個萬戶以下人口縣城的最高行政長官,反之,萬戶以上的一縣最高鍵納山行政長官,則不是縣長,而被稱之為縣令。縣長與縣令之分,一直從秦朝開始,延續到了南北朝,到了隋唐宋之時,縣長之名得以廢除,不論一縣大小,行政長官皆稱縣令。到了明清之時,縣令又改稱知縣,到了民國,才復稱縣長,然後就延續到了現在。
所以,我們說,古代時候所說的縣長,和我們現在的縣長相比,有明顯的一個不同點:管轄規模太小,頂多也就相當於現代的鄉長。
綜上所述,想來大家也明白了,古代時候的縣長,只存在於秦朝到南北朝之間,屬於一個「小縣長」,管轄萬戶以下。南北朝之後,縣長不復存在,縣令或知縣就等同於現在的縣長了,但想來,由於當時的人口與現在的人口無法比擬,古代縣令所管轄的人口與現代縣長所管轄的人口也就所有差距了。
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國古代有很多著名的縣令,比如不為五斗米折腰的陶淵明,比如宋朝優秀的改革家王安石,比如明朝那耿直到了極點的海瑞,再如清朝有著名畫家身份傍身的好縣令鄭板橋,等等,這些縣令,雖是小小芝麻官稿中,但恪守本職工作,為民做主,得以留名青史,是我們所欽佩的父母官。
拿茄清王安石舉例。公元1047年時,年紀僅二十七歲的王安石被朝廷任命為鄞縣縣令。當他就任之後,就開始深入基層,來到鄉村之間,考察百姓的經濟生活條件。在很短的時間里,他走訪了十四個鄉,了解百姓疾苦,再針對性的實施政策,得以改善百姓生活,獲得了百姓的愛戴。
一葉知秋,古今換位。其實,到了高度發達的現代,也是一樣。作為一縣之長,若不為民做主,那倒不如回家賣紅薯。
4. 古代知府,知州,知縣相當於現在的什麼官
這個問題幾乎沒有什麼疑義,不管是電視劇還是小說亦或是現實,一個基本常識就是知府大於知州大於知縣。
比如說明朝著名戲曲作家、文學家湯顯祖21歲中舉,輪到他做知縣的時候他已經45歲了;清代學者、文學家李兆洛進士登第之後,被選翰林院庶吉士,充武英殿協修,接著就任鳳台知縣。
像古代做知縣的代表人物說實話是比較多的,有陶淵明、程鳳金、狄仁傑、秦錫琈等一大批名臣,都是從這樣的基層做起的。
5. 《掃黑決戰》中魏河縣的水究竟有多深呢
整個魏河黑暗勢力橫行,整個魏檔敬跡河縣的黑惡勢力,完全只有一個人在主導,那就是商人孫志彪,他成立娛樂公司、建築公司、高利貸公司,凡是魏河縣有利益可取稿棚的地方,均有孫志彪的身影在其中,包工頭劉立軍被迫害行並的尤為嚴重,甚至走上綁架的極端道路。
6. 當年明月曾說:日本戰國時代就是縣長互打,歷史是否真如他所說
先了解一下國家一級行政區。中國的省級行政區(一級行政區)包括4個直轄市,5個自治區,2個特別行政區,以及23個省,一共34個。地區和地級市同屬於地級行政區(二級行政區),所以地級市和地區實際上是一回事兒,同級別。現代日本的一級行政區是一都一道二府四十三縣,一共47個,他們的縣就是對等我們的省。國家領土面積有大小,人口有多少,但行政區劃不是按照面積和人口進行對等。
當年明月把日本戰國戰爭比作中國村莊械鬥,是從人數角度來說的。問題在於壬辰倭亂日軍實打實的就是比明軍人多,所以縣長械鬥說的根本不在於立場問題,而是在於智商問題。
日本的五畿七道其實名存實亡
第一,日本的五畿七道是虛的,令制國是實際上的一級行政區劃,66個令制國,對於13州刺史部來說固然嫌多,但是對於秦36/48郡,和西漢100郡來講,還是合理的。第二,如果不用行政區劃的概念來比較,而是用面積,那就是用一頭恐龍去和一個人比。這種比較,必須要在各自的語境下才能有意義。第三,日本古代的行政區劃是令制國-郡,對標一下應該就是秦至西漢初年的郡縣/郡國制,起先是一郡內部的爭奪-郡太守之間的戰爭-跨郡州牧的出現-角逐天下。
