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打坐的方法和圖片
打坐方法:心地法門、念起不隨、親證無為、微細流注消滅。
1、心地法門
上座時用金剛持的方法,即嘴唇微動持咒,不出聲。因為出聲念咒傷氣,默念傷血。我們修法首先要注意身體,不能把身體弄壞,所以打坐、修行要把身體保護好。
但是坐到種子翻騰、心裡煩亂、坐也坐不住的時候,或是坐到昏然入睡、亂夢當前時,就要出聲念咒,把那些混亂的妄念和睡魔除掉才能入定。沒有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還是用金剛持的方法持咒。
2、念起不隨
能做到念起不隨就能於生死當中做得主,不為業牽得大自在。
3、親證無為
一切事情盡管來,我心不動。這是真正隨順,而不是壓住它不動。壓住它不動是不行的。要盡管應酬各種事情,隨順一切事緣,沒有什麼好的,沒有什麼壞的差別感,好的不喜,壞的不厭,這樣我們的心才能平靜,而到達平等無為之境。
做到這個地步就能變化自在了,分段生死也就了了。第一步是在生死當中得自在,第二步是變化自在,能變粗為細,變短為長,到達第八地菩薩的位次,至少能顯現三十多個意生身。
4、微細流注消滅
微細流注就是上面講的作意。作意在八識田裡流動,你平時看也看不見,深入金剛薩綞大定,才能見到而消滅它。到這一步,微細流注都消滅光後,能顯現百千萬億化身,度百千萬億眾生。這時候才真到家,不是一開悟就好了,差得遠,所以,還要好好的用功。
堅持打坐、觀照,切勿等閑視之,更重要的還是在座下用功,不是坐兩個小時就可以放野馬,亂來了。還須於行、住、坐、卧處時時不忘觀照,才能與大道相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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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天按時上座,養成習慣就容易入定,最好早上打坐,凌晨更好。坐時不要急於入定,心情平和地以一種平常心安然入座,不急不緩地從容持咒,既不要求入定開悟,更不妄求神通。以要求入定、開悟、發神通等的一念即是妄心,此心一起,即障自悟門,非但不得開悟,而且不能入定。
2、把打坐中的靜定功夫推廣到日常動用中去,在行、住、坐、卧當中冷冷自用;綿綿密密地觀照,一切無住,既不讓境界拉著跑,也不隨妄念流浪。
2. 佛教!有幾大法門
佛教的若乾重要法門之『信、願、行』
『信』的梵語為s/raddha^。音譯舍羅馱。心所(心之作用)之名。為七十五法之一,亦為百法之一。為『不信』之對稱。即對一對象,能令其心與心之作用產生清凈之精神作用,故『唯信能入』為進入佛道之初步。俱舍宗立為十大善地法之一,唯識宗則立為善心所之一。反之,則稱為『不信』,為俱舍宗十大煩惱地法之一、唯識宗則為八大隨煩惱之一。成唯識論卷六(大三一·二九中):『雲何為信?於實、德、能,深忍、樂、欲,心凈為性,對治不信,樂善為業。』
又同書謂信有三種:(一)信實有,謂於諸法之實事理中深信忍故。(二)信有德,謂於三寶真凈之德中深信樂故。(三)信有能,謂於一切世、出世之善中,深信有力能得能成,起希望故。
信步入道之第一部,故菩薩五十二階位中即以十信位為首,五根或五力中亦分別以信根、信力為最初。六十華嚴經卷六賢首菩薩品(大九·四三三上):『信為道元功德母。』大智度論卷一(大二五·六三上):『佛法大海,信為能入,智為能度。』皆是此義,故諸經論中,有關勸發起信之處特多。此外,關於所信之法,諸經論所說亦有別,俱舍論舉出四諦、三寶、善惡業果等事理之法,雜阿含經卷三十則謂佛法僧及聖戒等四證凈信。梁譯攝大乘論卷七主張信有如下三處:(一)信自性住佛性之實有, (二)信其之可得,(三)信其有無窮之功德。大乘起信論則強調對真如及佛法僧之信心。〔舊華嚴經卷六賢首菩薩品、大毗婆沙論卷二十九、入阿毗達磨論卷上、俱舍論卷四、品類足論卷三〕
