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15歲紋身少女高鐵上遭男子質問,被摸臉又「打臉」,後來怎樣了
隨著時代的不斷發展,人們對新事物的接受程度也在不斷深入,比如現在很多人對紋身就看得很開,對有紋身的人,也是以理性包容的心態對待。很多人選擇用紋身,來記錄自己人生的一些重要時刻,也有人選擇在身體刻畫自己喜歡的圖案,來展示自己的特色和美,紋身是個人的選擇,不會對其他人的生活造成影響。
事後張某表示,小雅以前脾氣倔,但跟他在一起後幾乎都改了,都很聽賣嫌返話,但那天她不但紋了身,還把頭發染得很奇怪,張某氣不打一處來,便指責了小雅,爭執中動手打了女友,隨後他就出門去了。可誰知一個小時不到,就發生了這樣的後果。
事件傳開後引發網友熱議,其中一名網友說道,現在很多人對紋身還是持有偏見的。他表示自己之前是一個街舞老師,但因為手指處有紋身,學生家長便覺得他會教壞孩子,後來他無奈被辭退。
紋身文化現在雖然被大多數人接受理解包容,但並不是所有人都這樣。為此一些網友勸誡道,為了避免生活中的一些麻煩,還是不要紋身了吧。雖然紋身是個人的自由,但是總有人不會理解,甚至有人因此尋釁滋事。也希望現在電視文化里,能正確宣傳紋身文化,別老傳播一種紋身就是黑社會的觀念,誤導群眾的認知。
小編也覺得對於紋身,難保證所有人都能用正確的態度對待,大家有紋身意願並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情,但萬一遇到有人惡意挑事,應該以自己的安全為主,偏見的言辭大可不必理會。大家也應該看清楚,有紋身不一定就是黑社會,紋身不能決定一個人的品德好壞,希望切實加強社會的紋身文化認同,減少偏見和認知誤差。
Ⅱ 我是個初中的小女生,我穿涼鞋去學校的時候,我同桌老是盯著我腳看還趁我不注意摸我腳
這是戀足癖。
戀足癖是指對同性或異性的足部或其鞋襪有特殊的迷戀,而這種迷戀往往超過對其身體其他部分的興趣,有這種愛好的人被稱為戀足者。 不同的戀足者有不同的方法滿足這種癖好。
有的只需藉著自己的想像,便可得到滿足;有的要透過看異性或同性腳部的照片,才能得到滿足;更有甚者,要靠偷窺別人的腳,或強迫別人踐踏自己,或對異性腳底的味道敏感,才能獲得快感。
對美足的迷戀,古代文學作品中也有很多記載。如果僅僅是喜歡,那構不成戀足癖。只有到非有美足不能性滿足,或者是超出性伴侶之外騷擾其他異性或者同性才算是戀足癖。
Ⅲ 男子在地鐵上撩女童衣服,親媽在旁邊淡定玩手機,孩子的保護到底該如何進行
10月5日,一名男子在地鐵上騷擾廣西南寧地鐵1號線旁的一個女孩。當時,女孩的母親坐在她旁邊,男人一直抱著女孩,撫摸女孩,掀開她的衣服。女孩的母親正在附近玩手機,沒有發現女兒被男人侵犯,這讓很多乘客感到驚訝。一些熱心旅客用手機拍攝了男子猥褻女孩的全過程,並向有關部門反映。目前,該男子已被警方逮捕並給予行政處罰。
猥褻兒扮基童是非常可恥的,國家也加大了對此類犯罪行為的處罰措施,情節惡劣的可以判刑。對一個女孩的母親來說,僅僅玩手機而不注意女兒的情況是太粗心了。家廳兆謹長也應該在教育孩子遠離陌生人和拒絕陌生人的食物方面發揮監管作用。因為不成熟的孩子很容易因為不成熟而受到違法者的誘惑,所以學校和家長應該經常建議孩子避免被違法者侵害。女性在地鐵上被違法者侵害時,應及時向乘客求助或下車後向警方求助。這是更正確的處理方法猜山。
Ⅳ 10歲小女孩獨睡,半夜總說有人摸她,母親看完監控傻眼了!對此你怎麼看
10歲小女孩獨睡,半夜總說有人「摸她」,母親看完監控傻眼了!
她叫小燕,敬頌有一個10歲的女兒,為了培養女兒的獨立性,女兒都是自己睡一個房間的!放了暑假後,好幾次女兒早上起來都跟我說,晚上有人在摸她。
當晚,小燕把視頻給老公和女兒看了,看完之後,兩人都是很內疚,感動,知道事情真相的女兒直接跑到婆婆那邊去撒嬌了,要婆婆講故事,婆婆自然是很開心的!
而小燕看著女兒和婆婆,心裡在想其實婆婆住在這也很好,就讓她住這里了吧,本來一個人住鄉下就不安全,年紀大了,也需要有人照顧這,老公知道了小燕的想法,覺得很是開心,一家人相處就是要互相體諒,和照顧啊!對於小燕的做法,你們有什麼看法?
Ⅳ 江西一女孩被男網友帶去賓館「打牌」,並拍攝視頻,女孩一家人為何諒解他
江西15歲女孩和網友見面被迫發生關系事後艾某被其行為構成強奸罪,判處艾某有期徒刑三年4個月,艾某在經濟方面賠償受害者家屬從而從輕處罰。
深夜邀約
我們都知道防人之心不可無,但是很少人會把警惕性提高那麼強,比如很多未成年少女就容易輕信網路上的人。江西15歲女孩小慧就輕信了別人的邀約,最終被男網友欺騙發生關系。
個人看法
我覺得這件事情給所有未成年人都提了一個醒,未洞念成年人法律意識淡薄,太容易清晰,陌生人千萬不要妄想,在搭訕中認識知心好友。 有這樣的想法很危險,很容易把自己搭進去同樣家長也沒有做到監管到位的工作,凌晨為什麼沒有看好孩子呢?畢竟孩子只有15歲,一定要好好教育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