日本石高制的那個250人計算是和平年代大名根據自身實力所應承擔的軍役標准,並非戰時徵兵數量。極端點說,某地所能徵召的士兵數最多為該地所有適齡男子(四國征伐時長宗我部就徵召了領內大量農民),當然,前提是能承受超高軍餉、超高軍糧消耗、土地無人耕種、民眾怨言等惡果,事實上也沒有全部徵召的必要,惡果也不是一般勢力承受得起的。而徵召數量上,只要足夠有錢,每萬石超過250人還是很輕松的,畢竟這個問題歸根結底是經濟問題。
因為日本有非常明確的等級制度,兩個大家族交戰,都是先從頂層入手,殺死或降服敵人領主就算完事,在這個過程中一些軍隊會有傷亡,但絕對不會屠殺佃農。佔領土地之後,敵人手下的佃農就自動轉變為自己的,所以你會發現日本的城堡只把領主自己家包裹進去,從來不管平民,而中國的縣城往往都把很大一塊土地包在裡面,這是中日兩國非常大的區別。
三國人口是日本戰國的兩倍,士兵官吏總數也是日本總兵力的兩倍。以三國為參照物,如果設全日本戰國等於半個三國,那麼諸侯割據的日本戰國,一份勢力相當於幾分之一個三國呢?織田信長起手一郡半,相當於全日本的二百分之一,套入豈不是全三國的四百分之一?要說兵力,800兵力,六百分之一,套入三國豈不是一千二百分之一?那麼請問把四百分之一個三國視為縣長還委屈誰了嗎?明朝人口是日本戰國人口的十餘倍,理論兵力是日本戰國的五六倍,設使全日本戰國等於十分之一個明朝,明朝二級區劃二百來個,你說日本戰國一個勢力單位算幾級區劃合適?設全日本戰國等於中國兩個省,那麼文祿慶長為國長大戰,應仁關原為省長大戰,織田、武田、毛利、北條等相當於市長,其餘大部分視為縣長鄉長,這很難懂嗎?
7. 把古時候的縣長叫做「縣令」,「知縣」和「縣令」有什麼不同
縣令和知縣的區別:
盡管二者都是地方父母官,但是縣令和知縣還是有些許不同的,不過卻還是有些許不同,首先就是在時代之上的不同。縣令的稱呼始於春秋時期,此時的中國正從分封制的行政制度開始逐漸轉換為郡縣制,原先分封的諸侯到地方上整治地方,所以這個時候的行政長官的名稱便是「縣令」,當然在《晉令》上記述更加明確了返行縣令的職責,因為不是每一個地方官都稱為「縣令」,當時法律法規了人口超出一萬的縣方可以稱之為「縣令」,相反只能稱之為縣長,而這種稱呼從東漢一直延續到了隋唐時期。
無論是從資質上還是從能力上而言,由朝廷任職的官員都要比地方官員強,最主要的是他們深受皇上的信任。因此我們常常也能看到一些知縣不僅僅能夠管理地方的政務,還能夠管控當地的國防事務。這些官員們由皇上直接派遣,對皇上承擔,因此知縣一定程度上加強了皇上對地方的所管。因此看似都是一縣之長,可是二者還是有區別的,宋代之前地方首長能夠叫縣令,而宋朝以後再叫縣令可就要鬧笑話了,用前朝的官制來稱呼古時候甚至最大都能夠定義為造反。
8. 古代的知縣相當於現在的什麼職位,權力有多大
知縣相當於現在的縣長以及縣委書記,它包含笑扒慧多個職務,他們不僅僅是要保證一個縣上的安定,還要處理好縣內的財政事務,軍事上也有所涉及。可以說,古代的知縣在他的自己的管轄的范圍內的權利還是比較大的。
知縣的勝任者有很大的不同,秀才可碰答以當知縣,大戶人家的幕僚也可以當知縣,當然在戰場上建立軍工的人也可以當知縣。當然知縣也可能是在朝堂上犯了此纖錯,然後被掌權者貶到地方上當知縣。知縣的事情是比較多且雜的,可以有所為,有所不為,這些都要看知縣自己本人的想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