『願』的梵語為pran!idha^na。心中欲成就所期目的之決意,特指內心之願望,如心願、志願、意願、念願等。據放光般若經卷三問僧那品、無量壽經卷下等載,佛菩薩皆於發心之初,志求無上菩提,欲度一切眾生。此類誓願稱為弘誓,又稱為總願,如四弘誓、二十大誓等。同時,佛菩薩亦發願清凈佛土、成就眾生,此類誓願雖通於一切佛菩薩,然依眾生之意樂而有所不同,故稱為別願,如阿彌陀佛之四十八願、葯師如來之十二願等。蓋『果』雖由『行』所招至,然若無『願』,則其行亦無法到達所期之目的。
又佛菩薩欲達成佛教之最高目的脊鏈,再入於『因位』之願,稱為本願、因願,或宿願;其本願之力或作用,稱為願力。故知凡佛菩薩修佛道,一心誓願成佛者,則不可或缺『願作佛心』;若誓願教化眾生,則須具有『度眾生心』;合上記之二種心,略稱為願作度生。
此外,有關『願』之成語尚有多種,如:願巧,巧妙之本願;上願,謂勝上之願;悲願,謂慈悲之願;願事,指所願之內容;願主,指發願之人;而特別發願行使某事,即稱為行願。〔道行般若經卷六、北本涅盤經卷二十四、菩薩地持經卷九、大智度論卷七、成唯識論卷九、發菩提心經論卷上、華嚴經探玄記卷三〕
『行』在佛教中主要有三種意義:
(一)梵語sam!ska^ra,巴利語san%kha^ra。音譯刪迦羅、僧娑迦羅。原為造作之意,後轉為遷流變化之意。(一)造作之義。義同於『業』。十二緣起中第二支『行』即屬此類。指能招感現世果報之過去世三業(身業、口業、意業)。亦即人的一切身心活動。(二)遷流變行改化,即『有為』之義。蓋有為乃由因緣所造,故系指無常之一切法。諸行無常中之『行』即屬此類。五蘊中之『行蘊』亦即此義。(參閱『十二因緣』337、『五蘊』1212、『行蘊』2567、『業』5494)
(二)梵語carya^ 或 carita,巴利語cariya^ 或 carita。(一)意謂動作、行為。(二) 指為到達悟境所作之修行或行法。如行解相應、行說一致、教行證、教理行果之『行』,意即對於知解言說之實地踐行。日本凈土真宗謂稱名念佛為大行。
(三)梵語gamana。指進行、步行。行住坐卧(四威儀)之行即是此義。
凈土宗於信、願、行三者最重視,稱為凈土三資糧。資糧者,譬如遠行,一要資財,二要糧食,若缺此二事,則絕難到達。而於此三資糧中,復有連帶關系,先由信生願,由願生行;信若不具,則願、行皆不成立。
(請參閱《 佛學大詞典櫻帶孫 》)
附:【信】《 丁福保佛學大辭典 》(術語)心所法之名。於諸法之實體,與三寶之凈德,世出世之善根,深為信樂。使心澄凈是為信。唯識論六曰:『雲何為信?於實德能信忍樂欲心凈為性,對治不信樂善為業。』俱舍論四曰:『信者令心澄凈。』頌疏四曰:『信者澄凈也,如水精珠能澄濁水,心有信珠令心澄凈。』大乘義章二曰:『於三寶等凈心不疑名信。』晉華嚴經六曰:『信為道元功德母,增長一切諸善法,除滅一切諸疑惑,示現開發無上道。』菩薩本業經下曰:『若一切眾生,初入三寶海,以信為本。住在佛家,以戒為本。』智度論一曰:『佛法大海,信為能入,智為能度。(中略)復以經中說信為手,如人有手入寶山中自在能取,若無手不能有所取。有信人亦如是,入佛法無漏根力覺道禪定寶山中自在所取。』
【信(梵s/raddha^)】《 中華佛教網路全書 》指能令心澄凈,對佛、菩薩、教法等不起疑心的精神作用。亦即信心、信仰。俱舍宗將之列為十大善地法之一,唯識宗立之為十一善心所之一。
日僧空海〈三昧耶戒序〉謂,為欲決定堅固無退失,故發信心,又說信心有十義,即澄凈、決定、歡喜、無厭、隨喜、尊重、隨順、贊嘆、不壞、愛樂。在佛法的修行過程中,信心向被視為最重要的入手處,如新譯《華嚴經》卷十四雲(大正10·72b)∶『信為道元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法,斷除疑網出愛流,開示涅盤無上道。』又,《大智度論》卷一也說,佛法大海,信為能入;又說,若人心中有信清凈,其人則能入佛法,若無信則不能入。因此信列居五根之首。所謂五根,即信、精進、念、定、慧。
