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看守所的生活是怎麼樣的呢
大部分的讀者都不知道也無法想像看守所里的生活,有很多人是通過影視劇了解的,但是,影視劇畢竟有虛構的部分。其實,真實的看守所和影視劇里所展示的還是非常不一樣的。
為了方便閱讀,本文採用犯罪嫌疑人張三的第一視角帶領大家參觀看守所。
一、拘留所、看守所、監獄的區別
先做個最基本的普法,很多人搞不清楚拘留所、看守所和監獄的區別,我在這里簡單的說一下:
★拘留所是用於羈押受到治安處罰的人員(行政拘留)的場所,一般是3到15天,行政拘留屬於違反治安管理法的輕度違法行為,不屬於犯罪,不留案底。
四、進入過度號房
隨後,我被管教帶去換上了看守所內的囚服,把身上的物品都做了一個登記後統一放入了一個有封口的袋子保存了起來,這些物品在我出去後才能還給我了。
確認我身上沒有藏有任何物品後,管教帶我去領了生活用品:毛巾,肥皂,飯缸,杯子(喝水和刷牙用的),牙膏,草紙。然後把我帶往了過度號房,這個號房羈押的都是剛送入看守所不久的人,在過度號房內等候分配到其他的號房。
我進入號房後,看到除了有兩個負責值班的人站在牆邊一動不動外,其他的人都在大鋪上側身整整齊齊的挨在一起睡覺。這個時候時間已經很晚了。聽到門被打開,牢頭從鋪上爬了起來,他穿著內褲直接跑到我面前後,上來就按我的頭,說:給我蹲下,然後他給管教說了一句:謝謝管教。
目送管教離去後,牢頭問我什麼事進來的,我低頭回答道:「強奸,但是我是冤枉的!」牢頭面無表情的看著我,說:「被冤枉的人多著了,鋪上已經太擠了,你是新人,今晚就睡地上吧!」
我看了一眼大鋪,確實是人擠人,不過如果再挪挪,也是有空間的。不過我知道看守所里有看守所的規矩,在這里除了服從沒有其他的道理可講,於是我在牢頭的指示下,走到了鋪下的一塊空地,這塊空地空間太小,人的身體無法展開,所以我只能蜷縮著一團。
牢頭扔給了我一床被子,提醒我地上太涼,注意蓋著,免得感冒。我把被子墊在身下,思緒萬千,一夜無眠。
五、適應生活
第二天早上五點半,號內響起了鈴聲,這是讓大家起床,房間內的電視也打開了,播放的主要是新聞。號內的人也都動作迅速的起床,疊被子。
過度號就是讓每個新人學規矩的,學好了規矩再進行重新的分配。看守所內的生活規矩其實就是半軍事化的管理:定點睡覺,定點起床、定點活動、定點吃飯!
除了規定的午休和晚上睡覺的時間,其他時間不允許躺在鋪上!可以在號內房間散步,也可以打坐,但是絕對不能在規定的睡覺時間外睡覺!
早餐很快就送過來了,牢頭拿了一個洗臉盆去接了饅頭和雞蛋,一個盆子去接了粥,每人是一碗粥,兩個饅頭,一個雞蛋。看守所的一日三餐也是定時定量的,如果吃不飽自己有錢可以去買,也可以加餐,不過這些都需要花錢,取決於有沒有人幫你充錢,大部分人的都會有家屬或者朋友在得知信息後第一時間趕過來往看守所存錢和一些生活用品。
看守所內可買的東西不多,就是一些最為簡單的零食,所以也花不了太多錢。後來知道一個小小的「迷信」,就是甭管家裡多有錢,不要存太多!超過3000的意思就是打算待在看守所里長住了,沒打算出來。所以最好還是一次存1000,錢快用完了再存就是。
早餐吃完後,大家就沒什麼事了,就開始盤問起新人,我最害怕的事就是一旦大家聽說我犯的是強奸就會欺負我,聽說看守所和監獄里最受欺負的就是強奸犯。
後來才知道,其實並非如此,在以前牢頭獄霸橫行的時候,確實有很多欺負新人的手段,現在文明很多了,也沒有什麼體罰,更不會因為你犯的是強奸就欺負你。
看守所內羈押的都是犯罪嫌疑人,大家都還有無罪的可能,隨時也可能因為取保而出去,所以現在的風氣和以前很不一樣了,都是以搞好號內的關系為主。不過,凡是也有例外,如果犯的是拐賣婦女兒童的,大家還是很鄙視的,有些人會找機會去收拾這些人販子,畢竟每個人都有兒女和妻子,對於這樣的事情大家都是深惡痛絕的。
當然,不欺負新人的前提還得是新人聽話,願意遵守規矩,如果新人是刺頭,那收拾的手段還是很多的,收拾的目的就一個,收拾到你服!是龍是虎,你來到這里都得卧著盤著。
牢頭雖然不是管家任命的,但是管教是默認其地位的,而且管教也喜歡這種管理模式,管教只要看好牢頭就行,出了什麼事就問牢頭,有獎有罰,所以牢頭也有管理的積極性。
按照規矩,新人來的頭天負責打掃衛生,擦地,擦鋪子,打掃廁所,這些累活臟活統統都得幹了!這個規矩考察的就是新人願不願意聽話?服從性好不好?
