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女犯進看守所前要裸檢是真的假的主要是檢查什麼
進看守所之前,必須要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全身檢查,特別是女性犯罪嫌疑人,雖然女性在生活當中是一個弱者,但是只要進到看守所這種地方,無論什麼性別都一視同仁,另外由於女性的特性,必須由女警察對女性犯罪嫌疑人從里到外全方位檢查一遍甚至數遍。
採取這種方式,主要是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私藏違禁物品,如果帶進看守所號子里,會危機到其他人員薯悶的安全,另外,許多犯罪嫌疑人為了逃避法律制裁,可能會對自己採取自殘手段,以此來阻礙辦案進度。
在看守所中,一般進去的女人都是犯著行為不是很嚴重,所以在檢查中,沒有那麼嚴格。進去的時候嗎,女人還是可以保持自己的穿著,並且可以攜帶一些個人物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才允許帶進去。另外在檢查的時候,一般都是女警幫忙檢查,會要求女人配合,倘若女人不配合,女警也不會勉強。
檢查完成後,女人仍然可以穿著自己的衣物,在看守所中待著。但是和監獄的檢查標准一樣,但凡你攜帶一些危險的物品,只要已發現就要被沒收,因為已經威脅到別人的安全。為了保證個人的安全和別人的安全,拒絕女人攜帶任何的危險物品,哪怕是自己的貼身衣物。
Ⅱ 古代女囚會有多慘,她們在監獄里遭遇了什麼
現代的女性一旦犯罪,就會被公安機關抓捕,然後通過法院的審理,最終才會判刑。不管她是被判處什麼刑法,她都是要去監獄待上一段時間的,而她在監獄的這段時間可以說是她的禁慾時期,因為在監獄里,為了對她進行思想教育以及勞動改造,都是封閉的,這一點和古代的監獄都是一樣的。由於封建制度的殘忍,在以皇權為中心的古代,犯個罪被判個死刑都是常見的事。而當時在男尊女卑的時代,即使是在牢獄中女性也都是比男性備受摧殘的。
除了騎木驢之外,還有一種當時針對於女性的刑罰仗腹,顧名思義,該刑法是擊打女性的腹部。這些女性在受刑的時候被四肢分開,成「大」字型綁住,然後用木棍擊打腹部。結果往往是子宮破裂,內臟碎裂。這是中國傳統酷刑中,專門用來對付「紅杏出牆」又加「謀殺親夫」的婦女的。充分體現了男權社會、夫權社會對「不守婦道」女性的殘酷摧殘。
Ⅲ 晚清最大女子監獄,上廁所成難題,犯人為何最怕坐「逍遙床」
這個逍遙床可一點都不逍遙,它是只有四條腿的床,床板都被拆瞭然後把犯人四肢都懸空的綁在這四條腿上,堅持個十多分鍾就已經夠嗆的了。想一想沒有支撐物支撐自己的身體,身體會由原先的酸麻脹痛變得痛苦不堪,試想下你自己被下腰沒有人扶的那種感覺你就知道有多不舒服了,很多犯人都會因為被綁在逍遙床上而折磨死的。
所以啊人生在世,千萬不要做壞事,被抓進監獄里不單單是你的身體上會痛苦,你的精神上也是百般折脊飢磨的櫻陪返。
Ⅳ 古代的女子監獄是什麼樣子的,有那麼可怕嗎
古代的女人在犯了罪之後,很多人都會寧願選擇自殺,也不願被抓進牢獄接受審判,這是因為在外面女人的權益都得不到保護,到了監牢這樣的地方更會讓一些無賴有機可乘。
這些都還算是比較輕的,像那種被關進牢獄里的女犯人,她們的生活就非常悲慘了。因為在監牢里只能任那些牢頭隨意擺布,那時候才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剛剛被送進來的女犯人,很多都局慧會反抗,但是被餓上幾天之後,就會老實很多。如果在不聽話,那就將她們綁起來,讓她們一動也不能動,晚上也不能睡覺,還要任那些牢頭對自己動手動腳。
Ⅳ 女子看守所里,哪幾種女人最多
女子監獄里,當然是女犯人最多了,不過這只是一個玩笑話。進到監獄中,就是因為之前觸犯了法律,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法律條文名目眾多,觸犯者有些是明知違法卻故意為之,有些是因為法律意識不強,不經意間犯下了罪行。觀國內的女子監獄里,以下幾種類型的犯罪比較多。
和毒品相關的罪行
毒品是一個害人害己的東西,可以說所有成年人都知道這東西沾不得、碰不得,自己一旦沾染上,就很難戒除。哪怕是跟毒品沾上邊,也有可能觸犯法律。
總體來說,女性犯罪一般以非暴力性方式實施的為多,她們更多的是利用自己作為女人的特殊條件,即使她們在實施諸如搶劫等暴力型犯罪時,大多採取女色勾引、誘騙、協助等方式。在攻擊型的暴力犯罪中,如殺人、傷害,女性犯罪人的手段也較男性簡單,常帶有沖動性、突發性。
在共同犯罪中,利用女性特有的條件犯罪,她們多為與男性糾結,如配偶、戀人、朋友等,且大多處於脅從或配角的地位,體現了對男性較強的依附性,通常為共犯。除了上述三大類型的犯罪之外,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的比例相對來說比較少。
Ⅵ 我國古代時期的女子監獄究竟有多可怕
古代時期,女性的地位與權力確實與現在是沒有可比性的,現在我們所倡導悄槐的是女權,但是古代可不是這樣的,當時的女人並沒有什麼權力,但是要說最沒有人權的,那一定就是女囚犯了,只要有女囚犯進了女子監獄,那真的是生不如死,基本上就是死路一條了。
而原告做的就不止止這些了,他們會花錢讓那些衙役在行刑的時候,狠狠的鞭打凌辱那個女子,衙役平時也會經常干一些缺德的事情,就比如「剝菱角,剖葫蘆」等都是他們當時經常使用的手段。有的衙役甚至在沒有升堂之啟早友前,會利用自己的權力將被告的女子脫褲示眾,然後拉到門前的大街上。
古代的女子怎麼可能受得了這樣的恥辱,很多女子從衙門回家之後,就都選擇了自盡,還有一個落後的慣例,就是被告的女子在過堂的時候一定要光著腳,女犯人在沒有過堂的時候,要先戴著刑具暫時被關押,而原告則是趁著這個時候,讓街上的那些爛人隨意欺辱這個女犯人。
被關在監獄里的更是,她們剛來就會被餓上好幾頓,晚上還不讓她們睡覺。甚至會將她們綁在門板上,不讓她們動。
當時也有很多人會將這些女囚犯拿出去賣,真的是變態至極。