在學佛的歷程中,信心貫徹一切,依其次第,可分為三階段,即(1)信可∶或稱信忍。即由深刻的理解而起的凈信,屬信解位。(2)信求∶即由確立信解而精進修學,屬解行位。(3)證信∶又作證凈。即由實踐而證得沒有疑惑的凈信成就。
關於信心的內容,《大乘起信論》說有四種信心,即信真如、信佛有無量功德、信法有大利益、信僧能正修行而自利利他,此為大乘之一般性說法。另有解信、仰信之說。各宗派中,重視信心者,尤以凈土法門為最,彼乃依《無量壽經》等經所說,強調對阿彌陀佛本願的信心。善導《觀經疏》〈散善義〉中曾說機法二種信心,日本的凈土真宗,更認為只有信心才能往生,故立『信心為本』之說。該宗始祖親鸞即以『信』作為其教說的四綱目之一。
◎附一∶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第五章第三節(摘錄)
『信』(s/raddha^),在『佛法』——根本佛法中,是沒有重要性的。因為傳統的,神的教說,才要求人對他的信仰。釋尊從自覺而得解脫,應機說法,是誘發、引導,使聽者也能有所覺悟,得到解脫,這是證知而不是信仰。所以佛說修持的聖道,如八正道、七菩提分、四念住、四神足、四正斷,都沒有信的地位;一向是以『戒、定、慧』為道體的。如舍利弗(S/a^riputra)見到了馬勝(As/vajta)比丘,聽他所說的『因緣偈』,就有所悟入,這裡面是用不著信的。這一意義,表示得最明確的,如《雜阿含經》卷二十一(大正2·152c)說∶『尼犍若提子語質多羅長者言∶汝信沙門瞿曇得無覺無觀三昧耶?質多羅長者答言∶我不以信故來也。(中略)質多羅長者語尼犍若提子∶我已(中略)常住此三昧,有如是智,何用信世尊為?』
質多羅(Citra)長者不是信仰瞿曇(Gautama)沙門——釋尊有『無覺無觀三昧』(即『無尋無伺三摩提』),而是自己證知了無覺無觀三昧,能夠常住在這樣的三昧中。對長者來說,這不是信仰,信仰是沒有用的。這充分表示了佛法的特性。
佛法重自證而不重信仰,但在佛法廣大的傳揚起來,出家弟子多了,也得到了國王、長者們的護持。那時的宗教界、社會大眾,希求解脫,或希求現生與來生的福樂,飢渴似的仰望著釋尊,希望從釋尊而有所滿足。這種對佛的敬仰、愛樂心,與一般宗教的信心,是有共同性的。『信』終於成為道品的內容,在精進、念、定、慧之上,加『信』而名為『五根』、『五力』。起先,這是對佛的信心,如說∶『聖弟子於如來所,起信心,根本堅固,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及諸世間法所不能壞,是名信根。』『若聖弟子於如來(發)菩提心所得凈信心,是名信根。』(中略)『信』有一般宗教的信仰意味,也就有類似一般宗教的作用。在這方面,『隨念』與『證凈』,大致是相通的,現在也就總合來說。為什麼要修『三隨念』、『四證凈』?(1)對於病者,主要是在家患病者的教導法,使病者依『隨念』、『證凈』而不致陷於憂苦,因為死了會生天的。(2)在曠野,在樹下、空舍,『有諸恐怖心驚毛豎』,可依三隨念而除去恐怖。(3)聽說佛要離去了,見不到佛了,心裡惆悵不安,也可以念佛、法、僧。依念佛,念佛、法、僧,四證凈,而不會憂苦恐怖不安,經中曾舉一比喻,如《雜阿含經》卷三十五(大正2·254c~255a)說∶『天帝釋告諸天眾∶汝等與阿須倫共斗戰之時,生恐怖者,當念我幢,名摧伏幢。念彼幢時,恐怖得除。(中略)如是諸商人∶汝等於曠野中有恐怖者,當念如來事、法事、僧事。』
這是從印度宗教神話而來的比喻。世間上,確有這一類的作用,如軍隊望見了主將的軍旗,會勇敢作戰。如軍旗倒下(或拔去)而看不到了,就會驚慌而崩潰下來。念佛,念佛、法、僧,會感覺威德無比的力量,支持自己。一般宗教的神力加被,就是這樣。所以信的應用於修行,意味著「自力不由他』的智證的佛法,一部分向他力的方向轉化。(中略)
將『信』引入佛法,攝受那些信行人,而終於要導入智慧的觀察分別忍,才符合佛法的正義。
◎附二∶〈四信〉(摘譯自《佛教大辭匯》)