我二話不說,非常認真的把這些活都幹完了。顯然,大家對我這個新人還是滿意的,我很順利的通過了新人考核。
第二天,我就獲得了上鋪的資格,雖然鋪子依然是人擠人,但是至少身體可以展開,比蜷縮著睡在冰冷的地面上還是好多了。
在看守所里,基本上沒有完整的覺睡,因為按照規矩,任何時候都不允許所有人睡覺。據說以前看守所曾發生過同室的人趁睡覺的時候行凶殺人,所以後來規定非常嚴格,要始終保持兩個人值班。
輪流值班的大體規則是:大家把值班的輪次定好後,大家就會按照順序到點後叫醒下一班值班的人,每個人要值班兩個小時,值班的時候除了站在那裡什麼都不能幹。有的時候犯困了,看著別人都睡得死死的,就格外的想睡,要撐過那兩個小時也並非易事。
六、律師會見
萬萬沒想到,很快我就等到了律師會見,看來我父親不僅相信我是被冤枉的,還請了律師來為我提供幫助,這對我而言無疑是救命稻草!有幾個室友得知有律師會見我了,都請求我通過律師向外傳達一下信息,無非都是要告訴家屬趕緊請律師,不想在看守所里繼續待下去了。
看守所里如果沒有律師會見,無法見到任何外面的人,雖然允許和家屬通信,但是通信的效率太低,信件寄出和收到後都要被拆開進行審查,一來一回就得一個月了。所以,如果有自己的辯護律師,就能及時的保持與外界的溝通。
我見到律師後,律師向我簡單的介紹了一下他自己後,向我確認是否授權他作為我的辯護人,現在看守所內第一次會見的授權手續一般是由直系家屬委託,但是第一次會見後必須要求有本人確認的授權委託,我當然沒有猶豫就簽了這份授權委託書。
律師向我仔細詢問了案情,向我核實了疑點,之後給我展開了分析,告訴我下次在面對辦案警官的提審時需要重點提出哪些問題,他認為,這個案件經過溝通後無罪的希望很大,可以申請先辦理取保候審。這次律師會見後,我又重拾了信心,感覺看見了光明!
七、取保候審
律師根據我提供的信息和辦案警官進行了溝通後,提交了取保候審申請書,考慮到我的案子確實存在眾多的疑點,存在無罪的可能。如果繼續羈押一旦將來檢察院不予起訴或者法院判決無罪,公安這邊都要承擔國家賠償的責任,偵查機關很快就作出了取保候審的決定。我在刑事拘留未滿37天的時間內又重見天日!
大家都說,刑事拘留的這37天是一個很重要的時間窗口,一旦超過了37天送到檢察院批准逮捕後,再想辦取保候審,就是難上加難了,所以,取保候審能否成功,主要看這37天內的行動。我很興慶父親的行動非常快速和果斷。
領了我的個人物品走出看守所,我還沒來得及打開手機,就看到我父親和我老婆在看守所門口等著了,我激動的走上去,和他們擁抱,有點再世為人的感覺!感謝家人對我的信任,感謝他們沒有放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