(一)指《大乘起信論》中所說的信真如、信佛寶、信法寶、信僧寶等四種信心。又稱四種信心。『信真如』,謂相信諸佛之師、眾行之源的真如,並樂念觀察。『信佛寶』,謂信報佛有無量功德,常念親近,供養恭敬,發起善根,願求一切智。『信法寶』,謂信行法有能除慳貪等大利益,常念修行諸波羅蜜。『信僧寶』,謂信登地以上大菩薩僧,能自利利他,故常樂親近,求學如實之行。
此外,有信無行,則其信不堅;信若不堅,遇緣則散。故於此四信之外有五行,修之方能成四信。
(二)指聞《法華經》〈分別功德品〉所說的佛壽命之長遠,而分一念信解、略解言趣、廣為他說、深信觀成等四品,此為天台家所說。對滅後五品而言,此四品又稱現在四信。『一念信解』,謂聞佛壽命長遠,信解三千諸法,法爾無作,法界一如。『略解言趣』,謂進而對他人略加說述。『廣為他說』,謂更為他人廣說。『深信觀成』,謂修觀想行。此中,初二品是聞慧位,第三品是思慧位,第四品是修慧位。
(三)指《維摩經》中所說的信佛、信法、信僧、信戒之四不壞信。又作四不壞凈。
◎附三∶《成唯識論》卷六(摘錄)
雲何為信?於實德能深忍樂欲,心凈為性。對治不信,樂善為業。然信差別,略有三種。(一)信實有。謂於諸法實事理中,深信忍故。(二)信有德。謂於三寶真凈德中,深信樂故。(三)信有能。謂於一切世出世善,深信有力能得能成,起希望故。由斯對治不信彼心,愛樂證修世出世善。忍,謂勝解。此即信因。樂欲,謂欲。即是信果。確陳此信自相是何?豈不適言心凈為性。此猶未了彼心凈言。若凈即心,應非心所。若令心凈,慚等何別?心俱凈法,為難亦然。此性澄清,能凈心等。以心勝故,立心凈名。如水清珠,能清濁水。慚等雖善,非凈為相。此凈為相。無濫彼失。
又諸染法,各別有相。唯有不信,自相渾濁,復能渾濁余心心所。如極穢物,自穢穢他。信正翻彼,故凈為相。有說∶信者,愛樂為相,應通三性。體應即欲。又應苦集,非信所緣。有執信者,隨順為相,應通三性。即勝解欲。若印順者,即勝解故。若樂順者,即是欲故。離彼二體,無順相故。由此應知心凈是信。
〔參考資料〕《入阿毗達磨論》卷上;《阿毗達磨俱舍論》卷四;《大毗婆沙論》卷二十九;舊譯《華嚴經》卷六;《大智度論》卷一;《雜阿含經》卷三十;曇鸞《往生論注》卷下。
【願】《 丁福保佛學大辭典 》(術語)梵曰尼底Pranidhana,譯曰願。志求滿足也。法界次第下之上曰:『自製其心,名之曰誓。志求滿足,故雲願也。』法窟上末曰:『於出世道悕求為願,亦是期心為願。』止觀七下曰:『發願者誓也。如許人物,若不分券,物則不定。施眾生善,若不要心,或恐退悔,加之以誓。又無誓願,如牛無御,不知所趣。願來持行,將至行在。(中略)二乘生盡,故不須願。菩薩生生化物,須總願別願。四弘是總願。法華華嚴所說一一善行陀羅尼,別有別願。』
【願】《 陳義孝佛學常見辭匯 》誓願。願有總願和別願兩種,如四弘誓願是總願,如彌陀的四十八願和葯師的十二願是別願。
【願(梵pran!idha^na)】《 中華佛教網路全書 》『願』有志願、欲願、願求等義,指得某物的欲求。其梵語為pranidha^na;此是由語根dha^(放置)加上接頭語pra(進或前)及ni(近),再加上接尾語na 而成的,即將心放在目的物之前,所以譯作『願』。
性相家曾對『願』的體性提出諸說,《成唯識論》卷九列舉二說,其一將『願』當作『慧』之心所;另一將『願』當作『欲、勝解、信』之心所。《瑜伽論記》卷十一(上)雲(大正42·557b)∶
『論願體性諸師不同,有古師依成實以忍為體,備師雲以智為性,故此論雲智於後後希求故。三藏雲思欲信上假立願也。景師雲,用勝解欲思信為體。』
由於在佛道修行上首先要發起求菩提的願心,故《大智度論》卷七雲(大正25·108b)∶『獨行功德不能成故,要須願力。譬如牛力雖能挽車,要須御者,能有所至;凈世界願,亦復如是,福德如牛,願如御者。』
『願』又可稱為本願、因願、誓願。主要有總願與別願二種。《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五舉出發心願、受生願、所行願、正願、大願五種;其正願又有總、別二種;大願又分供養願、受持正法願、攝法上首願、增長眾生心行願、教化眾生願、知世界願、凈佛國土願、同心同行願、三業不盡願、成菩提願十種。此外,《成唯識論》卷九又提出求菩提願與利樂他願二種。
按,所謂『四弘誓願』即是總願;而彌陀的四十八願、葯師的十二上願、釋迦的五百大願則是別種大願。
關於『願』的性質,可分『要期願』、『悕求願』二種。《探玄記》卷三(大正35·162b)∶『以大誓自要,要成此果,即要期願也。又所修福行悕成此果,即悕求願也。』此即必期成就,以及期望結果到來之意。於因位,為成佛而發大誓願,屬於前者;修因行而趣求佛果則屬於後者。
又,行者在內心發起總願或別願之心,謂之『發願』。發願須與行業(實踐)相輔,始能有成,此二者合稱『願行』,如一切菩薩以四弘誓願為總願,然仍須以六波羅蜜之行業促成之。此外,在我國佛教界,信徒在修善作福之時,往往有陳述施主發願之文辭。此等文辭,謂之『發願文』,或稱『願文』。《廣弘明集》中,即收有不少此類願文。
〔參考資料〕《道行般若經》卷六;《放光般若經》卷十九;《大阿彌陀經》卷上;《悲華經》卷三、卷四、卷七;《文殊師利發願經》;《華嚴經普賢行願品》卷四十;《發菩提心經論》卷上。
【行】《 丁福保佛學大辭典 》(術語)身口意之造作也。又,內心之趣於外境如心行。大乘義章三本曰:『內心涉境,說名為行。』俱舍論曰:『行名造作。』大乘義章八曰:『起作名行。』法界次第上之上曰:『造作之心,能趣於果,名為行。』玄義三下曰:『夫行名進趣,非智不進。』[囗@又]從有為法之因緣集起,遷流於三世也。大乘義章二曰:『有為集起,目之為行。』俱舍頌疏一曰:『造作遷流二義名行,據此義邊,色等五蘊,俱合名行。』俱舍光記一之餘曰:『若於造作,或約遷流餘四蘊,亦名為行。』增一阿含經二十七曰:『色如聚沫,受如浮泡,想如野馬,行如芭蕉,識為幻法。』
【行】《 陳義孝佛學常見辭匯 》指身口意的造作。
【行】《 中華佛教網路全書 》(一)(梵sam!ska^ra,巴san%khara,藏h!-byod)造作、遷流、潛在的形成力或形成作用等意,音譯刪迦羅。
(1)十二因緣之一∶義同『業』,指造成現在世果報的過去世身、口、意三業。《俱舍論》卷九雲(大正29·48b)∶『宿諸業名行。』《成唯識論》卷八雲(大正31·43b)∶『此中無明唯兒發正感,後世善惡業者即彼所發,乃名為行。由此一切順現受業、別助當業皆非行支。』
(2)五蘊之一∶狹義指思(意志),廣義指色、受、想、識以外的有為法。《俱舍論》卷一雲(大正29·4a)∶『除前及後色、受、想識,餘一切行名為行蘊。然薄伽梵於契經中說六思身為行蘊者,由最勝故。所以者何?行名造作,思是業性,造作義強,故為最勝。是故佛說∶若能造作有漏有為,名行取蘊。』
(3)諸行無常之『行』∶義同『有為』。指現象的一切,為行之最廣義。
(二)(梵carya^、carita、caritra,巴carita,藏spyod-pa)動作、行為、實踐之意。指為到達悟境而作的修行、行法。教行證之『行』、教理行果之『行』、明行足之『行』、菩薩行之『行』等皆屬此。日本真宗則謂南無阿彌陀佛的名號及稱名念佛為大行。
(三)(梵gamana,巴gamana,藏h!gro-ba)步行、行進之義。四威儀之一,即指比丘步行的威儀。
〔參考資料〕(一)《大毗婆沙論》卷七十四;《雜阿毗曇心論》卷一;《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卷二;《大乘阿毗達磨集論》卷一;《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一。(二)《法華經玄義》卷三(下);《法華經文句》卷四(上);《法華經文句記》卷四(上);《法華玄義釋簽》卷八;《華嚴經行願品疏鈔》卷七。(三)《五分律》卷二十七;《菩薩善戒經》卷七;《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下三之四;《教誡律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